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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院胥吏,无得侵牟。举之为法,凡十事,奏之。六年五月,又立税茶之法,凡
十二条,陈奏。上大悦。诏曰:“裴休兴利除害,深见奉公。”尽可其奏。由是
三岁漕米至渭滨,积一百二十万斛,无升合沉弃焉。
武德元年九月四日,置社仓。其月二十二日诏曰:“特建农圃,本督耕耘,
思俾齐民,既康且富。钟庾之量,冀同水火。宜置常平监官,以均天下之货。市
肆腾踊,则减价而出;田穑丰羡,则增籴而收。庶使公私俱济,家给人足,抑止
兼并,宣通壅滞。”至五年十二月,废常平监官。贞观二年四月,尚书左丞戴胄
上言曰:“水旱凶灾,前圣之所不免。国无九年储畜,《礼经》之所明诫。今丧
乱之后,户口凋残,每岁纳租,未实仓廪。随时出给,才供当年,若有凶灾,将
何赈恤?故隋开皇立制,天下之人,节级输粟,多为社仓,终于文皇,得无饥馑。
及大业中年,国用不足,并贷社仓之物,以充官费,故至末涂,无以支给。今请
自王公已下,爰及众庶,计所垦田稼穑顷亩,至秋熟,准其见在苗以理劝课,尽
令出粟。稻麦之乡,亦同此税。各纳所在,为言义仓。若年谷不登,百姓饥馑,
当所州县,随便取给。”太宗曰:“既为百姓预作储贮,官为举掌,以备凶年,
非朕所须,横生赋敛。利人之事,深是可嘉。宜下所司,议立条制。”户部尚书
韩仲良奏:“王公已下垦田,亩纳二升。其粟麦粳稻之属,各依土地。贮之州县,
以备凶年。”可之。自是天下州县,始置义仓,每有饥馑,则开仓赈给。以至高
宗、则天,数十年间,义仓不许杂用。其后公私窘迫,渐贷义仓支用。自中宗神
龙之后,天下义仓费用向尽。
高宗永徽二年六月,敕:“义仓据地收税,实是劳烦。宜令率户出粟,上上
户五石,余各有差。”六年,京东西二市置常平仓。明庆二年十二月,京常平仓
置常平署官员。开元二年九月,敕:“天下诸州,今年稍熟,谷价全贱,或虑伤
农。常平之法,行之自古,宜令诸州加时价三两钱籴,不得抑敛。仍交相付领,
勿许悬欠。蚕麦时熟,谷米必贵,即令减价出粜。豆谷等堪贮者,熟亦准此。以
时出入,务在利人。其常平所须钱物,宜令所司支料奏闻。”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诏:“诸州县义仓,本备饥年赈给。近年已来,每三年一度,以百姓义仓糙米,
远赴京纳,仍勒百姓私出脚钱。自今已后,更不得义仓变造。”七年六月,敕:
“关内,陇右、河南、河北五道,及荆、扬、襄、夔、绵、益、彭、蜀,汉、剑、
茂等州,并置常平仓。其本上州三千贯,中州二千贯,下州一千贯。”十六年十
月,敕:“自今岁普熟,谷价至贱,必恐伤农。加钱收籴,以实仓廪,纵逢水旱,
不虑阻饥,公私之间,或亦为便。宜令所在以常平本钱及当处物,各于时价上量
加三钱,百姓有粜易者,为收籴。事须两和,不得限数。配籴讫,具所用钱物及
所籴物数,申所司。仍令上佐一人专勾当。”
天宝六载三月,太府少卿张瑄奏:“准四载五月并五载三月敕节文,至贵时
贱价出粜,贱时加价收籴。若百姓未办钱物者,任准开元二十年七月敕,量事赊
粜,至粟麦熟时征纳。臣使司商量,且粜旧籴新,不同别用。其赊粜者,至纳钱
日若粟麦杂种等时价甚贱,恐更回易艰辛,请加价便与折纳。”广德二年正月,
第五琦奏:“每州常平仓及库使司,商量置本钱,随当处米物时价,贱则加价收
籴,贵则减价粜卖。”
建中元年七月,敕:“夫常平者,常使谷价如一,大丰不为之减,大俭不为
之加。虽遇灾荒,人无菜色。自今已后,忽米价贵时,宜量出官米十万石,麦十
万石,每日量付两市行人下价粜货。”三年九月,户部侍郎赵赞上言曰:“伏以
旧制,置仓储粟,名曰常平。军兴已来,此事阙废,或因凶荒流散,饿死相食者,
不可胜纪。古者平准之法,使万室之邑,必有万钟之藏,千室之邑,必有千钟之
藏,春以奉耕,夏以奉耘,虽有大贾富家,不得豪夺吾人者,盖谓能行轻重之法
