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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记得昨天是怎么睡着的了,似乎是一直幻想着徐婏的身材和她的手艺,莫名其妙的睡着了,总之,我度过安稳的一夜。
今天我终于没有喝酒或是起得太早,感觉神清气爽,思绪清晰。我突然想起洗衣机里的衣服,像汽车弹射起步一样从床上窜起来,跑向洗手间,还被衣柜撞了一下腰,还好,它老老实实窝在洗衣机里。
我把它挂在窗台上,看了一眼表,差两分钟九点。平时休息闲来无聊,我常会和李益一起出去走走,一般都是他联系我,今天我的心情像天气一样晴朗,迫不及待想出去逛逛。其实我是有一个地方想去,徐婏说她喜欢花,我知道郊区附近有一片人工种植的花田,我开口说,等她来找我,可以带她去那儿玩玩。今天我打算去探探前哨,所以主动给李益打电话。
“李益吗,我带你去个好地方走走,以后你还可以带女朋友一起来。”
“今天恐怕不行,我已经出门了。”
“出门了?”我皱起眉头,有些扫兴,“干嘛去?”
“约会呗,我要去接她,听说三道街新开一家水上乐园,我带她去玩玩。”
“我去过了,不太好…”话说到一半,他透出强烈的好奇心打断了我,“你去过了?你跟谁去的?”
我听出他话里的意思,我说,“没有,没谁。”我又问他,“你怎么办?”
“今天恐怕没时间陪你了,下周吧,下周一定陪你。”
“算了,我自己去。”我猛地挂掉电话,心里头抱怨他。
我没吃早饭,直接搭车去往郊外,在车上要待一个小时,下车还要再走十几分钟。一路上我都在想着李益,上次和才源吵架,他也没帮着我说话,还跟着一起去吃升迁宴了,今天又拒绝陪我一起出门,我想,他说不定已经是才源的人了。
我狠狠锤了一下椅背,周围的人都扭头看我,前座的秃头大叔更是凶神恶煞地盯着我。我没心思搭理他们,眼睛瞅着窗外,栉比鳞次的高楼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甩在身后,眼前只有一望无际的田地,种着小麦或者玉米,绿油油一片连着一片;靠近公路的土地营养不够,连庄稼都矮上一截,往里一点庄稼就长高一点,从正面看,像被刀砍出来的梯形,还真是均匀。
下了车,庄稼地戛然而止,前面只有铺着薄薄一层青草的贫瘠的土壤。我顺着不远处的路口左转,再走一段路,眼前出现零零散散但高大笔直的桦树,我走这一路并不寂寞,因为有无数只‘眼睛’盯着我。
顺着面前的小溪走,我抵达了一户村庄。村庄边上有一户人家,老头儿坐在门口的摇椅上扇扇子,脚下趴着一只胖得像球一样的沙皮狗。他告诉我,穿过这座桥,前面就是花田。我点点头,朝小桥走过去,老头儿的狗在我背后汪汪直叫。
小桥是纯木的,有些扶手已经腐烂,但依旧坚挺结实。走在这座桥上,我开始感受到花朵的味道和原始田园的气息。
穿过小桥,可以看见一排实木小屋,每根木头上都瞪着或大或小的‘眼睛’,要我在这屋子里睡觉,肯定会做噩梦的。从这里的开始,环境变得优美,树木茂盛起来,野花从草堆里探出头,空气也变得安静,唯有‘叽喳’两声鸟叫隔空传来,清声脆耳。
绕过那排小屋,眼前是广阔无垠的花海,淡黄的郁金香,通红的玫瑰花和雪白的康乃馨排列整齐,井然有序,一排紧挨着一排,一直延伸到远方,在明媚的阳光中消失在视野的尽头。我向前多走几步,一股混合而成的香气浸入我的鼻腔,钻入我的血管,随着血液流进大脑,途径全身,仿佛有一双无形的手在我体内按摩;我细细地嗅,能分辨出郁金香幽幽淡雅的清香,红玫瑰浓烈厚重的馥香还有康乃馨寡然微弱的异香。我想再靠近一些,用更加深刻的体验,用身体和精神记住这些娇艳的花朵。
“喂!你是什么人!你要去哪里!”
我听见有人在喊叫,看见一个戴着破旧草帽,穿着背心和短裤的男人矫健的冲我走来。我也向他走过去,凑近些时,我得以打量他的上下。事实上,他长得很是丑陋,他佝偻着腰,脸型又瘦又尖,面部七横八纵,本就不宽阔的嘴唇上偏要留一小撮胡子,鼻子又细又长,眼睛小而狭窄,可是却射出炯炯有神的光彩,说话的声音中气十足,唯独这两点能够显示出他依然是一个壮年。
他轻快地走到我面前,问我:“你是什么人?”
