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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而言之一句,自己还只是个凡人,而且还是一个正在长身体的凡人少年罢了。
而且多日以来都在压榨着自己的潜力和透支着身体的机能,小黄丹的效力早就赶不上了,自己还是真正长身体的时候。多方面的原因导致自己营养跟不上身体的需求,所以才有那种深深的疲乏感。
从储物袋里掏出一块大大的肉脯,这是虎肉,很是滋补的食物,王迈迈大口大口的咀嚼着,碾磨着虎肉,让这虎肉里面的每一分营养都要被自己这饥渴的身体给吸收掉。
只有气血旺盛,血脉充沛,再配合着大量大强度的锻炼,如此一番,才能达到炼体的真正效果。
再接下来的几天里,王迈迈果然印证了自己的猜想,自己需要更多血食来补充体力来强化自身的血脉,等到了大宋王朝都城洛城,自己拜入仙门以后,一定要多抓捕些血脉气力充沛的野兽来烹食,这绝对对自己大有裨益。
二十来天下来,行了近一千五百里路,不算快,但是也不算慢,歇歇停停终于到了一个城市,潇水城,莅临在潇水河畔,潇水在此曲折蜿蜒,有九道弯,自古以来这里都是洪涝重地,经过大宋王朝多年以来的治理,昔日里残暴的潇水变得很是温顺。
而潇水城也变成一个十分宜居的所在,潇水城以东是荒原千万里,那里还有数个小城,是连接这几个城市和都城洛城之间的要道。
依山傍水,气候很是温和,有很多商人携家带口的来到这座城市里面生活,与当地或者方圆数千里的乡下人们进行着交易。
城市虽然不如洛城大,但是很是热闹。夕阳西下,余晖照耀在高大得城池上,像轻镀了一层薄金,柔和的光芒在闪烁着。
王迈迈一身脏兮兮的,迈着泥泞黑黝的脚丫大步地往前走,不过脸庞倒很是洁净,眉清目秀,毫无瑕疵,眼中满是欢欣雀跃。
“潇水城,我来了!”大吼一声,两眼贼亮贼亮,直把城外路上的人吓了一跳,一脸颇为怪异得神情望着他。
王迈迈毫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二十来天没吃过香喷喷的饭菜,实在是馋死他了,天天都是虎肉一撕咬,清水送下喉咙再继续赶路。菜肴的美味早就在他脑海中萦绕,挥之不去。
“要吃很多好东西,至于吃什么呢?嗯,有什么就吃什么吧,反正爹妈给了一大撂银票金条足够花了吧!”
走起!阔步向前,如蛇走龙行,霸道至极。
“站住!你,你,就是你,那个蓬头垢面的小叫花子!别望别人,就是你了!”
王迈迈正要迈入城门那刻,被守城门的两人呵斥住,两杆长枪架在王迈迈面前。
刚开始,王迈迈,还东张西望,以为讲的是别人。
叫花子?气死我了,王迈迈,心里嘶吼着。
自己周身看了一下,除了头发略微凌乱了些,衣服脏了些,满是尘土泥巴以外,脚丫子黑乎乎的赤裸着,自己闻了闻全身,一点都不臭啊。
不过在别人看来,他就是个小乞丐一样,别人都是穿戴整齐,虽说不华丽,或者是粗棉麻布衣物,倒也干净整洁,发髻都梳理得整整齐齐,.ukansh.c脚穿布鞋,轻踏入得城门而去。
而王迈迈则大煞风景了,脚上的布鞋早就穿坏了,被他不知道扔到那个旮旯里化作春泥了,黑黝黝的脚丫子兀自还在空气中抖动着。
虽然身上有穿戴衣物,不过在他们两人看来,必定是捡了人家的衣服甚至有可能是偷偷的取了人家晾在外面的衣物穿了也说不定。
这种行为嫌疑,蓬头垢面的小乞丐断是不能放他进城,否则到时候城内治安怕是不得清宁了。
王迈迈心里一声冷笑,笑嘻嘻地从怀里摸出两坨银锭,悄悄的塞在两个门卫手里,低声说句:“两位官爷拿去喝酒。”
两门卫本是一脸不赖,手里多了一坨沉甸甸的东西,不用看,略微用手一摸便知晓这是何物,眼睛一亮,大喜。
“进去进去,莫要挡着别人的道了。”口里嚷嚷了几句就把王迈迈给放行了。他们倒也不是贪得无厌之辈,这已经是意外之财了。
王迈迈对于这种黄白之物,世俗之物看得很是淡泊,这种东西等到了仙门根本就是用不上的了,哪里会在乎这些,王迈迈若是要进去,凭他无限接近聚气二层的实力对付世俗的门卫那是手到擒来。
不过目前是不想惹事,自己心情一片大好,不能因为些许小事破坏了自己的好心情,一声轻笑,快步地进城去了。
这是他第一次出远门,也是第一次进来到城市里,四处观望,很多事物都觉得颇为惊奇。一路买了各种稀奇古怪的事物,也不吝惜钱财,在别人看来他一掷千金跟他现在衣着极其不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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