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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怎么回事?你……”陈娇转头问那位老人。老人只是扯开他依然皱纹满面得连笑道:“你自己看看,就知道了。”

陈娇立刻熟练无比的打开盖子,按下开机键,看到熟悉的界面出现在眼前,她又是一阵感动,她开始移动鼠标操作起来,匆匆浏览了下几个内存盘,终于在E盘找到了自己想看的东西。打开文件名为“日志”的那个文档,终于看到了这个手提电脑的来历。

“2010年9月12日,今天我准备好了一切,终于要进入时空之流中了。随意进入时光中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这个世界。一只在太平洋上的蝴蝶能够引起一场风暴,如果将一个大活人送入过去的时空中,那么即使他什么也不做,紧紧是呼吸那个世界的氧气就可以改变整个世界的历史吧。所以,我们的研究所对于时光机的研究一直处于理论讨论的范畴,因为没有人承受得起历史改变的后果。经过多年的研究,我终于可以确定,只要到达古代世界后,将时空信发器关闭就可以在时空支流产生后,阻断时空支流和主时空的联系,在不影响主时空的前提下,产生一个平行时空。换句话说,即使有人乘坐时光机到达了古代世界,那么为了未来世界的人不受影响就必须立刻关闭时空信发器,切断与未来的一切联系,如此则我们的实验到底是否成功将永远无法得到验证。但是,我已经为此付出了20年的青春了,如果在有生之年不能证实这台时光机的用处,我将死不瞑目。所以,我私下准备了很久,我决定自己作为那个实验者前往古代的时空,即使永远不能回来,但是只要证明我的心血没有白费我就心满意足了。时间坐标设置在公元627年,唐朝贞观年间,既然永远不能回到未来的世界,我自然要去一个和平年代渡过余生。我带上为了在那个世界准备的许多东西,太阳能的小型发电器和太阳能充电电池,一些野外生存的器具,以及一把防身用的手枪及200发子弹。因为国家对于枪支管理很严,所以我只能带上这点子弹,事实上我觉得这在古代世界是远远不够的。当然,最重要的就是我现在在用的这个手提电脑,里面有着比唐代高上千年的许多科技,从后世手工业的一些发明到工业革命之后的各种发明。想来其中随便一种就可以让我在那个世界衣食无忧了吧。如果领导们发现我的这次私自行动,大约会大发雷霆吧。不过幸好我是个孤儿又早早的献身科学没有任何的家室拖累,这次的行动想来不会连累到他人。电源按钮在14分钟前已经被按下,现在屏幕显示还有最后60秒的倒计时,希望这篇不会是我这次时空之旅的最后一篇日志。余磊。”

“我到达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但是因为准备了野外帐篷和食物,所以生存大约是没有问题。这个世界应该是春天,因为没有遇到人所以我不能确定现在的年代和地点,但是从天空的蔚蓝和水质的纯净,这应该是没有被污染过的古代世界。今日天色已经晚了,所以我必须在此地过完到达古代后的第一个夜晚。”

“第二日,有路过的牧人带我回家。从他的打扮上看应该是我们古代边界的游牧民族。我开动时光机的地方是在西北内陆的研究所,所以有游牧民族我并不奇怪。但是,从我所搜集的唐代西北古游牧民族的资料里,我没能看到这位牧人所穿的那种衣饰,心中很奇怪。我把我的食物分给了收留我的老牧人,他很是喜欢的样子。这位老人只有一个孙儿,在整个部落中也不太有地位。我记得古代游牧民族里失去劳动力的老人的生活似乎不好,老牧人的遭遇证实了这一点。因为语言还不太通,所以我和他无法好好的交流,但是可以看出他对我的善意。我想必须快点学会这里的语言,这样我才能在这个世界生存。我手脚比划着向老牧人要了一个大木箱子,将我的一切东西都放了进去,将他们藏好,这是我在这个世界立足的资本。我只留了手枪和12发子弹防身,因为部落里有几个似乎对我这个奇怪的外族人不大友善的年轻人。”

