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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原县,位于长安北面,距离也不算远,但就算如此,余潮这支搬家队伍也拖拖拉拉地走了十几天,主要是因为路不好走。

好在一路尚算平安,贞观初年,大唐局面稳定,尤其是关中地区,劫道的绿林好汉基本销声匿迹。

余潮这次请的搬家保镖,这笔钱其实是没必要的,毕竟华原县也是关中,不过他不在乎这点小钱,他只怕一旦出事,人身财产直接受到威胁不足算,恐怕也耗不起。

关键在于余潮知道,自己一介布衣,人脉有限,除了李明别无他人,在城里又赚了这么多钱,难保没人盯上他,要是路上出事,那就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了。

不管怎么说,白花花的钱花了,人也平安到达华原境内,余潮总算放下心来。

遥望着古旧不堪的华原小县城,余潮问余氏道:

“娘,杨伯伯是住在县城里吧?”

路上余氏曾经仔细说过,余潮外祖父的这位生死兄弟,叫做杨重,年轻时也是一位手臂上能跑马的好汉,在军中就是一位有品级的军官,从八品上的御侮校尉,因伤退出府兵之后,在家乡华原谋了一个官职,衙门里的捕头。

可别小看捕头一职,虽然是不入流的吏员,但这个位置也是非常热门的,权力颇大,统领全县捕快,而且各种额外的收入委实不小。

所以,杨重在华原县里也是一号人物。

余氏似乎心事重重,心不在焉地说道:

“恩,应该是吧,叔父上一次写信给我已是几个月前了……”

余潮见此,心道余氏恐怕还是牵挂着那个渣男,于是不再问她,自己带着队伍进了城。

进城之后,又径直前往县衙所在,余潮随便找了一个守门的人一问,衙门里很快就跑出来一个络腮胡子的粗豪大汉。

人未到,声先至:

“哈哈!我那好侄女侄孙在哪!”

余潮连忙戳了好几下仍在发呆的老娘,余氏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连忙盈盈下拜:

“叔父!小女青娘有礼了!”

青娘,正是余氏小时候的闺名,只是她年轻时出了那档子事,被家乡里的闲言碎语败坏了名声,平时都不怎么用罢了。

杨重是华原人,余潮外祖父却是河中人,平素虽有书信来往,但见一面也是不容易的,所以杨重也认不得余氏母子俩。

不过余氏拿出了一沓书信。

杨重接过来匆匆一看,顿时大喜,这正是自己这些年写给那个老兄弟及其女儿的书信。

杨重连忙道:

“好好好!真是岁月不饶人啊,小时候顽皮捣蛋的青娘,如今也是长大啦!”

“对了,青娘你的儿子呢?”

杨重高兴坏了,都忽略了余氏旁边的余潮,这也难怪,余潮才十几岁的人,以前又营养不良,体格确实太小了。

不等余氏搭话,余潮连忙努力抬头挺胸,行礼如仪道:

“杨伯伯好,侄孙子在这里呢!”

杨重楞了一下,仔细观察才发现母子俩果然酷似,但又有不同,亭亭玉立的余氏却人憔悴,余潮身体虽然消瘦,但眉宇间却有一股英气。

说白了就是自信,顾盼之间才有神采。

杨重顿时大喜,对余潮的第一印象非常好,索性一巴掌一巴掌地拍在余潮肩膀上,道:

“好!好小子!长这么大了,以后也不知道能惹多少姑娘喜欢呢!”

这杨重毕竟是府兵出身,现在又是捕头,手上没点劲是不可能的,拍得余潮吃痛不已。

可余潮哪敢在长辈面前失礼,只好硬扛着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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