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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稍做研究便会发现,在文言文中一个字通常有很多种释义,很难搞清楚这个独立的字或词是什么意思。更有甚者,还会出现即便对照前后文,也会出现若干种不同的理解。

不过有一点前提是确定的,那就是文言文的阅读和理解必须要联系前后文以及语境。

“食色,性也”是出自于一段辩论,是正方辩手提出“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这个问题之后,反方辩手的回答。在这里的“食”,是反方辩手的一个假借,这种用法在现代汉语中使用得非常之少,但在文言文中屡见不鲜。

人类要生存,就离不开食物。或者是,食物是人类不可或缺,也是最为喜爱的东西。不管你处于任何时代任何条件之下,只要感到饥饿,面前出现食物都会欣喜若狂。故而这里用这个“食”,指的是“喜欢”。

辞海里没有收录进去,多半并不是编撰者不知道,而是因为这种假借的用词在文言文里实在太多了。这就是刚才所说的客观条件限制。《辞海》是服务于现代汉语的,如果把每个字曾经出现过的引申含义都录入进去,对现实用语没有太大帮助不说,更糟糕的是会引起混乱。事实上,即便不录入这些内容,规范用语都是一件任重道远的事情。

接下来是这个“色”字。在很多用“食色性也”而不是“食色,性也”的人心里其实是有个疑问的,“色”和“性”不是一回事吗?那么,“食色性也”不就相当于“吃喝P赌”说成“吃PP赌”吗?

极其精炼又是成为典籍的文言文怎么会犯这种低级的错误呢?退一步说,即便是原文中有这么个错误,在数千年的传承中也早就自我修正了。这也是对于“食色性也”不是通常以为的“食色性也”解释的一个佐证。

出现这种理解,就是对汉语历史发展了解不够深入了。我们来看看《新华字典》对这个字的解释:

◎由物体发射、反射的光通过视觉而产生的印象:颜色。色彩。色相。色调。

◎脸上表现出的神气、样子:脸色。气色。色厉内荏。

◎情景,景象:行色匆匆。景色宜人。

◎种类:各色用品。

◎品质,质量:音色。成色。足色纹银。

◎妇女美貌:姿色。色艺。

◎情欲:色情。好(hà)色。

说到这里突然有点忍俊不禁,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这句话在绝大多数时候会被误解。确实,对咱们普通人来说,除了吃饭之外,就是裤裆里的那事最过瘾了。而且和吃饭可以堂而皇之“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公然表达不同,那事处于一种半遮半掩的状态,有一种欲拒还迎的快感。无论是乡野村妇对骂时下三路,还是大腹便便的商贾酒足饭饱后的粗言陋语,又或者自诩文人雅士的晕段子,还有早期相声山歌二人转等等的表现形式,总能引起广大听众或者观众的强烈共鸣抑或会心一笑。从这点意义上来说,这玩意当真是雅俗共赏了。

不过有一点不得不说的是,色这个字最初的本意并不是这样的,演变成你我今天认为的这个意思,其实最初也不过是假借。只不过这个借的人太强大了,最后鸠占鹊巢,把原来的主人撵走了。

人类对这个世界,最直接也是最信任的身体器官是什么?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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