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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哥哥,起床啦!”弯腰站在床边的莫愁,边嚷边用手拉还在梦周公的李逍遥。
李逍遥睁开迷迷糊糊的双眼时,已经是日上三竿了,具体时间是辰时,再具体些就是上午九点。
这时,窗外阳光明媚、鸟语花香、空气清新,画面多姿多彩,给人一种充满活力的感觉。
但是,李逍遥一点活力也没有,坐起后,模模糊糊瞅莫愁一眼,接着倒床又睡。
“死猪不怕开水烫是吧!”一脸懵的莫愁埋怨一句,立刻取下腰间挂的风铃,抿嘴一笑,那笑容叫个灿烂迷人。
叮咛!叮咛……
原本,清脆悦耳的风铃声,任何人听了都会心里舒畅。
然则,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李逍遥听后心里不但不舒畅,反而感到心烦,有种被闹钟吵的感觉,于是一个激灵坐起,眯眼望着笑得天真可爱的莫愁,“丫头片子别捣乱,让哥再睡会。”
“再睡太阳就晒屁股了,赶紧起来。”莫愁盈盈一笑,得瑟的摇着手中的风铃,诚心拿李逍遥开涮。
瞧鬼精鬼精的莫愁不达目的不罢休,李逍遥只得认命,掀开被子下床,穿上靴子去洗漱。
“嘿嘿!”莫愁抿嘴一笑,机灵的双眼望着手中的风铃,心中的喜悦全写在细嫩白皙的俏脸上。
身穿一袭红衣的小姑娘,如同清晨的红玫瑰般艳丽,清新脱俗。
聚贤居酒楼,一楼大厅里聚集不少人,不是吃饭就是喝酒,而目光则是望着二楼。
二楼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只是高一点,空气好一点,价格贵一点而已。
毕竟,高一点代表的是身份跟地位,这一点,行走江湖的人都明白。
但是,有一点他们不明白,那就是二楼有个糟老头,穿着像乞丐,头发花白,不讲仪容,手里还拿着二胡,除了那双眼睛炯炯有神外,还真看不出他有什么特别的,一身打扮跟贵族完全沾不上边。
然而,在老头身边,有个站在锣鼓后的美女,那是貌美如花,成熟而有韵味的她称得上是绝色美女。
当然了,人们看的不是老头,而是他身旁的美女。
“江湖烽火照天烧,武林好汉试比高,天下英雄谁第一,小李探花有飞刀!”笑意盈盈的美女,双手拿着小木棍,边说边敲锣鼓。
美女把小李探花吹得神乎其神,单凭这一点就不难看出,小李探花很受女孩青睐。
的确,自古美女爱英雄,名满天下的小李探花,无疑是万千少女心中的英雄,更是崇拜的男神,一个个乐意以身相许呢?
孙小红就是其中之一!
十年前,此时此地,还是花季少女的孙小红,目睹英俊潇洒的李寻欢使出飞刀。
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一刀穿过三个狂徒的脖子,顿时就让孙小红傻眼了,从那刻起,小李探花就成了她心中的男神。
十年来,那幅画面依旧浮现在孙小红脑海里,一刻也不曾忘记过,越发对他的思念,得知男神重返中原的消息,就拽着爷爷来聚贤居酒楼说唱。
天真可爱的莫愁拽着李逍遥来到二楼,听见美妙动人的说唱声时,忍不住停下脚步,扭头朝声源处望去。
听见有女子称赞老李,李逍遥心里比谁都高兴,目光也朝声源处望去。
“唱错了!唱错了!”一身邋遢的老头提醒一句,还搞笑的拉几下二胡。
不过,二胡发出的声音,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吵得众人耳朵嗡嗡作响。
“爷爷!我哪里唱错了?”脸蛋红润的孙小红,舞动手中的两根小木棍,偏着脑袋问。
“十年前,百晓生兵器谱上,小李飞刀只排第三。”
“哪是百晓生没眼光,总之在我心中,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才是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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