我觉得没必要告诉他我的职业和身份,我反问他:“这里不允许参观吗?”
他吼吼地笑起来,原本就小的眼睛显得更加狭小:“你是游客吗?欢迎欢迎。”
“那我想随意走走。”
“我来陪你吧。”说着,他在前面为我引路。
“这里是可以参观的,但是到这儿来的人实在太少,一年到头也没有几个游客,参观甬道早就拆了,早些年来还要收费呢。”
他见我掏出烟来,赶紧制止我:“不行,这不让抽烟。”然后接着说:“甬道和服务区都被改成了花田,现在已经没有游客能落脚的地界了,小心别碰坏了花。”
他带着我顺着花田的边缘行进,一路往小溪的方向过去。
我问他:“你是干什么的?”
“我是花匠,也是打更的,你眼前的这些花都归我管。”
我停下来,用手一挥,覆盖整片花田:“这所有的都归你一个人吗?”
他摇摇头:“不不不。”然后背着手走到跟前说:“我只管十五亩地,剩下的有别人管。”
我们又开始前进,一路走到小溪边儿,他掏出一盒烟说:“到这儿就可以抽了。”
我从他手里接过一根,看见他黝黑粗糙的手,我问他:“这么大一片管得过来吗?”
他在一块石头上坐下,那石头足有半个身子长。他说:“管得过来得管,管不过来也得管,这片田,比你的年岁还要大哟。”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微笑着对我说:“从改革开放算起,这片田有四十多年咯,那时候我才十岁,跟村里的一起来这玩…”
这话吓了我一跳,我打断他:“那会儿你十岁?”
“是啊,老汉我快六十咯。”我不可置信地看着他,虽然皮肤糙了些,但风吹日晒难免如此。我摇摇头说:“看你健步如飞,身手麻利着呢。”
他哈哈大笑,回道:“照顾这些娇贵的花,心情自然好,心情好,身体就跟着好了。”
我又问他:“个把月看不见人影,挺无聊吧。”
他笑的更大声,他说:“谁说没人了?你不知道吧,这些花上都附着灵魂呢。”
我觉得他说的挺邪门,就没再搭话,他自顾自把话题扯回去,继续说:“我小时候跟村里的一起来玩,那会儿花田刚建起来,规模还不大,只有一个年轻人在这儿当什么…调研员,这词我到现在也不懂。我们摘了花,采了叶,他就在后面追我们,说一些让人记不住的大道理。我们小,灵活,翻着墙头就跑了,他追不上我们,但是他的话比我们跑得快,总能钻进耳朵里,听的多了也能记住一些——小崽子们,不许摘花,不许摘花,听见没有,花朵也是有生命的,像人一样,是有感情,有灵魂的。”
他又吸了一口烟,把烟在石头上掐灭,扔进溪水里,我见他这样做,也把烟头扔进小溪里。
他接着说:“这句话从我十岁喊到我二十岁,我寻思着,不就摘你一朵花吗,多抠门,还骗我说花有生命,有灵魂,它的生命跟人能比么。”
他摘下草帽,叹了口气:“也是那一年,我知道他没有骗我。那一年发洪水呦,把支流、干流都淹了,这条小溪看着不起眼,也泛滥了,把房子和庄稼都泡烂了。那天我们还睡着觉,外面轰隆隆的响,再过一会儿就有人喊,‘发大水啦!发大水啦!’别人家不知道,我们家是乱了套,我迷迷糊糊想开灯,我爹一巴掌把我扇到炕上,喊我,‘你不要命了!’我才看见,屋里屋外都是水,可把我吓坏了,裤子都没穿,夹着衣服就往外跑。外面比屋里还惨,邻居家猪舍趴了窝,老母鸡飞到房顶上,鸭子倒勤快,在水里扑通扑通,一点儿事儿也没。我家狗还系着链子,我过去给它松开,它呲溜溜地跑。我爹扛着一个口袋,我娘抓着两只大鹅,我们一家三口带着狗就往花田跑。”
他伸手指向远处,又说:“那边地势高,洪水上不去,全村都往那儿跑。我也跑,路过花田,看见张…研究员,哎呦,一块一块搬着石头,堵在花田边上,我看不过去,跑过去拦着他,告诉他没用,洪水太大了。他不识好歹,还吼我,叫我不帮忙我就滚到一边儿去,我懒得理他,站在高地上看他一块垒着一块,一排码着一排,根本挡不住洪水,洪水已经涨到膝盖深了。他还在搬,小块的就搬着,大块的就滚着,也不知从哪找来这么多石头。眼见花田被水沒了,几个村里人冒险下去救他,他不走,那几个人就帮他一起搬,后来他的木屋塌了,那几个村民不敢多待,又留他一个人在那掏水,那会儿水已经齐腰深了。我觉得他肯定是中魔了,明看着花已经被淹了,还留下干嘛?我正要喊他,就见他被什么东西绊倒,扑在水里,我心里一紧。他在水里扑腾,挣扎着站起来,哪想到刚露出头来,木屋的树干就直冲冲撞在他脑袋上,他又倒在水里,这次就不扑腾了,直挺挺趴在水里头。”
