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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开始执行兵役计划,王渊下令,并州、西州、晋州、通州四州子民有服兵役的义务。各地每年春天都会招募新兵。年满十八岁的青壮都可自愿参军,义务兵役年限三年。三年后除了进入作战部队和屯军的部分,其余全部退役。
对兵役人员的赏罚是:
一:义务兵。参军以后,每人赏三亩土地,以义务兵的方式服役,服役年限三年,第一年集中训练,训练完成后打散到各地,进入囤积在各地的义务兵团,负责地方防御、治安、战时的运粮等工作。
地方义务兵团服役两年后,部分根据情况进入屯军军团和作战部队。其余人全部复员回家。
二:屯军军团。进入屯军另加两亩土地,屯军服役年限是三年,三年一到非中高级军官,全部退役。退役时补发安家费。
三:作战部队。进入作战部队,按照服役年限和战功封赏,每一年加一亩土地,升级军官按照官职另算。另外按照军功会额外封赏。作战部队最高服役年龄为三十五岁。作战部队在编人员,若战死沙场,为国捐躯,其直系亲属可继承土地,并按照规定发放抚恤金;若重伤者,其直系亲属可继承其土地,并由国家负责其医疗费和今后的口粮;服役满十年者,一半土地可继承子孙。
因为王渊刚到并州分土地时,是按照青壮人口分的,青壮每人四亩,老弱每人两亩。几年时间也有不少少年长大了,但只有两亩土地,参军以后就能多加三亩土地,比以前的青壮还要多出一亩。不参军就两亩土地,而王渊是明令土地不可买卖的,非为国捐躯者,死后土地归还国家。
也就是一个人生下来,成年以后只有两亩土地,男人要养家,就要参军赚土地,不然两口子就四亩土地,会饿死人的。所以虽然是自愿服兵役,但不愁没人参加。
屯军和作战部队不同,现在王渊手下这些屯军都是当年的黄巾贼,当年俘虏押解北上,就是让他们服五年劳役的,也等于是将功补过。现在谁愿意一辈子待在屯军里。
至于作战部队,人战死了总不能没收土地,重伤员要有人养活,最好是手里有土地,其子孙才会尽孝,不然难免会被虐待。
随着王渊拿出一套兵役制度,并州各级官员暗暗叫绝,这绝对是现在最先进的制度了。
很快,王渊就招募了三十万年轻人,成立了义务兵团,王渊抽调了八千自己的亲卫,在各地展开训练。当然没训练一年,这些人王渊有大用,训练一年那是以后的事情。
训练两个月后,随着天气的变暖,王渊安排这些人北上,分配到各地,打造土块,建造房屋,并且修缮了一些郡城。至于木头这几年也积攒了不少,够用了。
本来王渊打算自己提供木头,让鲜卑人自己建造房屋的,但是鲜卑人这次死伤惨重,王渊又抽调了两万青壮参军。北上放牧也会受到很多方面的威胁,即便附近的民族不袭扰,分散在草原各地的族人,也会受到狼群的袭扰,没人男人根本不行。
再说草原上的这些人,造房子实在不在行,所以商讨后,决定由汉人制造,草原人拿东西交换。
解决了兵役问题,王渊又在晋阳城西部的龙山,为战死将士修缮墓地,修建烈士陵。并按照不同战役,刻碑纪念。
忙碌中时间过的飞快,中平六四月十六日,王渊接到洛阳急报,汉帝刘宏于四月六日病死了。虽然王渊知道刘宏大概会在这个时候病死,但难免有点伤感,下令全军带孝,祭缅先帝。
对于刘宏的死,王渊的确有点伤感,虽然自己的地位是拿军功换来的,但刘宏的确很信任自己,也是自己的岳父,人总是有感情的,王渊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时代,而刘宏是对自己帮助最大的人,在洛阳时,君臣二人关系也是非常融洽,刘宏经常召王渊一起用膳,一起讨论国家大事,也算是知己之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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