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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的是…,应该承担。”卢仁一时不知该如何评价刘信启列举的这个例子,示例中的人就坐在自己面前,还是顶头上司…
“可是像您这种,让百姓信任的人并不多吧?”
“以后会多的,而且会非常多。其实作为代言人,并不需要像我这样有公信力,有一些、甚至是一点儿公信力就足以作为某种商品的代言人了。”刘信启补充道。
“我明白了。”卢仁听的是是而非。
刘信启看到卢仁已经有些懵了,知道这两天“连续作战”已经到了卢仁的极限,随即对其说道:“你回去先完善三法,这两个法律不是很着急,你可以慢慢理解,有疑惑或者不能确定的随时来找我。”
“好,那我先回去了。”卢仁确实也感觉自己有一些力不从心了。
……
十一月二十八日,牟平西门城门楼。
“大人,我们真的要守吗?”牟平县令旁边的谋士问道。
“我有的选吗?”牟平县令回道,话中的语气表现出来,这句疑问并不需要谋士回答。
牟平县作为蓬莱县的邻县,牟平县令对于兴汉盟的各种政策最是了解。
上一次五县联军攻打蓬莱,牟平县被蓬莱占了近两成的土地,因为了解,他就没敢过去讨回“公道”。
“我这些年做的事,按照那些反贼的规定,死十次都足够了。”
对于牟平县令的这句话,谋士以沉默回答。
牟平县令算是标准的贪官了,贪婪至极,并且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属于读书人中的败类中的败类。
“可是我们只有不到一千人,城外的兴汉盟军队看起来有一万人了。”谋士说道。
牟平县令虽然坏,但是不傻。转过头震惊的看向自己的谋士:
“你说‘兴汉盟’?”
“对不起,我想活。”谋士低头后退。
“贼子,你跟了我十几年,我可有亏待过你?”牟平县令已经意识到不妙了。
这时,城门楼上楼的台阶上传来密集的脚步声,走在最前面的是牟平县县丞和新任县尉,这个新上任的县尉还是牟平县令自己亲手提拔的,虽然收了他大笔的孝敬。
“郑彦郑大人,好死不如赖活着,他的选择你应该能理解。”县尉走在最前面,对着牟平县令郑彦说道。
“你也背叛我?你忘了你对天发的誓言了?”郑彦对着县尉厉声斥问道。
“谈不上背叛,我花钱,你卖官,我们顶多就算是个交情。至于誓言,大家都是读书人,这种东西应应景就行了,何必说出来伤了脸面。”县尉回道,语气无赖。
“你还有脸面?狗东西,必然不得好死。”郑彦看向周围,发现这些人以下犯上,周围的士兵都只是注目,并没有人上前制止。
这种情况说明周围的官兵都已经被‘收买’了,自己已经无路可逃了,索性撕破脸皮骂到。
“我会不会‘不得好死’现在还不知道,但是你郑大人不得好死却是已经注定了。”县尉走到郑彦跟前,其人身材高大,身高超过郑彦一个头。
“你要杀我?”郑彦大惊失色:“你将我活着交给兴汉盟岂不是获利更大?”
县尉笑着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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