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雪前写诗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48章 诡异的爵士,我们来打兄弟篮球啊,初雪前写诗,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后世很多人都说,没有迈克尔乔丹,就没有斯科蒂皮蓬,飞人成就了蝙蝠侠。其实在吴迪莫看来,皮蓬绝对是被乔丹套路了。
作为历史上新派小前锋的先驱,皮蓬的全能其实一点也不次于后世的勒布朗詹姆斯,甚至在进攻端还强于对方。懂得看球的,会发现皮蓬的技术虽然不算是华丽,但是基础奇稳。篮下的步伐,快攻的运球,长短传的能力,中远距离投篮,各种篮球基础技术都非常娴熟稳定,对一个持球策攻的小前锋来说,技术朴实实用,犯错极少。皮蓬的天赋也非常优秀的,身体素质顶级,弹跳、柔软性顶级,臂展在九十年代的小前锋里头算是超级。
之所以成就和名气远不如类似于他的小皇帝,原因就是他不会经营,只看眼前利益,没有长远规化,这一点从皮蓬早期签的“低价”合同就能够看出,等到他想要证明自己时,他已经老了。
可能很多人会说,老流氓乔丹第一次退役的那一年,皮蓬带队成绩并不好,其实这就属于偏听偏信了,咱们可以换一种思路,如果当年是皮蓬暂时退役了,让乔丹带领那支公牛就会夺冠吗?如果巅峰时的皮蓬和巅峰期的巴克利或者卡尔马龙组队,就不会夺冠吗?
皮蓬和乔丹是互相成就了对方,只不过乔丹球风华丽,进攻能力更强,再加上因商业需要被斯特恩力捧,这才成为了篮球之神,而皮蓬却只能成为了皮二侠。
说白了,你要想成为联盟超级巨星,打球一定要好看,颜值就是正义。就像科比、艾弗森,之所以会被联盟力捧,不是因为他们实力超绝,而是因为球风华丽。
吴迪莫为什么一定要把“碰瓷”的第一个目标放到乔丹身上,除了技能超强外,好看绚丽也是他考虑的原因之一。
爵士队进攻,斯托克顿控球过半场,在中路观察队友跑位,
左侧马龙被罗德曼缠住,右侧乔丹也把布莱恩拉塞尔挡在了身后,只有吴迪莫还在三分线外,斯托克顿立即把球传了过去。
皮蓬站在三分线上防止吴迪莫投篮,斯托克顿直接跑过来挡拆,哈珀并没有跑过来换防,而是站在皮蓬的左侧,挡住了吴迪莫突破的路线。
吴迪莫直接跑到右侧四十五度,距离三分线还有两步远的距离跳投三分,球空心入网!3比2。
这一球把所有人都投蒙了,包括杰里斯隆,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安排过这么“荒谬”的战术。
其实这是总决赛前吴迪莫拉着斯托克顿、霍纳塞克和马龙私下讨论的方法之一,用吴迪莫的话讲,就是出奇制胜。如果不是这几人对吴迪莫的信任度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的话,是绝对不会配合他这么乱来的。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三分线外两步远的距离已经是吴迪莫远投的极限了,毕竟他的三分能力远不如佛祖和小学生,再远一些就无法保证命中率了,只有在这个距离上他才能保证五成以上的命中率,中圈附近他倒是练过,十不中一。
张合理看到球进后,不停的重复道:“这球太不合理了,不能这么大,这么打不合理。”
徐记成也点头道:“确实很不合理,吴迪莫有点乱来,好在这一球进了,他的运气很好。”
斯隆脸色铁青,这是总决赛,没想到吴迪莫敢这样乱来,他有些后悔赛前没有对吴迪莫进行警告约束了,明知道自己这个弟子是个浪逼,却还是鼓励他大胆出手。
公牛进攻,乔丹到左侧要球,哈珀马上把球传了过去,乔丹背身靠了拉塞尔一下,转身面框持球单打。
拉塞尔防守经验丰富,举手干扰不失位,乔丹标志性的急停后仰跳投球进。3比4。
乔丹的动作非常漂亮,让主场的球迷欢呼雀跃。
爵士队进攻,乔丹跟防吴迪莫,死死缠住了他,不让他轻易接球。
吴迪莫靠拉塞尔挡拆掩护摆脱乔丹,皮蓬立刻跟上换防,斯托克顿带球到罚球线右侧传球给接应的马龙。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