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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晓雾睁开眼睛,眼前的一切,早已恢复了正常。
熟悉的课桌,熟悉的胶合板味,熟悉的LED灯,都代表着三年后一处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教学点。
因为损失过于巨大,大量建筑只能选择便宜的临时材料,想要重建城市,还等到几十年后,于是在此期间的过渡期,就显得非常难熬了。
“醒了么?”云晓雾喃喃自语,一边尝试着攥紧拳头,一边看向四周,高亮的灯光让他有种晕眩感。
他不敢趴桌子上了,因为旁边的同学正冲他挤眉弄眼。
云晓雾的脸上已经被课桌印出了一个大印子,要是被那位严厉的老师发现,可少不了一顿呵斥。
尽管晚自习他通常不来,而是一个人在家里写报告,但学习上的偷懒一旦被这老头子知道,可少不了成倍增长的作业和来自大佬的怒吼。
因此,看着眼前一大堆由杨天泽院士亲自发放的外语课本,云晓雾有些头大。经过在月球上的一战,他都有种自己是超人的感觉了。
可现在却恢复成了普通人,还要处理好眼前一大堆要命的作业,这种心里落差也挺大的。
不过,既然在三年前选择了跟他混,那就必须要承受这个后果。
所以云晓雾就独自走在放学路上,感受着三月的寒风。
很快,晚自习的时光再度结束,云晓雾头一次觉得晚自习这么短时间,或许是因为绝大多数时间,自己正沉浸在一个虚幻又真实的梦里,梦里有个和他聊天的小屁孩,是个男孩子。
他和自己有八分像,可以说是缩小版的自己,光论年龄,可能才十一二岁。
在梦里,他发出了疑问,而现在,他又再度思考这个问题。还有,他到底是谁?就是自己吗?
记忆忽然有些模糊的自己,有些疑惑的自言自语道。
看了眼墙上的挂钟,时间已经晚了,必须得返回宿舍了。
不然,颜潇岚会来问的,他可不想撒谎欺骗人家。
云晓雾对她的那种感情还在维系,两个人之间的关系还是很好,就像曾经小时候在宿舍里一起居住。
没有任何隔阂,没有任何摩擦,他们就像两块不属于同一条平行线的木材,永远都擦不出烈火。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挺好的,尽管对于颜潇岚来说不能睡一张床很遗憾,不过也无所谓了。
因为云晓雾还是个纯情美少年,慢慢征服就完事了。
反正总有一天,他会沉沦在自己的美丽中,自己也会一直爱着他,一生一世,永远不离不弃。
……
云晓雾再次踏上了回家的路,但这次和以往轻松愉悦不同,他心事重重,那场梦境之旅给他极大的震撼,而那个男孩,却就此消失在了他的心中,无论他怎么呼唤,就是不出来了。
果然未来还是得靠自己啊,靠其他人真的什么都干不了。
云晓雾一向是一个自食其力的人,他不喜欢狐假虎威,也不喜欢寄人篱下,既然自己有能力活下去,有能力战斗,那就靠自己战斗吧。
在寂静的夜里,他一边调整呼吸,一边走着,无形的气流环绕着身体周围,伴随着呼吸一进一出。
他已经大致感受到了剑的轮廓,那强悍的轮廓边缘,用手微微触摸,就可以感受到令人心悸的锋利感,这样砍下去,活人是会一瞬间死掉的。
这就是属于自己的剑,用以太粒子能量形成的“剑”,它是无形的,那么有形的剑在哪里?