他颤颤巍巍站起来,眼里似乎含着泪光:“我看着他倒在水里,好像自己挨了一闷棍,然后我就明白了,这花,它为什么有生命,为什么有灵魂。”
“张技术员死了,需要有人顶岗,我高中毕业,算是大学历了,我顶了他的岗。”他指着身后的木屋说:“我把他的木屋建起来了。”
我盯着他刚刚坐着的石头,他笑了,用手拍了一拍,回头看着我:“这是他搬过来的石头,这么大一块,真不知道是怎么搬过来的。”
这个故事好像他朝我的心底扔的一块石子,我的心被沉沉的坠着,扰得我心神不宁,但是我尚不能理解为何如此。
我显得很沉痛,老头儿似乎看穿了我的疑问,他弓着腰走向花田,我在身后跟上他。他面对鲜花停下脚步,背着手,眼睛眺望着大片的花海,阳光斜照在他身上,让他也发出阵阵金光。
“这些花是我的孩子,也是张技术员的孩子,我们两代人在这片土地上浇灌了爱,用爱喂养起来的花才是最美的花。我们付出了一生,但是不图求回报,这就是张术技员的爱,他的一生没有白活,我继承了他的爱,我的一生也没有白活。”
是吗,这就是爱吗?我心里想着,也站到花田边上,看见红白相间的蝴蝶扇动着翅膀,在花丛间起起落落,摇曳舞姿,不禁被一种温暖的柔情塞满了内心。
随后老头儿带着我围着花田绕了一圈,逼近下午,我的肚子咕噜噜叫起来,老头儿热情地请我吃了午饭,不过是一些粗茶淡饭,可能是我实在饿了,也吃的津津有味。我还告诉老头儿,下次我带朋友一起来,他又吼吼地笑起来,说要把这个故事讲给我的朋友听。
午饭后我向他告了别,他一直送我到木桥上。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不再想才源和李益,而是想着徐婏。我把手机掏出来,我问她:“你这么体贴,图个什么呢?”临近下车的时候,我收到她的回复:“为什么这么问,我什么都没图啊。”
我想,没错了,她也是爱我的。
三点钟,我回到家里,一直待到晚上。晚饭后我想出去走走,我乘车来到市中心,我渴望在这里买套房子。这里不分白天黑夜,总是熙熙攘攘,我不想置身其中,却又想成为这里的主角。我总是想象自己站在商场门口,周围的人交头接耳,议论我是个有大能耐的人,他们用手机偷拍我,又不敢上前打搅,我就装作没看见他们,从容冷酷,大摇大摆地走过;或者西装革履的坐在夜店的雅座里,轻轻摇晃酒杯里名贵的醇醪,跟身边的人高声交谈,眼睛若有若无地看着台上摇头晃脑的DJ,在临走之前留下一句,‘今晚的消费由我买单。’然后挥挥手离去。
想到夜店,我觉得不如去王词的酒吧里看看他,他毕竟要搬走了,多少应该表现点不舍。昨天晚上他没有回来住,多半又和某个女孩子出去开房了,按他自己的话说,‘独身的日子不多了,得抓紧时间享受人生。’
那间酒吧是本市最大的一间,落在新区里,开业才一年,王词是第一批员工。新区还没有开发出来,周边冷冷清清,走在路上一个行人都没有,各式各样的豪车倒是有不少。我蹑手蹑脚地走,碰坏哪一辆我这一辈子都搭上了。不过也许有一辆是那寡妇的,不久之后王词也会坐在这样的车上四处招摇,我深深叹一口气,‘他明明是个骗子’,想到这,我又有些不想去了。
思索间,我已经走到酒吧门口,天色也暗下来,我犹豫一下,走进去了。刚拉开门,和屋外寂静祥和的气氛截然相反,震耳欲聋的音乐透过宽敞的大厅和细长的走廊冲击我的鼓膜,我皱了皱眉毛,缓缓往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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