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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间,我们已经从香港回来……呃,一个多月了,这一个月我又回到了以前混吃等死的幸福生活,从金戈铁马到柴米油盐没有一点儿不适应,也丝毫不怀念那打打杀杀的峥嵘岁月,由此看来,咱从骨子里就是个向往田园的和平主义者啊!当然,按一般小说思路,猪脚初露峥嵘之后就应该再接再厉大杀四方,收小弟抢地盘、掌控国家大事引动国际风云,最终天下一统白日飞升去征服新世界……现在咱这幅德性,你要非说我是不思进取我也没话说,但自家人知自家事,咱就不是那种有志青年,自然也就不去搀和那些让人热血沸腾的破事儿,老婆孩子热炕头才是咱的梦想——不过话说回来这梦想也挺难实现的,老婆孩子的成本就不说了,现在房价都多少钱一平了?咱想弄个自己的热炕头少说得奋斗个二十年……
我们从香港回来第三天,杜钧这死小鬼就从碗里破关而出,那欢蹦乱跳的德性跟打了鸡血的猴子一样,一点儿都看不出前几天那要死不活的样子。不得不说那佛门法器真的很神奇——据我观察杜钧这小子比以前更混蛋了,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灵魂升华?
克里丝大仇得报,从香港回来之后总是一副心静如水的样子,似乎已经把一切都看开了。这副无牵无挂的样子让我们有点儿担心:说不定哪天克里丝就不声不响的背个包浪迹天涯寻找幸福去了,要真是这样葫芦娃这傻小子还不得抑郁而死啊!
结果过了几天,克里丝突然把我们叫到一起,郑重宣布,她要开店创业。
我满心以为克里丝会开个花店,想想吧,繁华的都市中,一个失明的明媚少女在和煦的阳光沐浴下隔着花房玻璃静静的摆弄着白色的百合花,无论都市的生活节奏多么急迫,行人的步履多么匆忙,少女脸上始终挂着恬淡的笑容,动作永远在不紧不慢中契合着独特的韵律,仿佛与玻璃门外车水马龙的喧嚣格格不入——这意境,随便找个二流导演拍出来至少也是部励志剧啊!
结果克里丝开了间酒吧,还是通宵营业,玩的特别“嗨”的那种夜店。好吧,开酒吧其实挺赚钱的,只要你趁喝酒的那帮二货喝的晕晕乎乎的时候下狠手多开两瓶皇家礼炮钱就呼呼地来了,要再不行就雇两个酒量大的陪酒妹,随便勾搭几个中年老爷们开两瓶人头马就回本了……结果克里丝愣是把好好的一酒吧开成了街舞厅!每天晚上一过十点就群狼鬼号群魔乱舞,吸引无数出来消遣又没什么钱的三教九流彻夜狂欢,其中又以在校学生居多。克里丝也经常亲自上阵,穿着皮衣皮裤当DJ打碟,或者滑进舞池中跳支热舞,引得那些血气方刚还没大学毕业的毛头小子鼻血乱喷的同时将克里丝捧为天人。看得我直跳脚,这帮学生党全喝啤酒,还都是十五块一杯的扎啤,一晚上能报销两吨,可刨去成本人工之后还赚不了500块!还不如开个啤酒摊呢!至少这帮小子喝酒的时候不瞎蹦跶还能多喝几大杯……
克里丝开酒吧,葫芦娃义无反顾的跟了过去,扫地端盘子打扫厕所无所不包,整个一小杂役。其实酒吧这种地方很不适合葫芦娃,这孩子几乎把“老实”二字刻在了脸上,在酒吧这种龙蛇混杂的地方自然很容易成为被欺负被调戏的对象,在酒吧工作对葫芦娃而言不亚于上刑。不过为了克里丝,葫芦娃还是咬牙坚持着,看得我都感动了,这就是真爱啊!不过这种感动在我去过一次酒吧后就烟消云散了,我亲眼看到葫芦娃被一大群寂寞少妇围在中间,被这个捞一把被那个拍两下的调戏!葫芦娃这种雏在这里竟然成了香饽饽了!还有没有天理啊!
另外,一直找不到工作的杜非也去克里丝的酒吧工作了,相比葫芦娃,杜非在这里才真是如鱼得水,我们都知道,像这种乌烟瘴气的低消费酒吧很容易吸引非主流这种神秘生物,而在非主流眼中看来,杜非这种坐过牢的比出过国的更帅、更酷、更吸引人。在加上杜非满身花的独特造型,很快就成为了非主流眼中狂放不羁的神秘偶像。他们经常一脸崇拜的询问杜非坐牢的原因,如果是男的问,杜非就邪魅一笑,“你最好不要知道……”如果女的问,杜非就露出一副曾经沧海的便秘表情低头不语,然后非主流们就高潮了,杜非从神秘偶像直接成神,人气节节攀升。
他们一个个玩的嗨皮,哥这么老成持重的根本不跟他们搀和,咱依然从事伟大的为小区人民服务的伟大事业,虽说工资低点吧但好歹是份有意义的事业——孟大妈为了激发我的工作热情跟我说过,我要是干得好她做主把我调进居委会!好歹也是事业编啊!
我本以为生活就这么平静下去了,没想到,罪恶的黑手已经悄悄攥住了我的脖子……
那天,.uknsh我百无聊赖的躺在沙发上吹着冷气睡午觉,猛然间传来“砰砰砰”的急速敲门声,经历三合会事件后我的警觉性还是很高的,一个翻身就滚下沙发……呃,起猛了。
我骂骂咧咧的爬起来,凑在门口从猫眼里往外看,“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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