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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为铺,天为盖,天地之间有我在。

风不尽,云如海,风云变幻万千载。

今朝不与明日期,霜叶不等秋风来。

管他世道与轮回,我最逍遥且自在。

这首诗从一位头发苍白的老者口中念出,他每说一句都要抑扬顿挫一番,摇头晃脑的,手上拿着一把折叠纸扇,念完之后“啪”地一声往桌上一拍,顿了一会说道:“今天我要给在座的各位讲的故事是关于一个了不起的人物,此人尊号逍遥散仙,真名已经太过久远,无从考证,他的传奇一生和风流韵事都记在我这老朽的脑子里,大家且听我慢慢道来。”

这老头才没讲几句,就拿起他前面小桌上的小茶杯喝了一口,旁边的小书童又立刻给其添满。说话的老头是一个说书人,看起来已经七老八十了,不过精神还挺健硕。

逍遥散仙是千年前这一带有名的传说中的仙人,因为他一生过得逍遥自在,放荡不羁,所以有了这么一个称号,这个称号太过响亮,以至于到后来连真名都没有流传下来。

由于民间没有像样的文字记载,所以过了这么久关于逍遥散仙的文字记录已经消失殆尽,只剩人们口口相传。在这一代代传下来的故事当中,自然少不了个人因素添加的内容,以至于传到现在已经不知道其中到底有多少是真多少是假,不过善良的人们还是愿意去相信他们所听到的都是真的,就像上面那首说书人自己编的小诗,也被认为是出自逍遥散仙一样。

说书人称其为一种职业倒不如视其为一种爱好,这年代不太平,人人自危,谁还有这闲功夫来听你讲故事,所以赚的钱也不多,勉强能够糊口,所以大部分说书人都已改了行,只剩下那些实在没其他事做的或者像这位老先生一样已经年纪一大把的,还在坚持着这个没落的行业。

今天说来也奇怪,本来说书人应该在城里的茶馆酒楼里,怎么就跑到这偏僻小山村里来了呢,莫不是路过这里休息一下,顺便说几段赚点盘缠?不过山里人哪想地了这些,他们只管听,也不给钱,因为根本没钱,最多听高兴了给你口饭吃,就当是辛苦费了。

村子里没有出山干活的人和小孩子这时候都聚集在这小土庙门口,自觉地围成一个半弧形将说书先生围在当中间,虽然逍遥散仙的故事大家都略知一二,但是从说书人嘴里听到的感觉还是不一样,那感觉就像听和看的区别一样,更加震撼,更加激动人心。所以大家都全神贯注地听得津津有味,时不时地爆发出阵阵喝彩和掌声,连平时最喜欢闹的小孩这时候也乖巧地不行。

围在最外层村名因为来的晚了,又被前面的人挡了视线,所以都站着,其中就有一个剃着圆寸头的少年,双手搭在前面人的肩上,拼命垫着脚往里面瞧。少年穿着一件灰扑扑的褂子,上面打了大大小小用手指都掰不完的补丁,一条七分粗布裤子,补丁倒是比衣服要少些,但是屁股那块已经被磨得颜色比其他地方明显浅了一大截。脚上一双泛白的黑布鞋,算是他身上最新的物件了。

正当少年伸长了脖子想看清楚里面时,从后面急匆匆来了一名妇女,径直朝少年走去,嘴里凶巴巴地说着:“你小子,不去地里干活跑这里来偷懒,看我不教训你。”

少年听得自己身后有动静,刚一转头,那妇女便一巴掌拍在他的侧脑门上,“啪”地一声。

少年吃痛,连忙用手捂着脑袋躲到一边,嘴里喊着:“姨妈。”

“还不给我去地里干活,有闲工夫在这偷懒,等着喝西北风啊!”妇女一副彪悍相,叉着腰指着少年就是一顿训,那气势跟男人没什么两样。

“姨妈,我锄累了来着休息会,马上就去。”少年见了他母老虎似的姨妈也不惧怕,一边摸着脑袋一边还找了个理由。

“休息一下,我看你那锄头在地里都快长出花来了,今天要是不把那块地锄完,就别想吃晚饭。”妇女凶巴巴地说道,算是下了最后通牒。

少年吐了下舌头,也不再辩解,要是真没晚饭吃,那不得呜呼哀哉了,只好灰溜溜的去干活了。

说书人和村民们都被这小插曲打断了,大家都看着少年和妇女,然后发出一阵哄堂笑声。但是等少年一走,大家又重新回到了逍遥散仙的故事里。在农村,下地干活是村民们最重要的事,谁不干活就没饭吃,所以这样催人干活的事情天天都有发生,似乎这天下不太平了连懒汉也多了起来,大家都习以为常了。

少年沮丧地回到了地里,拿起锄头开始锄地。他虽然很想听逍遥散仙的故事,但是比起晚饭,他还是比较现实的。

这位在太阳底下埋着头干活的少年叫十方,他姓十,因为他父亲姓十,他叫方,是希望他能堂堂正正四四方方,今年已经十六岁了。他被晒得黝黑的脸,看上去还算英俊,因为五官都非常标准。他的父亲在他一岁时参了军,不久便死在了战场上,所以他完全没有对父亲的印象。他的母亲在他四岁时得了肺病,不久也离他而去,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依然记得母亲那亲切的样子。因为父亲这边没有了亲人,所以十方便被母亲的姐姐收养,也就是刚才那个凶巴巴地母老虎。