也。自陛下登极以来,许京城两市置常平,官籴盐米,虽经频年少雨,米价未腾
贵,此乃即自明验,实要推而广之。当军兴之时,与承平或异,事须兼储布帛,
以备时须。臣今商量,请于两都并江陵、成都、扬、汴、苏、洪等州府,各置常
平,轻重本钱,上至百万贯,下至数十万贯,随其所宜,量定多少。唯贮斛斗疋
段丝麻等,候物贵则下价出卖,物贱则加价收籴。权其轻重,以利疲人。”从之。
赞于是条奏诸道津要都会之所,皆置吏,阅商人财货。计钱每贯税二十,天下所
出竹、木、茶、漆,皆十一税之,以充常平本。时国用稍广,常赋不足,所税亦
随时而尽,终不能为常平本。
贞元八年十月,敕:“诸军镇和籴贮备,共三十三万石,价之外,更量与优
饶。其粟及麻,据米数准折虚价,直委度支,以停江淮运脚钱充,并支绫绢、
絁、绵,勿令折估。所籴粟等,委本道节度使监军同勾当别贮,非承特敕,不
得给用。”十四年六月,诏以米价稍贵,令度支出官米十万石,于两街贱粜。其
年九月,以岁饥,出太仓粟三十万石出粜。是岁冬,河南府谷贵人流,令以含嘉
仓粟七万石出粜。十五年二月,以久旱岁饥,出太仓粟十八万石,于诸县贱粜。
元和元年正月,制:“岁时有丰歉,谷价有重轻,将备水旱之虞,在权聚敛之术。
应天下州府每年所税地子数内,宜十分取二分,均充常平仓及义仓,仍各逐稳便
收贮,以时出粜,务在救人,赈贷所宜,速奏。”六年二月,制:“如闻京畿之
内,旧谷已尽,宿麦未登,宜以常平、义仓粟二十四万石贷借百姓。诸道州府有
乏少粮种处,亦委所在官长,用常平、义仓米借贷。淮南、浙西、宣歙等道,元
和二年四月赈贷,并且停征。容至丰年,然后填纳。”九年四月,诏出太仓粟七
十万石,开六场粜之,并赈贷外县百姓。至秋熟征纳,便于外县收贮,以防水旱。
十二年四月,诏出粟二十五万石,分两街降估出粜。其年九月,诏诸道应遭水州
府,河中、泽潞、河东、幽州、江陵府等管内,及郑、滑、沧、景、易、定、陈、
许、晋、显、苏、襄、复、台、越、唐、随、邓等州人户,宜令本州厚加优恤。
仍各以当处义仓斛斗,据所损多少,量事赈给。十三年正月,户部侍郎孟简奏:
“天下州府常平、义仓等斛斗,请准旧例减估出粜,但以石数奏申,有司更不收
管,州县得专达以利百姓。”从之。
长庆四年二月,敕出太仓陈粟三十万石,于两街出粜。其年三月制曰:“义
仓之制,其来日久。近岁所在盗用没入,致使小有水旱,生人坐委沟壑。永言其
弊,职此之由。宜令诸州录事参军,专主勾当。苟为长吏迫制,即许驿表上闻。
考满之日,户部差官交割。如无欠负,与减一选。如欠少者,量加一选。欠数过
多,户部奏闻,节级科处。”大和四年八月,敕:“今年秋稼似熟,宜于关内七
州府及凤翔府和籴一百万石。”大中六年四月,户部奏:“诸州府常平、义仓斛
斗,本防水旱,赈贷百姓。其有灾沴州府地远,申奏往复,已至流亡。自今已后,
诸道遭灾旱,请委所在长吏,差清强官审勘,如实有水旱处,便任先从贫下不支
济户给贷。”从之。
建中四年六月,户部侍郎赵赞请置大田:天下田计其顷亩,官收十分之一。
择其上腴,树桑环之,曰公桑。自王公至于匹庶,差借其力,得谷丝以给国用。
诏从其说。赞熟计之,自以为非便,皆寝不下。复请行常平税茶之法。又以军须
迫蹙,常平利不时集,乃请税屋间架、算除陌钱。间架法:凡屋两架为一间,至
有贵贱,约价三等,上价间出钱二千,中价一千,下价五百。所由吏秉算执筹,
入人之庐舍而计其数。衣冠士族,或贫无他财,独守故业,坐多屋出算者,动数
十万。人不胜其苦。凡没一间者,仗六十,告者赏钱五十贯,取于其家。除陌法:
天下公私给与货易,率一贯旧算二十,益加算为五十。给与他物或两换者,约钱
为率算之。市牙各给印纸,人有买卖,随自署记,翌日合算之。有自贸易不用市
牙者,验其私簿。无私簿者,投状自集。其有隐钱百者没入,二千杖六十,告者
赏十千,取其家资。法既行,而主人市牙得专其柄,率多隐盗。公家所入,曾不
得半,而怨惸之声,嚣然满于天下。至兴元二年正月一日赦,悉停罢。
贞元九年正月,初税茶。先是,诸道盐铁使张滂奏曰:“伏以去岁水灾,诏
