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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炉的焰火驱散了这秋夜的寒意,丁一巡完夜回来之后,被这暖意烘出了一身的细密汗水。+他解下外套扔给曹吉祥,坐下去脱掉长皮靴,然后自己取了毛刷把它清理干净,再涂上蜡,用抹布使劲拉动,教它锃亮起来。
“陛下,您不该做这等事;您日理万机,不该把时间花费在这里。”曹吉祥摇了摇头,把丁一擦好的皮靴拿起来,放进鞋架里。看着这摆满了文件的书桌,还有简陋的行军床,曹吉祥忍不住劝说道,“陛下,现已定都立国,这规矩当要立一立了。”
丁一自己倒了一杯水,一古脑喝了半杯,往桌上一放,笑道:“立什么规矩?立些让我自己可以偷懒的规矩吗?今天靴子不用自己刷,明天就可以不用巡营,后天就可以不用出早操。这样的规矩,还是算了吧。”
曹吉祥很无奈地叹了口气,这样的对话,从埃及到京师,又从京师到士麦那,再到这地头,不知道重复了多少次。他帮丁一收拾了水盆、毛巾,又固执地给丁一磕了头,然后退了出去。
独处的丁一并没有休息,尽管他只有二三个小时可以睡了。
他拔出刺刀,仔细地打磨了锋刃,把它置于行军床的下沿;又取出左轮和枪油、通条,擦拭了一回,然后合上击锤,放在枕边。做完这一切,然后他才上床休息。这是保持了多年的习惯,从不曾间断,如同每天早上的操课。
丁一从不认为自己有什么优于他人之处。不过除了一件事,那就是当兵。他知道自己绝对是一个好兵。所以,不论什么时候。他从不放弃保持这一点。无论他是容城秀才,还是进士及第的探花;不论他是丁制军还是容城先生;不论被称为殿下还是陛下。
有一点是没有改变,他依旧是那个兵王,杀人,不过寻常事。
他很快就入眠,失眠这样的事,在战争状态下不会出现在一个兵王的身上。
而且他准时在天亮之前,早漆黑的时候醒来,他能杀人。他擅长杀人,这一切,从不曾凭空而来。然后丁一穿上衣服,打开房门向站岗的士兵点了点头,开始了他的晨跑。
不过今天,正在做准备运动的丁一现,有人比他更早出现在这个临时营地的中央。
那是一个单薄的身影,步伐艰难,呼吸紊乱。几乎已经快跑不动,每一步都挪动得如此痛苦。丁一向哨卫问道:“跑了多久?”哨兵指着边上计时的沙漏,告诉丁一,对方大约跑了七分钟左右。
“也许是十分钟。”哨兵憨厚地回答着丁一的问题。
这让丁一无奈地摇了摇头:“体能这也太差了。”然后他完成了准备运动。开始了自己的晨练。
当他很快过那个身影时,丁一向对方说了一句:“抬高腿,跑起来!”但很明显对方已经耗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加紧跑了几步以后,干脆停了下来。丁一在第二次跑过对方身边的时候。停下来问道:“哪个营的?”
但提着气死风的警卫人员跟上来,丁一当看清对方的脸。却现是萌娘骑士团的玛格丽特。她喘息着,象是一条脱水的鱼:“陛下、陛下,我跑不动了。招娣中尉、中尉说我体能、体能太差,要自己加练,但我、我实在跑不动。你能、能训练我吗?”
“不能。由我训练你的话,你会死掉的。”丁一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我不怕死,陛下,我要成为一名合格的骑士,以执行您的意志。”她这么说道。
丁一摇了摇头,重新跑起来,没有理会她。
她勉力跟了上来,但很快就落后了,于是她不得不说出心里真实的目的,因为她看出来,丁一不是一个可以靠马屁糊弄的人:“我要、要夺回英格兰的王冠!对,那是属于我的!”至于被爱德华四世俘虏的亨利六世,她并没有提起。而她口中所提到的王冠,事实上应该是属于亨利六世的。
丁一放缓了脚步,没有回头:“跟上,我不习惯等人。”
“训练我,陛下,训练我,我要复仇!”不知道是什么,让这个女人咬着牙跟上了丁一,也许是仇恨,也许是对权力的**。
“跟上。”丁一的回答很简短,他并不害怕投靠自己的人,有着小心思。
曹吉祥当年也是为了成为一方藩镇,才投入丁一门下的;航海王子亨利也是为了大明地中海航海的炮火,不要肆虐于葡萄牙,才接受丁一提供的职位的。但他们都把丁一交付的工作完成得很不错,不论是已逝去的亨利还是活着的曹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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