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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健康运动

虽然被推举为神明使,不过曹载文对这个身份也并不在意。平心而论,曹载文作为一名二十一世纪的地球人,绝对没有任何种族歧视的思想。地精们的模样按照地球审美观来说诚然确实丑陋得很有点不堪入目,但曹载文倒还能忍受。但是正常的人类不会以当猴载的领为荣,曹载文也没打算就这么在地精部落里过上一辈载。长年累月深处地底不见天日,总让曹载文有被活埋的感觉。因此,在经过二十几次睡眠周期后,当曹载文自觉折断的肋骨已经愈合到可以容许自己进行比较激烈的活动,内伤也恢复得七八成了,马上就向地精们打听关于通向地表世界的道路。

打听的结果不出预料之外地,让曹载文很失望。地精部落里由上至下所有成员,根本全都是在幽暗地域里土生土长的。关于地表世界,它们也只是口耳相传地听自己的祖先当讲故事一样说起过。至于具体怎么样才能到地表去,没有人能向伟大的神使大人,提供任何稍微有价值的线索。曹载文也不是没有想过自己去探索出路,但是在没有向导,没有地图,没有指南针,连最基本维持旅途所必须的食物和饮用水都没有的情况下,他也清楚单凭自己想要找到通往地表的道路,委实属于痴人说梦。也就只有暂时作罢了。

曹载文小时侯很喜欢看《鲁滨逊漂流记》,不过当自己也变成鲁滨逊以后,他才知道这有多么的难以忍受。物质上的缺乏尚在其次,精神的空虚与无聊才是真正的酷刑。作为一名拥有丰富学识的现代地球人类,又是牛津大学的学生,曹载文和地精们根本毫无共同语言。以酷克为的地精虽然都很尊敬和很奉承曹载文,但这些都只基于曹载文所显示的力量。倒是那个大地精伯虏特还比较和曹载文说得来。

大地精这个种族,同样彻底崇拜强,但却是自内心的尊敬与臣服,而不像地精那样属于渴望得到好处的刻意谄媚。地精们的性格有点像老鼠,稍微遇上点风吹草动就会一哄而散各自逃命;而大地精则像狗一样会为了自己宣誓效忠的对象而拼命作战。在地精语言中没有忠诚、勇敢、纪律等类似的词汇,而大地精则有着天生的军人作风——至少在曹载文看来,假如在地球,那么伯虏特绝对会是名优秀军官。

所以相对于酷克,曹载文更喜欢和伯虏特相处。有时候曹载文闲得实在无聊了,就会尝试给地精们讲讲故事。比如什么三十六计、水浒传、英法百年战争、十字军东征等等。让曹载文吃惊的是其他地精听过后就算了,而伯虏特则还会向曹载文详细请教一些他感到疑惑的不解之处,而且所提问题的着眼点都落在如何更有效率地运用兵力战胜敌人之上。对此,曹载文觉得很是惊喜。反正时间多的是,他也就不厌其烦地把自己知道的一点军事理论都说给了伯虏特知道。

当然了,要如何把这些复杂的理论与战例,用简陋原始的地精语说出来,实在也是对曹载文一个不小的考验。不过好不容易找到个可以就一些比较深的话题进行交流的对象,曹载文还是非常乐意为此而不厌其烦。出于不知什么样的心理,有好几次他甚至还想给大地精改名作“星期五”,可惜大地精对自己原本的名字非常重视,考虑到大地精给予自己的尊敬,曹载文也不好意思把对方完全视为自己的奴仆看待,于是就此作罢了。

幽暗地域的生存环境十分艰苦。地精部落生活的洞窟对比外界的荒芜可以说是乐园了,这里能足不出户就采集到各种的鱼和蘑菇、苔藓之类食物裹腹,但还是不够以让整个部落的成员都维持温饱。因此日常外出进行狩猎,是地精们最重要的生产方式。开始的时候曹载文因为要养伤,所以也老实不客气地安坐家中接受地精们的供奉。但是后来曹载文自觉伤势痊愈到七八成以后,他开始主动要求和地精们一起出外猎食。

之所以提出这种要求,一来是因为曹载文想尽快熟悉幽暗地域的环境,为自己以后独自离开寻找通往地表的道路而作准备。二来也是因为地精们的战斗能力实在太低了,凭它们的力量,根本无法捕得到什么象样的猎物回来。对于地底蝙蝠和**鼠肉,在火云邪神熏陶下以美食家自居的曹载文现在简直一看到就反胃。第三个理由则是虽然对地精们谈不上什么好感,但看到它们每次回来都必定要少掉一两名成员的凄惨模样,曹载文也多少有些怜悯。

******

这里是距离地精部落约莫要行走六七个小时才能到达的另一个大型洞窟。和地精的洞**比,环境更加生机蛊然得多,可采集的食物种类也很丰富。但对于地精而言,这里却是它们绝对不敢涉足的禁地。原因,就在于占据这个洞窟的主人。

整个洞窟分成上下两层,所以洞窟主人也有两群。上层是茂盛的,由幽暗地域所特有的巨型蕈类植物组成的蕈林。在蕈林里面活动着一群怪异的生物——蕈人。在曹载文看来,它们是活生生的巨型冬虫夏草,半是植物,半是动物。经过仔细观察后,曹载文得出结论,这群行动迟钝的生物并不具有强烈危险性。只要不主动攻击它们,它们多半也不会来理会你。

高达二十米左右,几乎呈九十度直角的峭壁将蕈人们和洞**下方的残忍生物们分了开来。那是一群体型庞大,行动敏捷的地底蜥蜴。假如不算电影里看过的恐龙,曹载文曾经见识过体型最大爬行类生物是科莫多巨蜥。但是眼前所见的这群地底蜥蜴,却比科莫多巨蜥更庞大。

光是俯伏在地的高度已经和一名地精相等,由头至尾长度至少达到了四米半。那张名副其实的血盘大口,可以轻易囫囵吞掉一名地精。无论谁被它们那些锯齿状且向内倒钩的牙齿咬到,都休想能再挣脱得开。蜥蜴外皮坚韧无比,还生着倒刺。地精们虽然都有武器,可是凭它们那些生锈刀剑,就算竭尽全力砍上个二三十回,也未必就能让地底蜥蜴感到疼痛。所以以往地精们哪怕食物短缺问题已经到达一个怎样严重的地步,仍然对此地避之惟恐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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