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休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十四章 圣芭芭拉,一介蝼蚁,古休,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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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森林一日游,第二天,沈无相才走到一处有人烟的牧场,起初牧场主人还很警惕,扛着一杆猎枪指着他的脑袋,经过耐心的劝说,那主人才放下戒心。
“沈,你迷路的太离谱了吧,这里是圣芭芭拉,而你住在伯克利,老天,你这些天到底是怎么活过来的?”牧场主拉乔斯·切尔是个大胖子,肤色黝黑健康,听到沈无相从伯克利步行偏离到圣芭芭拉,他第一反应是不相信。
伯克利和圣芭芭拉的距离,那是步行能解决的?徒步旅行的人他见过,森林探索冒险的人他也见过,但那都是装备精良、准备充足的专业人员,一个人要说没准备干粮、水源,几乎百分之九十九会死在半路上,何况沈无相还不是荒野求生达人。
借了充电器,沈无相给泰格打电话,顺便发了个定位。位于圣芭芭拉,肯定是不能徒步走回去的,路途遥远,能搭车谁还腿着回去。
拉乔斯的小女儿莉莉捧着一碗水果沙拉送给沈无相,后者亲切地道了声谢,随即望向厨房里也在看着他的女主人梅兰妮·维嘉·切尔点头致谢,抱着三岁的莉莉坐在沙发上,给她喂了一口沙拉。
对于这个讨人喜欢的可爱小女孩,沈无相是有些羡慕拉乔斯一家的,小时候他就期盼着家里能有一个妹妹,妹妹多可爱呀,一揍就哭,不像弟弟,敢和你动手。
咳咳……
拉乔斯有三个孩子,大儿子已经20岁,正是叛逆的年纪,成天在外和一帮同龄人厮混,没钱才会往家里跑,三天五天不回家也正常。
二儿子上中学,现在还在学校上课,晚些才会回来。
莉莉是小女儿。
正说着,门口就响起了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我回来了。”
那人粗鲁地推门,也没管拉乔斯夫妇的抱怨,扒开冰箱痛饮一罐啤酒,往沙发上一瞄,才发现正喂莉莉吃沙拉的沈无相。他停下仰头喝酒的动作,易拉罐往餐桌一放,问道:“那家伙,是客人吗?”
他的意思很简洁,是客人就热情招待,不是客人,就只能吃拳头和枪子。
“约瑟夫,别那么没礼貌。”梅兰妮训斥了一句,随后说道:“他叫沈,是一位住在伯克利的华人。顺便跟你说一声,我决定把你的房间留给沈住一晚上,你没有反驳的权力。”
“哦不!”约瑟夫拍了拍染成白色莫西干的头发,故作痛苦的样子,“妈妈,你这样会损失我对你的爱,如果你愿意支付2000美元,我就当作什么都没说过。”
“想都别想。”梅兰妮道。
这位莫西干小伙是拉乔斯的大儿子,约瑟夫·切尔,身高略微比沈无相还矮两厘米,也更瘦,但却充满朝气,和稳重老持的沈无相不同。
尽管约瑟夫是一个混子,但他在家里却表现的不肆意妄为,因为拉乔斯年轻时也是个混子,甚至比他更混蛋。
对拉乔斯,他还是有些敬畏的。
约瑟夫抱起莉莉坐在沈无相的身旁,把莉莉放在他的大腿上,眼睛却直勾勾地瞪着沈无相,手指在空气中虚点几下,“冒昧问一下,你这是遭遇抢劫还是仇杀,看上去很狼狈的样子。”
低头看了看衣服,确实不太干净,沈无相却耸耸肩,“你可以理解为一个路痴在森林里模仿贝爷荒野求生,险些把自己作死。”
“噢,真是难忘的经历,我这辈子都不会去尝试这么傻瓜的娱乐方式。”约瑟夫很健谈,基本上说的话随心所欲,但让人感觉很舒服,起码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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