在云晓雾如此思考的时候,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的手背绽放出了淡淡的白色光芒和蓝色光芒,交织形成了剑的纹路,随后归于无形。
他始终无法想象,早在一开始,他就已经看见了自己的武器。
他看见了那件武器化为长长的火流星坠入大海。
颜潇岚心知肚明,而他只当那是水瓶座流星雨,却不知这所谓的“流星”半插海底数百米。
它的密度和重量远超地球任何物质,坚固的地层对它来讲就像软泥一样,用浮力将这玩意儿取出来,根本不科学,就像我们用镊子夹起一块大石头。
如果不是降落的速度被放缓了,巨剑恐怕会直接摧毁海底,不过还好,这种情况被避免了,巨剑的降落,至始至终也只被天华知晓。
密西西比和伏尔加的雷达虽然探测到了那片公寓的异常,不过长时间大范围的流星雨活动却屏蔽了绝大多数探测波段,因此一个天外来客的突兀降临,也就能被很好地隐瞒下去了。
……
夜色里的琉青已经不能说“市”了,给人的感觉更像是一簇偏僻的小村落,曾经耀眼的灯光此刻根本就看不见,那些豪华的社区和别墅区,已经完全淹没在水中,直到最近才露出水面。
时不时可以听见一些喊叫声,云晓雾知道这声音来源于什么人,呵,都是一些幼稚的孩子,但实际上,我们更应该称之为小混混。
云晓雾不喜欢新区附近那群小混混,说是混混也不恰当,毕竟是群可怜人。他们的父母在海啸或者巨兽袭击中死掉了,留下来的孩子成为了孤儿,在如同废土世界的难民营里转悠。
上面无力管理这些孤儿,他们人手严重不足,于是这些孤儿就在缺乏管教的情况下变成了混混。
他们每天混着度日,浑浑噩噩,在难民营里到处转悠,用每个月上面发放的补偿金和救助金购买已经极其便宜的摩托车,贴上鬼火闪电拉花的标志,自称为鬼火少年,肆意妄为。
最开始云晓雾还是很同情这些和他差不多大的孩子的,毕竟他们和自己一样,在人生中缺少父母这一环,没有人管,于是就逐渐走向歧途。
他们所寄宿的学校老师们也很难去管这些孩子,警察什么的就算了吧,至今资金链都没有恢复,所谓的公务员也不再是铁饭碗了,没有人管理治安,就像是一处曾经的中东难民营地区。
很不巧,今天又碰到了鬼火少年,他想绕路走,也绕不开,于是它停下来了,看着眼前这些碍事的。
难怪之前一直听到令人发燥的引擎轰鸣声和叫骂声,原来就是眼前这群杀马特二五仔搞出来的。
他们人很多,看着应该有二三十个,聚在一起,就是人墙。
他能清楚的看见,这群鬼火少年用各自购买的宝贝摩托车包围了一个半大孩子,每个人的神情都带着挑衅,每个人的笑容都十分嚣张。
可在云晓雾看来,这种嚣张是还没成熟的标志。
所以他们张牙舞爪,不晓得在外界面前收敛锋芒。
这就显得很蠢了,万一碰到了真正的暴力分子,这些人就是死路一条,小命怎么丢的都不知道。
所谓鬼火一响,爹妈白养,这些人算是彻底贯彻落实了。
“我说你,还真的敢来这里要钱啊?是觉得我们没打死过人吗?”一个嚣张的少年托着那半大孩子的下巴,咄咄逼人道。那嘚瑟和夸张的姿态像是某个帮的老大,可如果真的和道上的货色们相比,就显得太过幼稚和搞笑了。
“我……我现在真的很需要钱……”那孩子看着也是个少年,瑟瑟发抖道。如果一对一的话,他还真不见得会怕这当中任何一个人,可云晓雾看见了他身上有伤,看来自己抵达这里之前,这个孩子就已经被人揍过了,一只眼球是浮肿的,衣服上也到处都是灰尘。
“让开。”云晓雾没有当路人太久,他们已经耽误了自己一段时间了,不能让他们再耽误自己的时间了。所以他站在这群人面前,淡淡的道。
“你说什么?你才让开呢!”一个黄毛混混作为替老大造势的一份子,看见有人来了,回头看了他一眼,随即很不客气的朝云晓雾骂道。
事实上也是云晓雾的体型威慑了这个混混,要是换个人,他保证会一拳打过去,给这个家伙一点苦头瞧瞧,反正事后也没人找得到他。
就算把他打得头破血流,只要没闹出人命,警察都不想管。
“你们挡到我的路了。”云晓雾忍不住皱了皱眉,依旧还算和气。
尽管是个人高马大的汉子,可他不是那种喜欢打架的暴力分子,他很沉默,却被人说成是很佛系。
他平时的时候喜欢戴着一副没有度数的眼镜,远远看上去,还真的是那种与世无争的佛系青年,穿着稀松平常的白衬衫,一双休闲鞋,下边休闲裤,甚至不能找到任何突出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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