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队长开枪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90章 一千九百一十七年的五月不平静,穿越民国之也很精彩,我是队长开枪,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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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集团的领袖,张大都督的榜样和表率作用是巨大得!

对于珍妮母子的到来,在都督府上下官员及广大的指战员当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更是由于都督府的婚姻法和生育法,这两项法令的颁布,让这种成婚生娃的风潮,迅速在蒙疆境内传播开来。

因为这几部法令里的优惠政策太吸引人了!

婚姻法规定:凡蒙疆境内正式公民,城市地区的婚后都可申请政府建造的两室一厅的廉价公租房,农村地区的婚后可申请20亩永久保留田。

这可了不得了!中国老百姓对房子和土地的渴望,那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

更何况新疆都督府颁布的土地法里也规定,永久保留田不准买卖交易,只可继承延续。

那就是说这块土地可以传给子孙后代的,也不怕后代有不肖子孙崽卖爷田,因为法律规定,永久保留田不准买卖。

这可真是蒙疆地区老百姓的“铁杆庄稼”旱涝保收啊!比八旗子弟都牛逼,因为八旗子弟的“铁杆庄稼”是没有土地的,而且只有三代内有政府补助收入。

而新疆政策不一样,只要有土地在,就会永远有产出。

这,老百姓还不得疯了?

而婚姻法里军婚条款里更是规定:凡涉军婚姻神圣不可侵犯!凡军婚,政府根据其在部队职务大小将免费配发相应大小之住宅。配偶没工作的,政府将根据其配偶能力安排相应之工作。配偶有工作的,其配偶工资将上调30%。

靠!他张都督这是要提前“小康社会”?~~~但这还没完呢!

而更让蒙疆地区老百姓疯狂的是生育法的规定:

凡生育两个孩子以上的母亲,政府将给每个孩子每月补助一个大洋,以此类推。

当母亲生育超过六个孩子时,并且成功的将六个孩子都抚养到七岁上学年龄时,新疆都督府将为其颁发【英雄母亲荣誉称号】,其将终生受到政府奉养,每月将有30大洋的修养补助。

为什么是七岁?因为都督府教育法里又规定:凡境内七岁以上适龄儿童必须到当地公立学校读书。

而公立学校是全日制封闭式学校,每月只有4天假期可回家与父母团聚。其实就是都督府从孩子7岁时,就全权接手了孩子的教养问题。

又由于能量液的存在,到此时就不怕孩子再会中途夭折了。所以都督府才有了这项母亲必须把孩子成功的抚养到7岁的规定。

艹!他张大都督为了增加人口,真是无所不用其极!连后世苏联时期的英雄妈妈都剽窃来了!!!~~~

蒙疆两地的民政局这下可是忙疯了!光一天登记结婚的年轻人,就高达5000对,可这只是短期内的数量,然后此数字逐渐递减,因为广大的光棍发现,周围的适龄未婚女性没有了!

都成了人家的小媳妇了!这可咋整?

哎?~~~纺织厂女工多啊!头脑灵活的立即就想到了女人扎堆的纺织厂。于是还管什么洋婆子不洋婆子的,先下手再说,下手晚了可就又没了!

张大都督的治下,还是女人少啊!

娶洋婆子怎么了?没见大都督都娶洋婆子了吗?

民国时期老百姓对于涉外婚姻,都是抱着不过问、不羡慕、不参与的态度冷处理的。与外族的通婚,中国自古就有,并不是什么新奇事!

所以老百姓也混不在意。

每天为生计奔波还忙不过来呢!谁管你娶的是什么阿猫阿狗的?跟他们有屁的关系!

就连民国政府都没有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和法规,大家想娶谁就娶谁,只要双方愿意,随便婚嫁。

没人管,也没人关注。

这个时期,可以说是“婚姻自由”相当的泛滥!以至于泛滥到了混乱无序的程度。

除了一些大家族还遵循古礼的婚姻俗礼以外,普通的老百姓和文化阶层更是没人遵守礼法和民国政府颁布的婚姻法了。

你不见,民国时期的政要名人,哪个不是婚姻混乱的一塌糊涂。

且不管蒙疆地区开展的轰轰烈烈的结婚潮。而此时的国内外局势却并不平静。

5月份国民政府的府院之争愈演愈烈。

【府院之争】是指民国五年至民国六年(1916年至1917年),以黎元洪为首的总统府集团与以段祺瑞为首的国务院集团之间争权夺利的斗争。

总统府和国务院互不信任,黎总统和段总理谁都想掌握国家大权!俩人互不相容,权利争夺的到了刺刀见红的地步。

而此时,各地督军更是纷纷前来凑热闹,此时各地督军组团请愿,欲迫使国民政府对德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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