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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pterIV:Res-TheQeenfLveOntheWyHe)
静谧而古老的森林中,晨间的一缕缕阳光顺着树叶的缝隙照射下来,马蹄踏在布满落叶的地面,发出窸窣的声响。
周围十分安静,偶尔有些细细的鸟鸣声回响在头顶。
路边是一株株相连的高耸大树,这种阔叶古榕树如今仅在费德沃森林存在,气根落地入土后形成的支柱根,柱根相连,柱枝相托,枝叶扩展。
巨大的树冠遮天蔽日,每一株下足可容纳百人站立。
“英勇骑士”瑞麦斯·米斯摩尔公爵骑着他的光明使者战马从队伍最后来到了中间。
他现在的身份是安托尼亚国王的特使,跟随王子伊诺鲁克,将女精灵南希王后的尸体护送回她故乡的森林。
他头戴白金亮盔,身穿白金釉彩板甲,里面一层锁甲一层皮甲,保护着暴露在外的关节要害。服丧的厚黑布缠绕在左臂上。内衬为红绸的银白色的斗篷披在身后,被镶金制带有小颗红宝石的槲寄生纹章胸针扣在了肩甲上。
胯下高大的白色战马也同样披着厚重的战甲。左边一侧挂着精钢盾牌和佩剑,剑鞘经过过淬火与抛光,外层被镀上了白银。
瑞麦斯·米斯摩尔刚刚从斥候口中得知,前往大陆东南沙漠旅游的前任大审判官高斯被杀身亡。
先是南希王后,现在又是高斯。接下来会是谁?
这是巧合,还是阴谋?这两件事中,是否存在着什么联系?
瑞麦斯眉头紧锁,一时间也得不出让自己满意的答案。
爱心之后的送葬队伍浩浩荡荡,最前方的棺椁车由三十几名骑士护卫,爱之教团的主教、苦修士与教士们跟在后面念着悼词步行。
王子本人、贵族们、以及大小领主、侍从、皇家守卫和高级军官骑马位于队伍中间。队中的旗手们高举着白色服丧旗帜和代表王室及教团的槲寄生长剑旗帜,五百名手持十字重弩、腰挎宽刃长剑的士兵紧随其后。
他们都是来自神剑团一营的士兵,乃教团精锐中的精锐。
其中,既有粗壮的女人,也有胡须稀疏的少年。但无论男女老少,各个均是训练有素、有着丰富实战经验且信仰坚定的战士。
五十余来自菲泽维尔的绿衣游侠戴着兜帽,挎着长弓,分别列于队伍左右。
最尾是由骡子和牛拉的辎重车,由十来名骑士负责押送。
在送葬队的尾队后方还跟着一大群人,他们衣着各异,有穿着粗糙铁甲的骑手,有带着竖笛和鲁特琴的诗人,没有马的流浪剑客,或者干脆就是扛着锄头的农夫和老百姓。
从首都奎尔龙斯出发时,这些人就一直跟在后面。
他们和送葬队的士兵们一样,都主动系上了黑色的头巾或绑上黑袖箍。有的人希望加入到军队效力,有的想瞻仰王后的遗容,有的只是希望亲眼得见王子或英勇骑士本人。
而其中绝大多数,只是希望通过忠心哀悼的表现分到一些来自贵族们的赏钱。
当然,这些人最终都如愿以偿。瑞麦斯经常会带着他的侍从以及一袋袋沉甸甸的金币,刻意留在队伍最后。
毛驴和劣等矮种马粪便的气味让人恶心窒息,他身边年轻的侍从詹姆斯·石通一直捂着口鼻不敢呼吸,这才没吐出昨晚的晚餐。
然而瑞麦斯不以为意。
多年前他在战场上与与亡灵巫师作战时闻到的气味与这里的马粪比起来,就像是粪坑与丁香花园的区别。
而且,他也喜欢和平民打交道。所以,他也经常被平民们围住。
他们向他祈祷,或者大喊王后千古!王后千古!他也毫不吝啬的回以祝福——用一枚枚黄灿灿的金币,以王子及教团的名义。
许多士兵、军官、骑士都对这种行为感到无法理解。在他们眼里,给那群歪瓜裂枣的流浪者送钱就和扔在图拉昂江水里没什么两样。
“但是江水不会在你需要的时候举剑御敌,更不会为你冲锋陷阵。”
他的儿子卡拉缇纳替自己向众人解释道。
“十个人里至少八个不会拿起剑,剩下两个估计压根一辈子就他妈没摸过剑。他们拿了钱转身就会去他妈的妓院或干脆醉死在哪间狗屁酒吧里!”
“咒骂者”雷戈·普索森爵士说话从来不会不带脏字,也因此获得了这样的头衔。而且,他经常会把自己的行为想象到别人身上。
“至少剩下的一两个不会把剑尖指向我们。您说呢,雷戈爵士?”
他看到儿子微笑着问雷戈。
大部分人都难以理解,怎么温文尔雅的卡拉缇纳爵士和这样家伙会是朋友?
几百枚金币从来不是瑞麦斯所在意的事,他也不在乎这些人是否真的是来致以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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