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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你倒腾了这么久的...那啥...来着?”有点想不起来。

“爹,这叫泡爪。”珠珠记得可清楚了,在一旁补充道。

“哦~泡爪!这能吃?”王包包继续疑问道。

“能吃,好吃的咧!”立爷爷说完还吸溜了一下唾沫,上次吃完真是回味无穷。

风弋泽自信满满道:

“放心吧,吃完保证下次还想来吃。”

珠珠见爹爹犹豫,看着他温柔的说:“我吃。”

王包包连忙说:“那你吃!”就等着珠珠这句话,替自己先试试味道。

他微笑的看着珠珠:“那快尝尝。”

珠珠微笑着说:“好!”但又迟迟没有动手。

风弋泽期待的看着珠珠,但珠珠却一直不吃。

立爷爷一看桌上没有筷子,责备的说:

“你这不拿筷子,难道要人家用手抓!”

他一看桌子,嘿,他还真忘拿筷子,淡淡的说:

“不碍事,就用手抓!”

一旁的王包包奇怪的看着风弋泽,这不会是乞丐当久了,习惯了用手抓吧...沉默中...

立爷爷眼睛眯成了一条,准备发起进攻。

看着老头子那要命的眼神,他连忙解释:

“这真的是用手抓的吃的,不信您自己试试,手抓的吃,比用筷子夹着吃香。”

立爷爷半信半疑。

珠珠一脸认真,微笑着说:“我信。”

然后将袖子往上拉了拉,纤细白嫩的手从盘里拿了一个泡爪,斯斯文文的送嘴里,咬下一小口。

连惊叹道:“嗯,好吃!。”

“我也尝尝...”一旁的王包包从盘里拿了泡爪开始啃。

这一啃就停不下来了。

立爷爷馋了几天了,也加入了啃泡爪的队伍。

他心里喜滋滋的:

“我就说用手抓着吃最香!”

此时酒馆门口路过一个膘肥体壮的年轻男子。

身穿灰色布衣,肩上扛着个大砍刀,停下脚步,看了看牌匾,粗犷笑道:

“哈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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