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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之后的假期,虽然是人生中最长的暑假,但转眼之间便稍纵即逝。

门口的一扇门“吱呀”被打开,一个全身湿透的少年走了进来,少年的肤色有些黝黑,手中还抱着个篮球。

那少年一进屋便脱下鞋子和衣服随手扔到了地上,只有手中的篮球还是抱着的,随后将篮球轻轻地放在了房间的架子上。

这少年便是琅宪,由于暑假天天混球场的缘故,如今的肤色也算得上是半个黑人。

“是古铜色。”只见刚要进浴室的琅宪,转头凶神恶煞地看着这边。

好吧,我改正。琅宪由于暑假天天混球场的缘故如今的肤色变成了具有男性魅力的古铜色。

现在的时间是早上的九点多,再过几个小时琅宪便要搭坐列车赶去四区的极北海大学报道,四区离琅宪所在的二区不算远,当然也不算近,同样是一座沿海城市。

不多时,琅宪下半身围着浴巾从浴室走出来,回房间准备收拾行李,然后与田鸡、敏儿一起汇合赶往车站。

短袖、球裤、恐龙装连体睡衣、毛巾、牙刷还有…还有…

琅宪手托着下巴,认真地思考着。对于没有出过远门的琅宪来说,自己要带什么,应该带些什么这一点着实有些迷茫,索性看到自己觉得用得上的东西就拿什么。

琅宪将里面的衣物等杂七杂八的东西围成一个圈,再用几件衣服铺在下面,呈现出一个舒适的小窝。随即心中亢奋起来,最后是我的小兔兔。

只见琅宪将床头边躺着的一只白色公仔兔子抱起来在脸上蹭了蹭,脸上写满了宠溺,好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将兔子放进小窝。

琅宪曾经说过:“没有它我可睡不着,从小时候我就跟着它睡了。不对,是它跟着我睡。”

“对了!差一点忘记了。”琅宪自得其乐地说了一句,然后便了趴下去,在床底拿出一个鞋盒,打开盖子,里面一双崭新的球鞋呈现出来。

这双球鞋的颜色是黑白炫酷的搭配,外形虽是高帮的设计但却不臃肿,水晶底是象征那个年代的特色,中底采用了Reebk的老牌科技。Hexlite,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蜂巢”,几何连接结构,能够将受力均匀分散,从而提供缓震效果,给人感觉如同它的主人一样独树一帜。

这就是泽宇之前说送给琅宪的礼物——1,艾弗森的第一代球鞋。

抚摸了一会后,琅宪有些依依不舍地将盒子合上,他打算待自己打进大学联赛才穿上这双球鞋,与这双鞋子一起征战冠军,超越泽宇那个混蛋。但似乎琅宪忘记了,这双球鞋是他口中那个混蛋送的!

不多时,琅宪整装待发准备跟田鸡、敏儿汇合。敏儿和琅宪是同一所大学,而田鸡就读的大学与两人并不是同一所学校,田鸡的成绩比琅宪还差一点,所以只能报了极北海大学隔壁不远的凌北大学。

两人刚一汇合,就见田鸡催促着琅宪,“走走走!快点找个地方吃饭去,不然等等还要坐几个小时的大巴,空着肚子的话不得饿死不可。”

琅宪抓住准备走的田鸡,“等等,还有一位跟我们一起的!”

闻言,田鸡奇怪地转过身,脑海搜索着,不过想来想去都想不出有谁是与自己两人在同一区上大学的,疑惑道:“谁啊?”

“敏儿。”

“谁?”

“敏儿啊!”

“哈?谁?”田鸡有些难以置信,。

琅宪不耐烦了,抓着田鸡的耳朵大吼,“敏儿!敏儿!听见没?是敏儿!”

“放开我,听见了,疼死了。”田鸡挣扎着。

“我还以为半个多月没见,你耳朵变得不好使了呢!”说罢,嘴角痞气地微微上扬,手指稍稍转动。

“啊!疼,疼,疼!”田鸡疼得龇牙裂嘴,不断求饶。

正当琅宪玩得正嗨时,后面一个甜美的声音传来,“琅宪!”

这一声音一传入琅宪耳朵,他便马上认出了声音的主人。

琅宪下意识地放开了田鸡,转身呵呵道:“哈,是敏儿啊,你来啦!”

虽然刚刚琅宪对自己说要和敏儿同行,不过当真正见到本人时,田鸡还是有些不可置信,他呆呆地看着敏儿,都忘记了自己涨得通红的耳朵的痛感,揉了揉眼睛。

“哇靠!真的是敏儿本尊。”心中惊呼一句!

田鸡感觉现在如同梦境一样虚幻,呆愣地出神了会!

随后田鸡抓着琅宪的衣领不断摇晃,“为什么敏儿和我们一起去你没有事先告诉我。还有你们怎么会有联系的?”

“大概是因为我们同所大学吧!”琅宪回答得很是自然。

田鸡一脸羡慕与后悔,“早知道我就努力学习多考十几分了。”心中补充,“这样就可以和敏儿上同一所大学了!”

“好啦,别发神经了,我们快点找个地方吃饭吧。”琅宪没好气地对着田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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