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是能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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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的狗窝位于宝成路上一栋藏在弯弯绕绕小巷子里的古老建筑的四楼。
说起宝成路,外地人肯定是没听说过的,连本地人都可能没什么印象,但如果说起和宝成路交汇的另一条路,姜汉路,大家就多半都有所耳闻了。
毕竟是国内叫的上名头的繁华步行街。
但和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就算凌晨三点都还有人来往的姜汉路相比,宝成路就如同一个城市两面中的另一面,仅一步之隔就像是分开了阳光与阴影。
姜汉路是阳光,宝成路是阴影。
年代久远缺乏修缮维护的老旧建筑群如同蚁穴一般拥挤在宝成路上,过度违规搭建的建筑遮蔽了光线,让整条街哪怕是在白天都显得阴森森的。
除了被强制要求的街道上,两旁建筑里垃圾遍地,灰尘积年,居住的人群多半都是些上了年纪的本地人,处处都透着一股腐坏的气息。
所以在李白第一次被中介带来这里的时候,他甚至都有点刹那间穿梭时空回到了一百年前的错觉。
前一脚还在文明的现代社会,后一脚就踏进了腐朽的旧社会。
大概就是这种感觉。
“不用看了,我觉得这里不太适合我。”
李白对那个总感觉有些心不在焉的中介如是说道。
他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而且现在刚毕业就找到了一份还不错的工作,理所应当享受到更好的生活而不是开历史的倒车去体验一番父辈都可能没体验过的苦日子。
但最终李白还是在这里住了下来。
原因其实很简单,这里太便宜了。
处于繁华地段,什么都不缺,而且交通便利,新建成的两条地铁正好在这里交错,可谓四通八达。
最重要的是,这里距离李白就职的公司仅仅只有步行8分钟的路程,在这个通勤两小时都有人能接受的时代,这个距离已经是足以让人感动流泪程度的恩赐了。
枯燥乏味的生活总会磨平美好的印象。
可能是因为李白以往的生活太过平淡的缘故,这个进度放在他身上,只用了一个晚上。
正如前面所说,宝成路与姜汉路交汇,而姜汉路上永远都有来往的人流。
这也就意味着哪怕到了深夜凌晨,也是非常的吵闹…
“啊啊啊!睡不着!睡不着!等明天我一定要搬出去!”
凌晨四点仍旧被吵到无法入睡的李白两眼通红的如是说道。
然后,他在这里住了两年。
原因很简单,这里太便宜了。
和从父母那里按时领取生活费的大学时光不同,在工作后,李白唯一的收入就是工作的薪水。
刚入职,三千块一个月,试用期不交五险一金,报销车费话费各两百块。
在听先前入职的前辈说过他们那时候只有一千六百块以后,李白顿时觉得自己这份工作实在是太良心了。
坐在繁华地段的高档写字楼办公室,风雨不愁,每个月还能拿这么大一笔工资,工作真是太棒啦!
可惜,这个社会的消费水平好像有些不太对。
通勤30分钟以内的合租房,最便宜也要一千块左右一个月,在外面吃一顿饭起码也要十块起步,这还是不见荤的。
算下来,一个月光是吃喝住,工资就已经花掉了大半,要是再有点什么额外支出,甚至还要超支。
在这种情况下,六百五十块一个月的这个不到五平米的狗窝顿时就变得和蔼可亲了许多。
“年轻人嘛,总是要多吃吃苦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连续加班,三天72个小时中只抽空睡了四个小时然后在因为没有电梯而必须爬楼梯回家的半途中累到靠墙休息的李白握拳为自己打气,如是说道。
然后,他辞职了。
工作的两年间,他的体重增加了40斤,膘肥体却不壮,因为压力太大左耳有些间歇性耳鸣,下班晚还要应酬喝酒导致常年的黑眼圈成了他的标配。
与此相比,工资的成长却完全跟不上这个速度,两年里房价涨了快两倍,房租也涨到了九百块一个月,工资却只有可怜的五千多块,五险一金都是按最低标准缴纳。
在一眼就能看见尽头的人生中,李白头一次明白了这个社会的本质。
他越是努力的学习工作,他身上的工作就会越多,而同时得到提升的机会也就越少,因为…
“小白呀,这次部门晋升的机会就决定给xx了,你不要多想,反过来看,这是部门对于你的看重,部门离不开你啊!”
部门上司揽着后进公司的xx肩膀提前下班应酬,出门前对又一次既定加班的李白如是说道。
然后在同期入职的同事陆续离开,就连当初的xx也选择了离开公司之后,李白递交了辞职信。
和他想象中的上司会有所挽留不同,上司只是哈哈说了几句场面话,就给他通过了。
收拾好自己个人物品离开公司后,回望这经历的两年间大大小小的事情,李白几乎就要“啊!!!!!!!”的大喊出声。
但是受过的素质教育不容许他这样做,因此他只能默默离开。
当晚,李白头一回到了家却不想睡觉,于是下了楼随意找了一个路边摊,点了不少烤肉串和啤酒,打算犒劳一下自己。
宝成路上的夜宵摊子通宵达旦,做的就是流水生意,烤串的味道李白尝不出是好是坏,反正很便宜就对了,至于烤串上的油有没有安全隐患,肉新不新鲜,那就不是他需要关心的问题了。
几罐啤酒下肚,破烂的折叠桌上多了一个人。
“李白?”
来人不请自来的开始吃李白的烤串。
在李白反应速度低下的点了点头后。
“好巧,我也是。”
来人如是说道。
于是李白首先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喝醉了,但想想这两年间锻炼出来的酒量应该不至于被这几罐啤酒放倒。
然后就开始怀疑老板卖他的啤酒是不是有问题,但看了看啤酒罐上的日期,没有过期,又喝了一口,确实是啤酒,终于有了反应。
“这样啊。”
李白觉得自己肯定是醉了,因为那个人分明就是一张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只不过瘦了很多。
有句话说得好,酒不醉人人自醉。
果然社会就是一杯最淳最烈的酒,李白只是闻了闻就醉的这么厉害,都出幻觉了。
他被酒色所伤,竟如此憔悴!
于是决定,自今日始,戒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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