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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门时离约定好的时间还有一会儿。我背上了所有的行李从酒店出来,因为并没有打算再在这里住上一晚想换一家酒店,所以带上了所有东西。那个房间让我感到压抑。
我从酒店里出来,在前台退了房间然后走出门外。虽然天色尚早,但天空已经微微的有些明朗起来。周围的环境还并没有变得喧闹,却也都开始各自酝酿各自的那一份力量,蓄势待发。我在宾馆门口找到一家招牌是“上海小馄饨”的小推车式的商贩,买了一碗五元钱的混沌在路边吃了起来。这样的馄饨我十分喜欢,好像全国的“上海小馄饨”已经成为了连锁的点,都有着同一配方和口味,浓郁的榨菜味道是扑鼻而来。我从前在昆明时就经常吃这样的小馄饨,记得有一次还在一个馄饨馅里吃出了一块人类的脚指甲,还是大脚趾头的那种。我因此而恶心了好一阵子,但后来又接着吃,好像卫生这玩意儿总是有侥幸心理在其中作祟。这种馄饨的馅儿往往是没有的,只是用筷子蘸了一点猪肉的油腥来冒充有馅儿,但往好的方面想,这至少证明因该不会用死猪肉之类的东西来毒害我。而最令我喜欢的是它那一股充满了廉价气息的榨菜和紫菜调味包的味道,跟几乎没有的小馄饨馅儿配合一起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让人回味,只是别在有指甲盖子一类的东西出现就好,那毕竟会戳到喉咙。
我蹲在路边吃完了一整碗馄饨,然后找小摊的老板要了一碗免费的光汤喝下,又迅速的点上一支香烟抽上两口,这才感到心情舒畅起来。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林语堂先生此话果然不错。我看过一片科普文章,说饭后一支烟之所以会非常之舒服,是因为人吃完东西后会分泌胃酸,再和香烟里的碱中合,人就满足起来,但对人体的伤害也会更大一些。
我还没抽完一整支烟旅行社的面包车就来了。那是一辆银色的,陕A牌照的五菱车,车头左边的大灯显然是已经坏掉了,像个独眼龙。司机大哥把车窗摇下来四处张望,我就蹲在路边上静静地抽完,我们两个几乎是在同时发现了对方,可又不敢贸然的打招呼就只好又通了一次电话才最终确认。我向他走过去,他也从面包车上走下来,见到我后就伸出了双手,我也就本能的迎了上去与他握手。他的手掌宽厚有力,重重的晃了几下,显得十分热情,甚至让我有些意外。
“您是姓高吧。”
他一边说着就一边拿出一盒云烟来发给我。
我摇摇手示意手中的香烟还没有抽完,但他还是热情的递给我并表示这云南的香烟挺好抽,叫我也尝尝,我就只好接过他递给我的烟叼在嘴里并用那根还剩下三分一的香烟点着,又猛地吸上两口表示真挺不错。
“我看你这样子,应该是大学生吧。”
他见我抽了他的烟,就颇为满意的点了点头,我也跟着他点了点头。
“在哪里读大学?是刚到西安吗?”
我没回答来处,只是说刚到西安,昨天刚到的。
“哦,这样啊,昨天有去什么地方吗?”
我回答说去了历史博物馆。
“对对对,那是必须去的,特别是像你们大学生,有知识有文化的,就适合去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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