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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的座次排名,虽与往常有小的变动,但总体状况还在预料之中。
——内史之后,少府成为了第二位被刘弘传召,赐座朝班的属衙。
在汉室,内史象征着政权对农耕、关中的重视程度,而少府,便象征政权对百姓民生,以及国防事业的重视程度。
先种田发育,以关中为基本盘,而后富国强兵,提兵北上——与太祖、孝惠乃至于吕后在位时的政治纲领一脉相承。
紧随其后的第三位,就有些出乎朝臣百官的预料了。
——内史、少府之后,居然是廷尉站了出来,成为汉九卿地位第三的属衙!
这个安排,无疑算是有汉以来头一遭!
或许在后世,政权安身立命,得以维护威信最重要的,便是法律;但在汉室,法律的重要性,还远没有达到那么高的程度。
即便是汉室在总结秦的惨痛教训后,施行了‘士不教不得征’‘不教而诛谓之虐’等普法政策,但对于寻常百姓而言,耳熟能详的法律条令,还是太祖刘邦约法三章的那几条: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除了这几条,汉室绝大多数百姓对于‘法律’的认识,也都还停留在以道德为准绳,符以自由心证的程度。
如叛国,在后世妥妥会被炮决的重罪,在此时的百姓认知当中,还只是出于‘华夏贵胄’以及忠义思想,方被否定的‘无德之举’。
也就是说:在汉室叛国,理论上并不犯法,只属于‘不道德’——与后世在公交车上,不给老奶奶让座一样!
而叛国者究竟会得到怎样的审判,完全不在法律所规定的框架之内。
这样的案件,其审判结果就只取决于主审官的自由心证,以及犯罪者的辩词。
理论上,如果一个人在叛国之后,为自己的行为给出一个合理,且符合时代道德价值的解释,主审官再被说服,就很可能被无罪释放!
这样的局势,显然不是刘弘想要的。
历史上,文帝刘恒为了彰显自己‘仁德’的一秒,废除了‘谣言诽谤’罪,促成了华夏史上第一个‘不因言治罪’的法制局面;但在刘弘看来,此事与《许民弛山泽》令一样,有利有弊,且弊明显大于弊!
——谣言诽谤罪被废黜,仅仅针对百姓;当官的、有钱的,以及又当官又有钱的(皇帝),还是要谨言慎行。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在百姓眼里,法律,就是官老爷才需要遵守的东西!
——起码在‘妄议国政’这条罪名上,确实是这样。
就是在这样的思想纵容下,古华夏在汉朝之后,居然演化出‘法不责众’这种严重违背法律道德的观念!
只要大家一起犯罪,就不会被治罪?
如果认可这个看法,就等同于刘弘默认:造反可以,不能一个人,要多拉点人一起!
即便不是穿越者,刘弘也不可能坐视这样的观念,在尚处于封建时代的华夏大地存在。
如此一来,刘弘将廷尉放在内史和少府之后,在九卿之中排在第三,也就是显而易见得了。
——法制思想,必须从始至终贯彻!
历史上的文景之治,乃至于将华夏大地从战国的荼毒中,在汉初数十年内快速拯救出来的‘黄老无为’,其最令人称道的,都永远是:在合理的范围内,允许百姓自由发展。
而这个‘合理得范围’,便是法律所允许的范围。
百姓想种田,想行商,乃至于搓个蘑菇听个响,都可以——前提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种田就好好种田,不能欺压弱小,侵吞他人土地;行商就好好赚钱,不能披个商人的皮,在深山野林敲同行的闷棍!
至于想搓个蘑菇···
——真要有人在这西元前手搓蘑菇,刘弘就要合理怀疑一下,这人是不是自己的穿越者同行了。
刘弘之所以有这个考虑,自然是为了今后,汉室的强大之路。
秦之所以在周末列国中脱颖而出,短短四十年就完成了‘富国强兵’的历史性成就,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秦法严明。
立了功,必然得赏;犯了罪,必然砍头!
——谁来都没用!
在这样明确的法律约束之下,秦一跃成为列国之中国力最强者,并顺理成章的统一了天下。
具体到刘弘所处的时代,对应历史上的汉文一朝。
世人或许都只看见文景之治的繁荣,只看到文景忍辱负重数十年,方有武帝提兵北上,马踏残垣的壮举;但使文景之治形成最强大、最坚固的根基,却被大多数人忽略了。
——吴公为廷尉,治平为天下第一!
——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
即便是被历史上第一位同人小说家司马迁,不惜斥之为‘酷吏’的汉廷尉赵禹,也是一个‘舍无食客’‘治无冤案’的清廉刚正之人。
能让司马迁,一个能把卫青、霍去病写成‘不修名节、不进贤士、和柔事主’的酸黄瓜,为自己写下‘舍无食客’的评价,足以证明赵禹,这位法家最后一位俊才的能力。
就是这一代代公平公正,誓死维护法律尊严的廷尉,才使得汉室从开国初的羸弱快速爬出,大踏步迈向了国富民强、无有外族敢侵的盛世;才有了陈汤那句‘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豪迈誓言。
现在,刘弘有幸成为了汉,这个华夏民族最辉煌灿烂之时代的掌舵人,立志要富国强兵,要驱逐外蛮,使华夏顺理成章的走向必将属于的辉煌,首先要确立的,就是法制、法度。
没有任何人,能只凭借自己的力量,就改变世界乃至于历史——即便身为穿越者,刘弘也需要助手,需要朝堂、宗室、百官,乃至于整个天下的汉人,成为自己的助力。
宗室,可以用亲情拉拢,百官,可以用利益收买,乃至于朝堂,刘弘也可以一点点积累威严,是自己成为口含天宪,言出法随的君王。
但百姓,尤其是占最高比重、对政权最为重要的自耕农阶级,拉拢他们的唯一方式,便是公平。
而法律、秩序,就是百姓得到公平的唯一途径。
至于原因,古人早就告诉了我们:不患寡,而患不均。
“也不知那个提出‘法如是足以’的张廷尉,现在何处?”
暗自思虑着,刘弘便自然地揭晓了九卿排位第四的属衙。
——郎中令。
将郎中令拍在第四位,这就是纯粹的拉拢了。
有汉一朝,无论是英明神武的高黄帝时期、‘仁弱’的孝惠皇帝时期,亦或是仁以安民的文帝一朝、‘不爱一人以谢天下’的景帝一朝,乃至于波澜壮阔的武帝一朝,郎中令,都永远是最不需要才能的位置。
向做廷尉,需要熟读律法;想做内史,得有足够的政治手腕,将关中,尤其是长安城内的功侯勋贵压得服服帖帖。
想要做郎中令,却是再简单不过:得到皇帝的信任就可以了。
如历史上,代王刘恒入继大统,旧时随从可谓鸡犬升天——薄昭做了车骑强军,宋昌做了卫将军。
而那个因受贿,被文帝‘赐千金以愧其心’,从而社会性死亡的张武,就被刘恒任命为了郎中令。
景帝刘启登基,故太子阵营同样是鸡犬升天——张欧做了廷尉,晁错做了内史,甚至以内史之身,遥控着御史大夫陶青冲锋陷阵,挥舞着一本《削藩策》硬刚丞相申屠嘉!
而景帝的原班心腹重,最没有出息,却也最受景帝信任的周仁,也同样成为了郎中令。
甚至有传言:景帝就连去姐姐馆陶公主家偷吃之时,都会让周仁在门外把风!
从这便足以看出,郎中令一职,在朝臣百官心中的象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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