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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了饭,于竺觉得浑身精力充沛,拳头一攥骨节咯吱吱轻响,两膀一晃有使不完的力气,很想去找个宽敞的地方耍一通拳脚。
很好,蒙恬安排的下一个节目,是去演兵场“演武”。
目的:组建一只突击队。
突击队规模不超过50人,一律选拔武功高强的精壮士兵组成,标准:机灵健壮,能冲能打。
这样的士兵,在秦朝军队里比比皆是,当时秦军横扫天下的时候,部队被称为“虎狼之师”,打起仗来个个奋勇当先,顽强善战,杀得六国部队落花流水,根本就没有还手之力。
而且秦军在战斗时,是不穿铠甲的,他们擅长奔跑、跳跃,手里挥着青铜矛,青铜戈,雀跃上阵,个个勇不可挡,究其原因,是因为士兵们好武成风,平时习武成性。
来到演兵场上,于竺充当演武总监。
看着一组组的士兵们在场上往来冲突,持械操练,于竺心痒难耐,他向蒙恬将军拱了拱手,迫不及待地下到场中,扎起腰带,和士兵们对练。
两个粗壮汉子,手持训练用的杆棒,朝于竺冲过来。
于竺身子一旋,象老虎一样纵身跳起,躲过一个士兵的杆棒,用力一拉,将一个壮硕的士兵硬拽倒在地。
“叭,”飞起一脚,踢飞另一个士兵的杆棒。
这几下动作兔起鹘落,迅捷刚猛,一招之内便打倒了两名精装士兵,惹得周围一片喝彩声。
于竺斗得兴起,手持杆棒冲入士兵群里,一阵乱抽。
“叭,叭叭,叭,”
杆棒与士兵们的棒子搅在一起,于竺的身影在士兵里闪展腾挪,跳跃着进攻,士兵们也不客气,大家抡起棒子,挥起拳脚,朝着于竺乒乓乱击。
嗵,嗵,叭叭……
于竺的身上,也不知道挨了几棒子,被打了几拳,踹了几脚,他的身上只觉得嘣嘣直响,肌肉被打得一阵阵酸痛。他一边挥棒遮拦,一边怒吼着拳打脚踢。
好几个士兵,都被他打倒,在地上乱滚。
好痛快。
于竺从心里往外觉得舒畅。
虽然身上的肌肉被打得乓乓响,酸痛而紧张,但是他非常惬意,充满张力的身子很享受这种殴打与撞击。
“咣,”一个虎背熊腰的士兵,一脚把他踹翻在地。
于竺大吼一声,象个圆球一样翻滚着爬起,又一脚把这个士兵踹倒在地。
演武场上尘土飞扬,斗得翻翻滚滚。
于竺大显神威,一连揍倒十余名士兵。
“咚咚咚——”场边响起战鼓。
……
于竺把踹倒自己的那个士兵叫过来。
他叫王鲁,膀阔腰圆,力大无穷,于竺拍着他结实的肩膀,“王鲁,好样的,给我当个亲随,怎么样?我多给你饷钱。”
“是,”王鲁挺了挺胸脯,乐得合不拢嘴,“长官,最好……把我兄弟吴呆也带上。”
“你兄弟?”
“我们俩都是猎户,从小一起长大,最熟悉和野猪山魈打交道……”
“嗯?”
“不不……长官,我的意思是,我们俩从来没分开过,不管多厉害的狼虫虎豹……该死,长官,我的意思是……”
“算了,”
于竺命令把吴呆叫过来,一个瘦小精神的矮个子士兵,眼睛炯炯有神,笑嘻嘻地向于竺施礼,“谢谢长官看得起,我们一定尽责尽力。”
“嗯,你比王鲁会说话多了。”
“嘻嘻,报告长官,王鲁是臭嘴子,您别和他一般见识。”
就这样,王鲁和吴呆,当了于竺的贴身侍从。
……
教场演武、选拔,胜利结束。几十名武功高强的士兵脱颖而出,组成了一只精锐的突击队。
蒙恬对于竺的武功夸赞不已,“于使令,你生就虎狼之躯,力敌数人,真是难得的勇士。”
“没什么,我这个大饭桶,卖把子力气,小意思。”于竺轻描淡写地拱了拱手,说道。
但是心里的得意自然象海潮一样泛滥。
本来嘛,在龙争虎斗的比武场上大显神威,尽显英雄气概,谁不得意?
当即扶苏公子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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