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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血是谁的!”
审讯室里,曹永浩把几张照片散开再方欣德面前。
里面是染血的外衣和裤子。
“是我自己的血,不小心摔……”
还不等方欣德说完,曹永浩一拍桌子,瞪眼道:
“我们比对过了,这根本就不是你的血!”
“别再这里兜圈子了,快说!这血到底是谁的?!”
“真,真的是我自己的。”
方欣德继续否认道:“你们刚才不是说这是钱老板的血吗?”
“怎么现在发现不是他的,你们,你们就要逼供啊?”
“我告诉你们,我没杀钱老板!我最近也没见过他!”
“你说的那个时间,我早在家睡大觉呢!”
“这血,这血是我路上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大妈,她身上的。”
“哦?这下又不是自己的了,成大妈的了?”
曹永浩冷冷道:“你既然说没见过,那好。”
“能告诉我为什么你的指纹,却出现在了钱金国的手腕上吗?”
这是高奕奕在对钱金国尸体进行详细检查时发现的最新情况。
在被害人钱金国带着手表的那个手腕附近,发现了两枚比较完好的指纹。
虽然一般不完整的的指纹很少会用在比对上,因为误判的情况会比较多。
但有了两枚的话,这个情况就不一样了。
如果说一个残缺的比对上了,还可能是有一定概率的误判,
那么两枚都和同一个人对上了,这个误判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了。
在经过严格的几次比对后,可以确信那两枚指纹就是方欣德的!
“还有你的鞋。”
“我们调查过了。”
“在你请假的前一天,你穿的鞋的鞋底纹和现场的高度吻合。”
“但在你家,我们并没有找到那双鞋。”
“你那双鞋是才买没几天的,你还到处跟人炫耀过。”
“说自己19,9就淘到了双外面要买199的鞋。”
“这么一双鞋,怎么突然就不见了?”
曹永浩说着,一张运动鞋的照片拿出来给方欣德看。
那是一双标价19.9的鞋。
“你能跟我说说,既然你口口声声说案发前后没见过被害人。”
“自己也早早就回家了。
“那为什么你的指纹会出现在被害者的手腕上呢?”
“你才买的鞋,也到处都找不到了呢?”
“是不是那晚离开案发现场后,发现脚底沾血,就给扔掉了?!”
“我,我……”
方欣德有些慌了,小眼珠来回转动想要寻找说辞。
曹永浩知道攻破这人防线就在此时,追问道:
“还有,你刚才说你是撞到的大妈对吧?”
“好,我相信你。请问那位大妈姓什么叫什么?”
“我联系上了,你立刻就清白了。”
“等一下,你可别跟我说你忘了啊!”
“就你衣服上的血量,被你撞的这一下,那伤势肯定小不了。”
“不把你拉着带去医院,让你给付医疗费我是不信的。”
“啊,还是说,你不想承担责任,逃走了?”
“这要是那个大妈因为没有得到及时救治,你的罪责同样不小!”
“我没有!”
方欣德瞪大眼睛盯着曹永浩喊道:“我真没有杀钱金国!”
“我只是,我只是看到他死了,顺手把他的手表偷走了而已!”
说完这句话,方欣德叹了口气,缓缓将当晚的事情说了出来。
那晚他只是那晚好奇。
想看看那个平日里都让我们加班加点工作的老板,
为什么一有新订单来了,
不光不会让他们加班,反倒能让他们在当天提前下班回家。
他觉得老板说不定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要是能被他知道了,或许能趁机要挟一下,弄点钱赶紧把赌债给还上。
所以就在那天提前下班后,又偷摸溜了回来。
等他潜到老板办公室的时候,刚一推开门就闻到刺鼻的血腥味,
等他在往里面看是,直接没差点把他给吓尿!
平日里吆五喝六高高在上的老板,正倒在血泊之中。
也就是他在场子都工作了好几年了,知道老板的大致特征,
否则就那面部被砸的稀烂的人,其他人怕是还认不出来是谁。
当时他被吓傻了,急忙是要去报警。
可当他看到老板手腕上的金色劳力士手表后,就改了主意。
他以前曾听一个对表很感兴趣的老员工说起过,
对方说老板带的劳力士是全球限量款,
光是一只表的价格,就足够他们这种人回家盖房置地娶媳妇的了。
当时他听的就十分心动,心说自己什么时候也能弄一块带带。
以前还只是想想,如今老板不知道被谁给杀了,此时不拿何时拿?
所以他就跑进去摘了手表。
本来还想打开保险柜看有没有钱,但弄了半天没打开。
最后只好是把办公桌上,钱金国平日里十分爱惜的玉石摆件也给拿走。
听说那东西老板也是花大价钱弄来的,好像也值不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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