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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这里的时候,还是一个以偷窃为生的小混混,但是再回来的时候,却已经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富豪,一个绝对的高手,这种感觉,就叫做衣锦还乡吗?

还有,这种心中横亘着的,无法理解的想法,就叫做近乡情怯吗?

虽然,这里算不上是自己的故乡。

现在的小七和刚刚离开的时候的小七有一点决定性的不同,那就是眼界,在见识过了最顶级的高手之间的战斗,甚至自己都已经成为了绝顶高手之后;在拥有了绝大部分人一辈子也无法拥有的财富,拥有了易悠公司的股权,见惯了大人物之后;在住惯了豪华别墅,做惯了豪华汽车之后,再看到老城,小七发现,这以前见过的最大的城市,竟然如此的破败,灰扑扑的,如同蒙尘百年的模型。

而现在的小七再不是之前那没有知识的小混混,他一直在努力学习,或许比同龄人还有些差距,但是他的见识和才智却弥补了这一切,现在的他心中,再也没有那深深的自卑,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自信,如同当初刚刚被潜恒熏陶过的潜悠,还不知道收敛自己的这种自信,整个人显得格外神采飞扬,即便心情有些不好,也不过是看起来有些犹豫而已。

半年的时间,先是身体得到了充分的锻炼,然后拥有或者说寻回了自己的能力,现在的小七足足长高了半头,不再是之前矮小的少年,皮肤虽然依然有些黑,却不再是之前那毫无光泽的黑,微黑的皮肤泛着健康的光泽,好像茁壮生长的黑麦。

这样一个穿一身黑色运动服,身材适中,皮肤微黑,相貌颇为俊秀的少年带着一条狗,有些忧郁地站在街角,还是颇为引人注目的,频频有少女的目光探究一般射过来,却没有回应。

“穆祥,你先带猎犬去找个旅馆住下来,然后打电话给我,我一个人转转。”小七道,穆祥也知道小七的心情不是特别的好,所以点了点头。

在穆祥的身边,还有一个人站着,那就是土行孙了。

求寿山的入口非常隐秘,看起来和周围的空间没有什么不同,而且在高空,所以绝大部分的人都不可能有离开求寿山的机会,而小七回来的时候,土行孙恳求小七能够把他带出去。

在求寿山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在外面却要安全的多,而代价就是土行孙的忠诚。

小七并没有完全信任他,现在土行孙还被小七的丝线缚住心脏。

这两人也就是小七的直属手下了。

看穆祥两人带着那条狗走了,小七轻轻叹了一口气,直了直背脊,沿着街慢慢前行。

是不是……该回去看看呢?

他这么想着。

既然猎犬带自己来到了省城,那就说明妹妹也在省城呆过,或许妹妹就是和自己在这里失散的,虽然希望渺茫,但是说不定能够看到见过自己妹妹的人。

已经是傍晚,在街上游荡了几个小时的小七抬起头,发现自己竟然来到了一处小小的胡同。

陌生的熟悉感席卷他的心,他左右看了半晌,突然发现,这里竟然是潜悠第一次传授自己武技的地方。

从那天开始,三个少年天才走上了各自的武学道路。那时候刀法凌厉绝伦的任潜悠,终于放弃了双刀,而走上了长枪宗师的道路,现在的任潜悠在枪法上的造诣早就已经超越了双刀,或许他本就是堂堂正正,光明磊落的人,而且想象力丰富、思维敏锐。正面搏杀,威力绝伦、宜守宜攻又变幻莫测的长枪,确实是最适合他的武学,程老师在任潜悠身上费心最多,一直惦记着给他寻找一条最好、最合适的路子,只是程老师算对了初一,没有算对十五,他给错了任潜悠枪谱,却没有传错武学,枪法“岁月’遇到了任潜悠那绝佳的悟性,再加上任潜悠本身拥有的岁月轮回的能力,打造出了现在最强的炽天使——任潜悠的战斗力,有一大半在这骇人的枪法上。虽然程老师还是低估了任潜悠,因为他本来为任潜悠打造的战斗方式是纯技巧的“大黄蜂”而不是现在强大到让人恐怖的炽天使。

而金铁,则是一直走着自己以力为主的老套路,他脾气比较直,不适合复杂的技巧,但是力气却有的是,加上他几乎不会受伤的身体和那无坚不摧的能力属性,只要横冲直撞就可以发挥出所有的力量了。而对金铁而言,任何一种东西都是武器,所以他一直没有专精某个方面,从这方面来说,金铁深得程老师的一个“博”字,金铁参加了云大的篮球队,平时和程老师的接触最多,程老师抽空教给了他什么东西,没有人知道,而且他本来就是三个人中身体素质最好的,他的脑袋或许不太灵光,但是本能却很恐怖,反应非常快,通常是身体在脑袋反应过来之前身体就作出了正确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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