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我还单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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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家庄园已布下聚灵阵,林峰在忙了一夜后,一觉便睡到了天黑。
李梦瑶还没有回来,整栋别墅空空荡荡,林峰起床后便出门去溜达,长这么大省城他还没逛过。
省城原名筑城,素有凉都之称,炎炎夏日,这里的气温却只有二十多度,微风袭来,让人神清气爽,各色的人群,来来往往穿梭在水泥丛林之间………
路上车水马龙和那闪烁的霓虹,无不映衬出都市的繁华,各种美食的味道在空气中弥漫。
林峰鼻子嗅了嗅,朝着一片大排档走去,虽然现在他已经可以辟谷,但他还是宁愿做个正常人。
刚入夜,还未到吃的高峰,整个大排档零星的坐着几拨人,喝着啤酒,聊着趣事。
林峰走到一个摊前坐下,伙计便急忙招呼:
“这位帅哥一个人吗?你想吃点什么?”
“烤豆腐来两份,羊肉串来一份。烤鸡腿来一份………”
点完东西后却没听见伙计回应,林峰抬起头,只见那位伙计眼睛盯着他,手指按着太阳穴似在思索什么?
………
“你!你是不是叫林峰?”
伙计思索半天才问出一句。
眼前之人似曾相识,林峰也在搜索自己的记忆,对他来说毕竟相隔了八千年,终于………
“你是文君?”
“峰子!真的是你?看你现在的样子,我都不敢认了,你怎么来筑城了?”
叫文君的伙计说完后,显得有些兴奋,上前和林峰来了一个拥抱。
林峰:“没有,就是没事来这边逛逛,你们家不就是黔北的吗?怎么会到筑城来卖烧烤?”
“别说了,那边地方小,生意不好做,高中毕业后我就跟着爸妈过来了,在这都干了一年多了,今晚你可劲吃,哥们给你免单!”
文君急忙把桌子收拾干净,又去给林峰拿了一瓶冰镇可乐。
原来两人是高中同学,文君比他大一岁,以前读书的时候关系挺好,不管是爬墙头还是打群架,两人几乎是形影不离。
“怎么样?生意还好吧?”见到高中的好兄弟,林峰也很高兴。
“也就那样,反正混口饭吃呗,干我们这行,饿不死就行,想要挣大钱那是不可能的!来抽一根!”
文君掏出一包磨砂烟,丢给林峰一根。
林峰接过烟夹在手指上打量。
“哥们儿不会是发财了,看不起了吧?”
文君有些不高兴,以为是林峰嫌他这烟档次低。
林峰嘴角抽搐了下,自己这兄弟还和以前一样,说话都不带拐弯的,想必是误会了。
“没有,就是很久没抽了。”
林峰说的是实话,他确实是几千年没有抽过了。
文君的脸色这才好看些:“男人不抽烟,走路打偏偏,来点上。”
“ 唉!峰子,咱们高中的同学有好多都在筑城读书,你还记不记得那个姚飞燕?就是高二时咱俩偷看裙底那个,你还说喜欢她来着,后来转校走了。”
林峰心里一句卧槽,他妈这种糗事你还记得那么清楚,要是被身边人知道了这张老脸往那儿放?
“怎么了?”
一个扎着马尾的女孩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女大十八变,那妞现在长得可正点了,那身材真是………我有她电话,要不那天哥们给你撮合撮合?”
文君一边说,一边还两手在胸前比划了一个气球的形状。
林峰???
“唉!有客人到了,峰子你先喝着,不许走哈,等忙完了咱哥俩好好喝杯。”
文君将吃的和几瓶啤酒摆好后,便去招呼其他客人
此时摊前已经坐了好几桌人,看样子生意还不错………
………
看着文君跑上跑下,林峰脸上挂起了一抹笑意,如果不是有逆天机缘,自己和好兄弟早已阴阳两隔,重生归来,他把“情”看得很重。
他有时甚至在想,这方天道会不会对他恨之入骨?因为他的归来,改变了很多人和事物的轨迹,杨家梁家,周家,叶家………所有的人和事都因他的重生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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