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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一出,众人一片哗然,要知道赵明远一向孤傲不驯,尤其文才一道一向眼高于顶,当然他也确实有傲人的资本,居然从他口中得出“登峰造极”四字,那可是莫大殊荣。

他又向叶森行了一礼,“请许老朽对陆公子致欠,原来公子心中所治的,不是文才,而是武功。是老朽狭隘了,当今天下妖兽作乱,所需的正是纵横沙场的武将,而非光会识文断字的腐儒。陆公子不读《经卷》而意在沙场,正是思天下之所需,抱负远大,是老朽眼拙,不识公子豪情壮志,罪过,罪过。”

赵明远这一顿夸反让叶森不好意思,心想这文人就是文人,自己都没想这么多他却解读出这么多意思,便回礼道:“先生过奖。”

齐哲本想让叶森出丑却不想让他大出风头,他犹不死心,问:“陆公子适才的赋诗可是宿作?”

赵明远一听不悦,“适才老朽指物为诗,怎么可能是宿作?当是公子才思敏捷才对。”

齐哲不依不饶,“既然陆公子如此大才,能否再作一首,让大伙开开眼界?”

叶森心中有了怒意,心想我本来只是想给你爹遮面子,你一再苦苦相逼,那就怨不得我了。

他一拱手,“献丑了。”

手指在桌上敲了七下,又吟道:“龙脊贴连线,银蹄白踏烟。无人织锦鞍,谁为铸金鞭?”

《马诗》有二十三首,叶森虽不全记得,但两、三首还是记得的,这一首虽不是李贺最好的一首,但意境与上首相合,特别是“银蹄白踏烟”一句,一匹战马奔腾如飞,蹄下生烟的姿态跃然诗中,仿佛亲见神骏之态。

“好!”赵明远大声鼓起掌来,和诗道:“白马银蹄奔海上,雄鬃骏骨啸长天!公子大才,老朽五体投地!”

又向齐精忠行礼道:“恭喜齐老爷得这一门好女婿。”

齐精忠大畅老怀,呵呵笑道:“先生金口一赞,足慰平生。想我那陆兄弟在天有灵,有此儿孙,足以瞑目了。”

齐哲见计策失灵,见风使舵,鼓掌道:“陆公子好文采。”

他一带头,众人纷纷鼓掌,一时间叫好声四起,连本来刻意安排准备嘲笑叶森的人,都不得不鼓掌,平心而论,他们也觉这诗非常好,所以鼓掌反倒合了本意。

叶森出了这番风头,引来众人纷纷敬酒,叶森原本酒量甚好,加上这时代的酒比现代的酒要淡了许多,一时间连喝十多杯面不改色,再次换来一片叫好声。

齐哲一计不成又生一计,问道:“陆公子志在沙场,莫非是想考武状元?”

叶森道:“眼下只想多多求学,状元不敢奢望。”

“过谦了。”齐哲道:“你要知我们州府大人便是武状元出身,你俩何不多亲近亲近。”

周世行上来道:“正是正是,陆公子前程无量,下官可要好生待见才行。”

说完上来就握住他的手。

这一握叶森就知道考验又来了,这周世行明显是个练家子,手掌硬梆梆像块生铁,虎口一握像老虎钳似的,力大无比。

看来周世行是齐哲一伙的,早就通过气要治治陆维民。周世行虎口用力,想让叶森痛得受不了大叫。

他对自己的握力很有信心,毕竟他这个武状元不是白来的,他出身武术世家,自幼精于骑射,还从小苦练铁砂掌,一双肉掌可以把石头都捏碎。

但一握他很快发现遇上硬茬,他力气虽大但叶森本来就不输于他,何况吃了那么多妖兽的肉后更不是一般人可比,一握之下发现握不动。

众人也看出来了,两人在角力,都望着他们的手掌,看着两人手背青筋暴起,各自运力。不同的是周世行眦牙裂嘴,一看就竭尽全力,叶森却是面色如常,只是手臂微微颤动。

周世行很快发现不行了,叶森的力量全面压制了他,不要说反握回来,就是要抽回来都抽不动。

他这才明白和叶森比握力简直是虎口讨肉,疼得冒出冷汗。

好在叶森突然手一松,拱手道:“周大人好功夫。”

周世行松了一口气,回礼道:“佩服佩服。”

齐精忠是武将出身,看得出叶森是给周世行留颜面,又中又惊又喜,惊的是叶森表面弱不禁风,居然能与铁砂掌高手一较高下还占了上风。喜的是叶森能文能武,对这个上门女婿不禁越看越喜欢。

“好极好极。维民能和周大人打成平手,不过维民,刚才周大人可是相让于你,以后还要请大人多多指教。”齐精忠上前打圆场。

叶森点头,向周世行拱手,“承让。”

齐哲心中恼恨,又不能发作,只好道:“今天果然是个好日子,我们徐州又添一位大英雄,来来来,大家满饮此杯。”

众人饮酒时,他看了叶森一眼,叶森毫无惧色地和他对视,眼神中有一丝冷笑。

入夜后,酒宴散去,叶森与齐精忠回府,齐哲声称与周世行有事相商,独自留下。

两人入了书房,齐哲道:“看来,我们低估了这个陆维民。”

周世行揉着手掌道:“是啊,我出道多年,一对铁掌罕逢敌手,刚才大庭广众下差点出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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