俗话说血浓于水,虽说不是亲生,但十方和姨妈毕竟有血缘关系,可是他姨妈对他的态度就如是猫见了狗一般,厌恶。十方也不知道为何,只是觉得从母亲去世后自己的生活就变了,变得天天要挨骂,时不时饿肚子,偶尔还会遭一顿打,他很小就要下地干活,而且要干超出自己能力范围之外的重活。幸好姨父和左邻右里都是好心人,有时候会帮着小十方一些,给他吃的,帮着说情,虽然能少些苦痛,但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因为这个家里是姨妈说了算。

一晃就是十多年,十方在艰苦的环境中长大,也在这艰苦的成长中磨炼了自己,他变得比同龄人更加成熟,更加健壮,心灵也更加强大,现在对于姨妈的打骂都已习以为常,要是哪天不被骂上几句反而会觉得不自在。十方干活自然不在话下,一身腱子肉能让村子里的成年人都自愧不如。

“偷懒又被抓回来啦?”隔壁地里的王大麻子冲十方喊道。

“别提了。”十方一脸无奈地回应道。

“哎,我说你这姨啊,真是把你当牛使了。”王大麻子替十方抱不平道。

十方不可置否,朝他尴尬地笑笑。

“常根今天怎么没来啊?就你一个人在这锄这么大一块地。”王大麻子问道,十方的姨父叫王常根。

“他今天有事,一早就去城里了。”

“哎,要是我碰上这么个姨,还是跑了算了。”王大麻子连连叹气,说着又开始了手上的活。

跑,十方不是没想过,但是在这动乱年代,他能跑哪去?跑了能养活自己么?毕竟自己才十六岁,刚刚到了成人的年龄。而且这个村子是他的家,虽然有痛苦,但没有足够的理由,他是不会离开的。

说道十六岁,就不得不提这个年龄和跟这个年龄息息相关的一些事。

此处叫青平界,世间三界之一。在青平界中,人类分两种,普通人和修行者。普通人就像十方和这里的村民一样,普普通通。而另一种人,修炼者则与普通人大不相同,他们修炼仙术法术,上天入地,无所不通,其能力和普通人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两者之间就像鸡与凤凰,相差甚巨。

而造成这两者之间的差异的原因,是因为法身。人自出生以来,除了肉身和意识之外,还有一种形态存于大脑之中,便是法身。法身看不见摸不着,是一种没有具体形态如能量般的存在。刚出生时,法身也如婴儿般,只有黄豆大小。伴随着人的生长,法身也慢慢成长,渐渐充满整个大脑,到了十六岁时,便是一个坎。在这一年的生日的前后一个月中,如果法身能够冲破风府穴,进入全身,那便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法身摆脱大脑的束缚,在更大的空间里吸收能量,自由生长,进而可以修习法术等等,普通人也就成了修炼者。这个过程被称为破风。

如果破风失败,那么法身就无法摆脱大脑的束缚,获取不到新的能量,渐渐开始萎缩,直到消失。就像一粒种子,前期的生长靠着自身的供养,等到长出叶子后,如果还无法从外界获取营养,那就只能等自身养料消耗殆尽,随之死亡。所以在十六岁生日前后的一个月是人们成长周期中最重要的一个月,它将决定每一个人的命运,所以这一个月被人们称为破风月,也就是成人礼。

当然,成人礼只是城里人或有钱人的叫法,他们会在生日的那天给自己的孩子举行成人礼,祝贺他们成年也更希望能破风成功。而十方所在的村子,根本就没有什么成人礼,唯一和平常不同的只是晚饭可以吃一碗鸡蛋面。今天就是十方的十六岁生日,当然他没有鸡蛋面,甚至他都不能保证今晚是否有晚饭吃。

在青平界,人人都对破风怀有希望,愿望是美好的,但成功的概率就如六月飞雪般,可以用不可能来形容,几百年来,十方所知道的范围内,没有出现过一个普通人破风成功的例子。这就造成了修炼者和普通人的人数差距,大概近万比一,足见修炼者的稀少。

说书先生还在那讲着逍遥散仙的故事,阳光随着时间的推移开始慢慢倾斜,小书童擦着汗将先生刚刚喝干的茶杯添满。远处在地里干活的十方,朝着这边眺望了一眼,他的十六岁生日正在慢慢地流逝。

时间慢慢过去,阳光已经不再刺眼,也不再热烈,只透出暖烘烘的感觉,招呼着大家回家吃饭,山脚下的村子里已经升起了一缕缕的炊烟。

隔壁地里的王大麻子已经收拾好农具,挑起他的竹编篮子准备回家。

“十方啊,还不回去?”王大麻子站在两家地中间的田埂上,对着十方说道。

“嗯,地还没锄完呢。”十方摘下头上的破草帽,拿在手上扇着。

王大麻子扫了一眼十方家的那块地,发现还有不少没锄:“今天你要把这些都锄完么?”

“是啊,不然没晚饭吃。”十方无奈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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