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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你倒腾了这么久的...那啥...来着?”有点想不起来。
“爹,这叫泡爪。”珠珠记得可清楚了,在一旁补充道。
“哦~泡爪!这能吃?”王包包继续疑问道。
“能吃,好吃的咧!”立爷爷说完还吸溜了一下唾沫,上次吃完真是回味无穷。
风弋泽自信满满道:
“放心吧,吃完保证下次还想来吃。”
珠珠见爹爹犹豫,看着他温柔的说:“我吃。”
王包包连忙说:“那你吃!”就等着珠珠这句话,替自己先试试味道。
他微笑的看着珠珠:“那快尝尝。”
珠珠微笑着说:“好!”但又迟迟没有动手。
风弋泽期待的看着珠珠,但珠珠却一直不吃。
立爷爷一看桌上没有筷子,责备的说:
“你这不拿筷子,难道要人家用手抓!”
他一看桌子,嘿,他还真忘拿筷子,淡淡的说:
“不碍事,就用手抓!”
一旁的王包包奇怪的看着风弋泽,这不会是乞丐当久了,习惯了用手抓吧...沉默中...
立爷爷眼睛眯成了一条,准备发起进攻。
看着老头子那要命的眼神,他连忙解释:
“这真的是用手抓的吃的,不信您自己试试,手抓的吃,比用筷子夹着吃香。”
立爷爷半信半疑。
珠珠一脸认真,微笑着说:“我信。”
然后将袖子往上拉了拉,纤细白嫩的手从盘里拿了一个泡爪,斯斯文文的送嘴里,咬下一小口。
连惊叹道:“嗯,好吃!。”
“我也尝尝...”一旁的王包包从盘里拿了泡爪开始啃。
这一啃就停不下来了。
立爷爷馋了几天了,也加入了啃泡爪的队伍。
他心里喜滋滋的:
“我就说用手抓着吃最香!”
此时酒馆门口路过一个膘肥体壮的年轻男子。
身穿灰色布衣,肩上扛着个大砍刀,停下脚步,看了看牌匾,粗犷笑道:
“哈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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