陈娇开始飞快的浏览后面的内容,从那些长长的日志中抓出这个箱子原主人的生活痕迹。

“因为随身带着的食物总会吃完,所以我也跟着部落里的清壮出去打猎。虽然不会射弓箭,但是做了几个巧妙的小陷阱还是抓到了些猎物。今天还在野外发现了些良种,带回来种在老牧人的帐篷边上,因为他住的地方很偏,所以不担心会烦到部落里的其他人。老牧人的孙儿诸行也很喜欢,他说这样他们可以种这个,以后再也不会被部落里面的人当成是没用的人了。”

“奇怪的发现这里的人不用马镫。但是唐代应该已经发明了马镫的。不过,考虑到古代游牧民族都有劫掠汉人城镇的习惯,我对此保持了沉默。我不能在这个世界给自己的民族带来伤害。”

“今天部落里的一个小伙子抓到了一只很漂亮的白貂,把它送给了这个部落里最漂亮的姑娘,还有人抓到了一只鹿。西北似乎是没有这些东西的,我开始对自己的所在地产生怀疑。也许那个从未经过调试的时光机在传送时候产生了巨大的诧异,我现在的所在地不是古代西北。”

“终于能够说会一些这里的话了,可以和老牧人交流。他似乎把我当作了他死去的儿子来照顾,我今天称呼他为老爹,他很高兴,诸行也是,开始亲热的叫我余叔。”

“部落里来了一些外族人,他们都穿着白色的长裳,和汉族古代的衣冠类似,但是我和他们的交流仍然有问题,因为我学会的这里的少数民族部落的语言。部落里多了几个穿这种白色长裳的人,似乎这个部落臣服于那些人了,因为这些白色长裳的人在部落里地位很高。”

“我和其中一个穿白色长裳的人混得很熟,渐渐学会了他们的话。和我好的那个人叫,卫满。他说他是武康王派来管理这个部落的。我不知道武康王到底是谁,开始怀疑自己也许是到了一个异世界。”

“今天卫满喝了很多酒来找我,他很伤心,大约是受了上司的气。他醉醺醺的和我说了他的身世,我终于听到了几个比较熟的名词。原来他祖上是燕国的贵族,秦末战乱的时候来到朝鲜的,看在同为东来一脉的分上,当时刚刚继位的武康王收留了他们家族。但是,也因此他们卫家总是受到一些当地大族的排挤打压。从卫满的口中,我问到了秦始皇,六国等语,我开始明白自己不是在异世界,只是时光机的时空坐标偏差了上千年罢了。我现在应该是在汉初。”

“卫满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他性格十分豪爽是个典型的北方大汉,对自己的朋友坦诚直率。和他相处让人很是愉快。但是,他也极端自卑,对于家族被迫流亡一事很介意,这是他的痛脚。那些朝鲜本地的官员们对他不太友善,不过武康王似乎很器重他,经常会把他召回到王都去说话。这大概也是他的上司如此厌恶他的一个原因吧。”

“最近,卫满变得有些沉闷,眼神变得很是阴郁。我从他的一个侍从那里知道,他的妹妹被婆家害死了,但是因为对方是朝鲜当地的大族,所以卫家不能做什么。卫满和这个妹妹的感情很好。”

“今天,卫满又喝酒了。他说他去找武康王理论,但是武康王却训斥了他。他喝得酩酊大醉,将多年来寄人篱下的悲伤愤慨都发泄了出来,一个大男人却哭得像个小媳妇似的。”

“卫满决定对武康王动手,取而代之。因为本来是决定到唐朝的,所以我电脑里没有唐朝之前的任何历史资料。我无法知道这个好友所做的事情到底会不会成功,但是相交一场,我决定帮助他。”

