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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恩市是一座小城市,这里人烟稀少,发展落后,信仰缺失。

维恩市只有一座小教堂,没有寺庙或神社,灰黄的风从教堂的顶上吹过街道,整座城市慢吞吞地向前爬行。有的人信上主,就会偶尔去拜一拜;有的人则单是活在这破败的角落里就无暇分心。

兰蓦已经四十多岁,是一位普通的本土神父,他虔信上主,收入勉强糊口。他与另一位从英伦搬到这里的年轻神父查伦每两周轮一次班,每天早上五点起床熨好神袍,半梦半醒地晨诵后经常会忘记在早餐前感谢主的恩赐。

兰蓦主持弥撒时很认真,目光沉静又威严。但他习惯简化流程,经常自己端着香炉、蜡烛和十字架进教堂。他在习惯每一段颂词念完后,用自以为慈悲的目光环视人群,那里有几个像风景的人。

站在第一排的早餐店老板是从东方来的,听说他从大学毕业后就一路旅行一路流浪,最终在这里找到了心爱的姑娘定居。他最近似乎又换了新房子,孩子琢磨着也该上学了,长年经营餐饮身上的油烟味不算重,里面隐隐飘出他已到中年的妻子十几年没有换过牌子的香水味。

始终藏在人群后面的小姑娘第一次来时才七八岁,跟在她父母后面怯生生地模仿动作。现在她已经十三岁了,听人说好像没有继续上学,兰蓦面上不忍,心里不甚在意,只知道她的动作虽然已经熟稔,却依旧不情不愿。

五六年前有个阿婆天天坚持来教堂,每次都坚持走到最前面。她永远是一个人,祈祷的神态大概比自己更虔诚,只是年龄大了,动作一直在发颤。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也不知哪天起就不来了。年纪大了,腿脚不好,人人都有这么一遭,兰蓦忙于养家,无心照拂他人。

直到兰蓦某天轮休时下午睡了一觉,醒来时发现快七十岁的老母亲趁着自己睡着悄悄一人跑到菜市场,回来以后做了一顿丰盛得吓人的大餐。生病的妻子和孩子第一次没再忌口,吃的满面油光,他则打量着自己母亲曾戴了一辈子手镯,现在却空荡荡的枯瘦手臂。那时他才想起是不是要以上主的名义领点米面去看望一下这位阿婆,问了查伦才知道,阿婆去年就病死了,还是一个人,也不知道儿女是不愿尽孝,还是先她一步见了上主。

兰蓦虽然是神父,走哪里都笑得和善,但是他事事浮于表面,不甚擅长社交,除了这些信徒,印象深点的就只剩查伦了。查伦是个很奇怪的小伙子。来维恩市的时候穿着一件破夹克,拖着一个行李箱,背着一个书包。夹克是旧的,明显不合身,行李箱是旧的,但是型号很大,只有书包是新的,里面装的书他看过,各种怪词层出不穷,是这座城市一辈子也触碰不到的高深领域。

听说查伦是英伦来的,原因兰蓦不曾追问。只知道他提前找好了一处低价出售的公寓和自己的手机号,付了全款入住。查伦买的公寓在一栋破楼的二层最内侧,每到冬天就得关好门窗,风雪不分昼夜地拍打着所有能发出声响的东西,恨恨地像鬼怪故事里的怨魂。

查伦搬来一周后就混成了本地人的样子,还成了和自己轮班制的预备神父,不要钱,只要身份。他主动包揽了所有慰问和求圣体的工作,提着米面柴油走过每家每户。兰蓦自此一下子轻松了许多,于是空闲出的两周假期里,他一周去打零工赚些药钱,一周在家里陪妻子,孩子和老母亲。

一切本该如此运行:妻子和孩子因为没有足够的药而终日躺在床上喘着粗气,老母亲把最后的力气榨干以后躺进城外的公墓。兰蓦则保持着虔诚做一具行尸走肉,在灰扑扑的小城里熬到生命的尽头。

四个月前的一天,兰蓦不记得是星期几,他正主持弥撒,上主的壁画里飞出一道金色的光幕。它赞美了他的虔诚,肯定了他的功绩,自称是上主的使者,要命兰蓦代行上主的意志。

兰蓦没忍住在信徒们面前笑出了声。他虔诚地信仰上主,他虔诚地希望神不要插手人的事。他看不到未来,也懒得挖开厚厚的灰尘寻找希望。他真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幻想到这种地步,他的内心难道如此脆弱?

于是,无奈地,神迹展露,灿金的光吓得正祷告的查伦一哆嗦,教堂四处冒出雷电,兰蓦和查伦大眼瞪小眼。

兰蓦是惊讶于不属于这座城市的灿烂色彩并非幻想。

查伦是惊讶于除了自己之外还有超能力者就在身边。

兰蓦说不上高兴地接受了这份恩赐,他不知道自己得付出多少,也没觉得这是个改变人生的转机——查伦一样是个“使者”,而且还是名牌大学出身的高技术人才,来到这里后不是一样泯然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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