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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精灵的叫声突然传入克拉克的脑海中,让克拉克从思考中清醒过来。
“怎么了?小家伙你又想吃东西了吗?”
克拉克笑着突然发现,痴痴似乎并不是饿了,而是在叫自己‘可爱’的名字呢!
真是可爱的小家伙。克拉克将精神抽离了召唤空间,打算给爷爷说下自己今天的收获。
但是看了一圈,克拉克才发现,爷爷似乎并不在家。
“肯定又到市集去帮人写信了!不是说了别出门了吗?他的腿疼得那么厉害!”
克拉克心里暗恼,已经推开了门打算到市集上找爷爷。
爷爷常去的市集,是在克拉克家往西走的威灵大街上,这里是帝都奇拉佩(古精灵语中光照之地的意思)的贫民区。(注1)
克拉克他们住的地方就属于贫民区与居民区交界的地方。
而在威灵大街上的集市里,绝大多数人都是生活极其交迫的贫民。
这些人里,十个人至少有九个是不识字的,这也是爷爷能够在这帮人写信读信赚到钱的原因。
克拉克当然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轻车熟路的转过几道弯,瞅都没有瞅那些发臭的下水道,以及下水道边或卧或跪的乞丐以及醉鬼。
这种地方,.uknsh. 别说是克拉克本就已经很熟悉了,就算是第一次来,克拉克也绝不会往那些乞丐的碗里丢一盾克。
克拉克敢保证。
像克拉克这种孤孤单单,看起来又不算强大的年轻人。只要露出自己的钱袋,要不了多久就会被人在某个阴暗的角落给一顿毒打,然后抢走一切值钱的东西,甚至是还算能穿的衣服鞋子。
这也是为什么克拉克不愿意让爷爷再来这里的原因之一。
没过多久,克拉克就走到了市集上。
这里确实人声鼎沸,但是别想在这里买到什么好东西。
这里卖得最好的,往往是小麦酿造然后兑水的麦酒,越是无能的人往往越喜欢用酒精来麻醉自己。
而其次生意最好的,就是搔首弄姿的妓女,甚至主动出卖自己妻子身体的恶心男人。
偶尔有些赚了一点小钱,而又娶不到老婆的男人们总是好这一口。
当然更多的,是拿着家里仅剩的还能用的物件,换取一两顿能够吃饱的黑面包的人。
而这所有的一切,毫无疑问都对曾经生活在现代社会的克拉克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上午才见过威林勋大酒店里的繁华与喧嚣,而下午在这市集里见到的一切所造成的巨大的反差,都让克拉克有些不舒服。
不过突然,克拉克的表情就僵住了。
在他视野可及的地方,爷爷的小摊已经倒在地上,墨水与黄纸散落一地。
而爷爷此刻正捂着他那条伤腿。对峙着几个衣衫槛楼的年轻人。
怒火,仿佛在心中燃烧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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