“今天卫满成功了。我们一起筹划了4年,看到他在庆功宴上开心的样子,我觉得很欣慰。我想,我已经尽到了朋友之义了。我告诉他,我要回到中原去,那里才是我自己的国家。卫满似乎有些不情愿,他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但是他还是答应了我。我知道,我知道他太多事情,他害怕我会背叛他,虽然我并没有这个意思。现在,我已经50岁了,只是想在有生之年回到故乡而已,虽然我记忆中的故乡遥在两千年后,不过即使只是回去摸摸相同的土壤也是好的。我不顾他人的劝阻,还是决定回中原,我想靠着我的先进的技术和手枪,总是能离开朝鲜的,只要回到中原,卫满就不能把我怎么样了。”

“几天来,总是追兵不断,我身边的侍从们越来越少了。我想我是不能活着离开朝鲜了,即使现在回头卫满也不会再相信我了。我遣散了所有的家丁,给了他们一份详细的地图,让他们可以在没有追兵的情况下回到中原生活,我知道只要得到我的首级,追兵就不会再有了。我把所有当年带来的东西都交给了诸行,我托侍从们将这孩子带走。他才只有16岁,不应该为我陪葬。诸行一直对我所携带的那些东西十分好奇,在将全部转交给他时,我只能告诉他,这些东西都来自我的故乡,在这个世界可能没有几个人会知道这个。将来如果有人能够知道我曾经教给他的知识,那么这个人或者就是我的同乡人。虽然我骗他说马上就去找他,但是却仍然哭个不停,我想明天也只能把他打晕了让侍从带走。至于交给他的东西,我想不太可能还有另外一个倒霉蛋来到这个时空了,也许只能永远作为诸家的传家之宝流传吧。然后在两千多年后的某一天在人发现惊为天人,或者在千年的战火中永远失落真是可惜啊,我还没能知道,现在到底是汉朝的哪一年呢。余磊。”

看完这一切,陈娇神色复杂的回头看了一眼坐在椅子上面的老人——诸行,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

“嘿嘿,姑娘大概应该知道我是谁了吧?”诸行说道,“你能看懂上面的文字对吗?60年来,我一直不能很明白上面的东西,这些应该是余叔留给他的同乡人的。你是那个人吧。”

“诸老先生,上面说您被人带到中原去了的。”陈娇问道。

“我是到了大汉,不过呆了2年就回来了。”诸行说道,“我醒来的时候就知道,余叔回不来了。我去大汉是因为想看看余叔的故乡,还有学会汉字来读余叔留给我的东西。.kansh.cm可惜,余叔写的东西和汉字不一样。而大仇未报,我自然是要回来的。”

对于老人的这段遭遇陈娇倒也不奇怪,汉承秦制,汉初所用的是秦朝李斯所创的小篆,小篆字体复杂但典雅,一直是秦代的正式官方文字。小篆是中国文字史上最后一种合六书造字法的字体,它正是通行的时间只有秦代及汉初的短短几十年,但是与战国时的六国文字不同的是,小篆作为金石艺术的一种,在两千年的历史一直传承了下来。秦末时,因为小篆的书写不便而在下层官吏之间形成了简化的隶书,初时隶书还只是作为一种低级的文字只在底层人之间流传,后来因其便利才渐渐为人们所接受。隶书于小篆改变极多,中国文字至此位一大变,而形体多不能合于六书,写法也渐渐脱去书图的形态,而成为书写式,后世的中国文字其形最初便是城字隶书。如果诸行在汉朝学的是隶书,那么可能他还能多少看懂一些电脑里面的东西,但是他一个外来客,而在汉朝读书人仍然不多,他就是想学恐怕也只能学到皮毛,自然是只能看到小篆不可能直到现在还在商贾小吏之间传习的隶书了。

“老夫,一甲子前从余叔故友手中接手龙门客栈,就一直希望能够找到余叔的同乡,不至于让余叔留下的这些宝贝蒙尘。如今,老夫年近耄耋,终尝所愿,总算老天待我不薄啊。”诸行几乎有些涕泪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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