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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这家伙,早上跑去哪儿了?”
叫住谷辰的,是一位身着浅绿绸服、把黑发绑成马尾辫的妙龄少女。少女从脸庞来看莫约十五六岁,而身材则相当娇小。哪怕踮起脚尖大概也只触到谷辰肩膀的身高,让谷辰不得不略略低头和她对话,但此举好像被对方当成冒犯。
“你那什么眼神!?在心里偷偷骂我矮冬瓜吗?”
“……不,没那回事。”
谷辰在心里苦笑出来。应该说真不愧是执掌一方分社的商主吗?少女尽管身材娇小,但叉腰瞪人的架势却相当有魄力。
眼前马尾辫加矮冬瓜的魄力少女,名叫“白明华”,乃是日升昌商社之黎阳分社的负责人。日升昌代代由白家执掌,而白明华不仅是分社长,同时还是白家当家白老的义孙女,故而掌柜伙计都用“小姐”来称呼她。
至于救起谷辰的那位好心的少爷,乃是日升昌总社的公子。只是其目前因故不在黎阳城,因而谷辰便转而接受其妹白明华的“照料”。虽然以当事人的角度来看,与其说是“照料”,不如说是“监视”加“指使”还更加妥当。
“我去城里逛了逛,小姐。”谷辰略无奈地回应着。
“到城里逛?笨蛋吗?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啊!?”
白明华用与其矮冬瓜全然不符的气势喝斥着谷辰。“像你这样来路不明的家伙,可是府兵盘问的重点哦!要是出了什么问题连担保的日升昌都会被追究责任,知不知道啊?没事给乖乖在仓库呆着,别到处乱跑!”
(要说知道当然是知道……)
谷辰默然。白明华说得倒也没错。
这座黎阳城是商离国的南方重镇,管理相当森严。像谷辰这样既没路引又没执牌的家伙照理说根本不被允许进城,但幸好日升昌在黎阳城颇有人脉,在白少的好意下,谷辰才得以用“流民”身份入城庇护。
只是按府司规定流民若在城内犯事,监护人也要连带受处罚,因而谷辰对白明华的喝斥也无法反驳,只好边翻白眼边点头回应。
“真是抱歉呢,有劳小姐费心了。”
“态度端正点笨蛋!你知道那瓶凤凰灵水究竟值多少钱吗?”白明华瞪着谷辰,摆出想狠狠咬他口的神情。“本来那瓶灵水应该摆在分社当镇店之宝的,却被用在你这样的家伙身上!托你的福,分社本月铁定是赤字见红了!”
“就算你这么说,我当时也没法柜绝的好吧?”
谷辰无奈地耸耸肩膀着。
虽然由当事人来说有些奇怪,但他其实还蛮能理解眼前少女的。
毕竟“凤凰灵水”是黎阳分社好不容易才弄到的镇店之宝,却在运输途中被总社公子给擅自用掉。区区分社长的白明华当然无法去追究总社公子的责任,而结果收拾烂摊子的任务全落到了小姑娘的头上,其遭遇不可谓不令人同情。
当然同情归同情,但当被白明华要求金额支付凤凰灵水的药费时,谷辰也就笑不出来了。双方经过艰难谈判,谷辰总算勉强与白明华达成还债协议。以“三年内偿还黎阳分社五万银通”为条件,谷辰获得一定程度的行动自由。
“总之,用掉凤凰灵水的钱,我想办法还上的。”谷辰再次承诺着。
“那当然!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别说得好像很伟大的样子。”白明华握紧拳头断言着。“还有兄长最近不在黎阳城,你给我老实点。到下周出发为止,不准你再离开商馆半步!”
“……下周出发?去哪儿?”
比起“不准离开商馆”来,谷辰对白明华的前半句更在意。
“还用说吗?当然是跟着那边驮队出去送货啊!”
白明华甩动马尾辫,朝仓库那边的驮兽群努了努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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