令减税。今之国用,须有供储。伏请于出茶州县,及茶山外商人要路,委所由定
三等时估,每十税一,充所放两税。其明年以后所得税,外贮之。若诸州遭水旱,
赋税不办,以此代之。”诏可之,仍委滂具处置条奏。自此每岁得钱四十万贯。
然税无虚岁,遭水旱处亦未尝以钱拯赡。
大和七年,御史台奏:“伏准大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赦文,天下除两税外,
不得妄有科配,其擅加杂榷率,一切宜停,令御史台严加察访者。臣昨因岭南道
擅置竹綀场,税法至重,害人颇深。伏请起今已后,应诸道自大和三年准赦文
所停两税处科配杂榷率等复却置者,仰敕至后十日内,具却置事由闻奏,仍申台
司。每有出使郎官御史,便令严加察访。苟有此色,本判官重加惩责,长吏奏听
进止。”从之。九年十二月,左仆射令狐楚奏新置榷茶使额:“伏以江淮间数年
以来,水旱疾疫,凋伤颇甚,愁叹未平。今夏及秋,稍较丰稔。方须惠恤,各使
安存。昨者忽奏榷茶,实为蠹政。盖是王涯破灭将至,怨怒合归。岂有令百姓移
茶树就官场中栽,摘茶叶于官场中造?有同儿戏,不近人情。方有恩权,无敢沮
议,朝班相顾而失色,道路以目而吞声。今宗社降灵,奸凶尽戮,圣明垂佑,黎
庶各安。微臣伏蒙天恩,兼授使务,官衔之内,犹带此名,俯仰若惊,夙宵知愧。
伏乞特回圣听,下鉴愚诚,速委宰臣,除此使额。缘国家之用或阙,山泽之利有
遗,许臣条流,续具奏闻。采造欲及,妨废为虞。前月二十一日内殿奏封之次,
郑覃与臣同陈论讫。伏望圣慈早赐处分,一依旧法,不用新条。惟纳榷之时,须
节级加价,商人转抬,必较稍贵,即是钱出万国,利归有司,既无害茶商,又不
扰茶户。上以彰陛下爱人之德,下以竭微臣忧国之心。远近传闻,必当咸悦。”
诏可之。先是,盐铁使王涯表请使茶山之人,移植根本,旧有贮积,皆使焚弃,
天下怨之。及是楚主之,故奏罢焉。
开成二年十二月,武宁军节度使薛元赏奏:“泗口税场,应是经过衣冠商客
金银、羊马、斛斗、见钱、茶盐、绫绢等,一物已上并税。今商量,其杂税并请
停绝。”诏许之。
大中六年正月,盐铁转运使裴休奏:“诸道节度、观察使,置店停上茶商,
每斤收搨地钱,并税经过商人,颇乖法理。今请厘革横税,以通舟船,商旅既
安,课利自厚。今又正税茶商,多被私贩茶人侵夺其利。今请强干官吏,先于出
茶山口,及庐、寿、淮南界内,布置把捉,晓谕招收,量加半税,给陈首帖子,
令其所在公行,从此通流,更无苛夺。所冀招恤穷困,下绝奸欺,使私贩者免犯
法之忧,正税者无失利之叹。欲寻究根本,须举纲条。”敕旨依奏。其年四月,
淮南及天平军节度使并浙西观察使,皆奏军用困竭,伏乞且赐依旧税茶。敕旨:
“裴休条流茶法,事极精详,制置之初,理须画一。并宜准今年正月二十六日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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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中三年,初榷酒,天下悉令官酿。斛收直三千。米虽贱,不得减二千。委
州县综领。醨薄私酿,罪有差。以京师王者都,特免其榷。元和六年六月,京兆
府奏:“榷酒钱除出正酒户外,一切随两税青苗,据贯均率。”从之。会昌六年
九月敕:“扬州等八道州府,置榷麹,并置官店沽酒,代百姓纳榷酒钱,并充资
助军用,各有榷许限。扬州、陈许、汴州、襄州、河东五处榷麹,浙西、浙东、
鄂岳三处置官沽酒。如闻禁止私酤,过于严酷,一人违犯,连累数家,闾里之间,
不免咨怨。宜从今以后如有人私沽酒及置私麹者,但许罪止一身,并所由容纵,
任据罪处分。乡井之内,如不知情,并不得追扰。其所犯之人,任用重典,兼不
得没入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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