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加三勺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章 身死,兵神,糖加三勺,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站住,不许动,再跑一步我就开枪了。”一个人手抚着胸口气喘吁吁的道。
这人的身材极高,几近一米九,长的也颇为帅气,寸许长的头发立在头顶,因为刚才的追逐,正冒着丝丝热气。刀削一样的脸孔上剑眉星目,加上高挺的鼻子和微厚的嘴唇,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性格坚毅。
他,就是吕云。
追了这鸟人N条街了,同样的话都不知道说了几次,可他每次都当成是耳边风不予理会,估计这次也不会例外。吕云无奈的想着,他实在是没有力气再去追N条街了,也不知道前面这家伙吃了什么,居然跑的比兔子还快。
可有些事情往往出于人们的意料之外,前面那人听到他喊话后,居然停了下来,吕云顾不上喘气,抬头一看,乐了,还真他妈的是老天有眼呐!这家伙好路不跑,跑死跑活居然跑进了一条死胡同,这下完蛋了吧?
吕云双手平举着手枪瞄着对方,又深吸了几口气,喊道:“你这小子倒也真能跑,你奶奶的,差点害了老子的小命,你倒是接着跑啊!妈的!”说完后,又狠狠的喘了几口粗气,看来他在刚才的追逐赛中累的不轻。
对面的人转过身子,脸上并没有吕云想象中的惊慌,而是带着微笑说道:“吕云,24岁,家住XX路XX号,性格卤莽好惹事,曾获得过市散打冠军,父亲是前警察局长,因一次追捕歹徒不成,被杀身亡,母亲身染重病,现在家中。哦,对了!还有一个亲姐姐,吕嫣然,在医院工作,今年26岁,不知道我记的对不对?”
听到这里,吕云着实心中一惊,又仔细看了看面前之人,只见这人30多岁的样子,身材瘦长,但却很结实,脸色白皙,肯定不经常见阳光,长相是普通中的普通,大众里的大众,如果现在不是晚上,那么他融入人群中,想再找出来就难了。
吕云在心里几经确认,才证实面前之人自己从没见过,可为什么对方对他了如指掌?差点连自己小时候尿炕的事都知道了。
还没等吕云把事情给弄明白,那人又开口说道:“你们的上司难道没教你必要的法律程序吗?先让我把手举起来,然后趴到墙上,过来搜身。”
本来吕云就是想这么干,可听这人一说,心里便有点没底了,为了给自己打气,他高声道:“哼!我怎么做难道还用你来教?”
那人丝毫不以为忤,而是冲他微微一笑道:“如果今天你放过了我,让我把那批货安全带走,明天就会有500万汇入你银行的帐户里,怎么样?你母亲那陈年旧病就可以找最好的医生医治了。”
500万,说一点不动心那是骗人的,可打小吕云的父亲就教育他,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所以,这500万是绝对不能要的,这个人呢?当然也绝对不能放。
想到这,他冲这人灿烂一笑,露出一口白牙,道:“500万?没想到你这么值钱,那批货是什么?毒品?军火?妈的!老子最见不得你这种人,有钱很牛B吗?就是不放你,快把手举起来,趴在墙上,别和老子废话。”
那人眼中怒色一闪而逝,却并没有按照吕云的要求去做,依旧不紧不慢的说道:“呵呵,人都说‘什么爹什么儿’,你果然和你的死鬼老爹一个德行,脑袋一点都不开窍,既然这样,就怪不得我了。”
“砰!”的一声枪响从吕云的身后传来,他的脑后一阵刺痛,也下意识的钩动了扳机,自己手中的枪膛也射出了一枚子弹,接着便向前倒去,鲜血从脑后的枪洞中汩汩的流出,由于两声枪响的时间间隔非常短,听起来便好像开了一枪一样。
从胡同口的阴影中挪出一条人影,阴柔的声音响起:“一哥,没伤着你吧?”
“没事,只是脸让子弹擦破点皮,妈的,差点给这小子当了垫背的。”被叫做一哥的人用手擦了擦脸上的血迹说道,接着又狠狠的踢了吕云的尸体几脚。
阴柔的声音再次响起:“一哥,还是快走吧,估计条子一会就到。”
一哥点了点头,道:“癞子,干的不错,你又救了我一命。”被叫做癞子的人闻言嘴角**了一下,好像在笑,却没有回答。
两条人影飞快的从胡同中离开,只留下吕云已经断绝了生机的尸体和满地的鲜血,还有那把他父亲曾经用过的警枪。
一哥和癞子早已走远,刺耳的警笛声从远处飘来,那把浸泡在鲜血中的警枪微微的震动了几下,然后发出一团诡异的红光,把吕云也包裹其中,接着红光一闪即逝,一切都消失不见,就连已经渗透进泥土的鲜血也看不到一点痕迹。
龙台山上,一个非常隐秘的山洞里,吕云用手轻轻抚摩着身上的警服和自己的脸,看了旁边**的尸体一眼,说道:“你就安心的去吧,我会帮你照顾家人,完成你的人生,并且帮你报仇,你不会有任何遗憾的。”
那具尸体好像听懂了吕云的话,突然化做片片的白色光斑,接着幻化成吕云的模样,说了声:“谢谢!”然后就消失不见,不知道他究竟是到了天堂,还是下了地狱。
现在的吕云当然不是原来的吕云,而是那把警枪。其实他本是一块深海玄铁,由于每日受海底的精华滋养,而逐渐有了灵性。
自从被第一个发现他的人从海底采集回来后,就被人们打造成不同的兵刃,每一件都称雄一时,独孤求败的玄铁重剑,张无忌的屠龙刀,李寻欢的夺命飞刀,零零漆的那把杀猪刀,……以及现在的这把警枪,里面都有他的影子,直至今天,被他现任主人,也就是吕云的热血浇灌了以后,才算得成大道,可以塑造人身,也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成精了。
虽然在以前不断的铸造和消耗中,他的真身消散了很多,但留下的这一点便足够了,足够他完成对吕云的一切承诺,所以他接受了吕云的一切,样貌,身材,家庭,当然,还有名字。(以下称呼他为吕云)
吕云伸了伸胳膊,眼中好奇的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心中想着:做人的滋味儿真的不错,这个世界原来是这样的。
他看了一眼手腕上本来属于吕云的表,才发觉已经是上午九点,没想到塑造这具身体这么麻烦,居然耗费了这么多的时间,看来今天又要迟到了。
马上便要到警局了,为了不露出破绽,吕云用自身的能量幻化出一把和以前的他一模一样的手枪,揣在枪套里,里里外外的检查了一下,发现并没有什么不妥,才走进警局的大门。
要说吕云现在上班的感觉和以前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不用被别人带在身上了,他心中暗想:用自己的腿走路还真是爽,难怪,现在有些小孩儿非吵着要快快长大不可。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