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下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41章 这个案子看得爽,生活在农村的咸鱼明星,在乡下,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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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实在是不像一个匆匆从田间赶回来的人。

所以,丈夫说谎了。

然后第二,死者脖子上有明显的拇指印。

而且,印痕还有些奇怪。有向着两边延生的小角。

为什么会这样?

这是因为凶手的拇指上带着一枚扳指。

而老爷的右手拇指上,恰好带着一枚扳指。

官府的人将其取下来,然后和死者脖子上的印痕做比较。

印痕完全吻合。

这几乎就已经是铁证如山了。

只是,为什么呢?丈夫为什么要这么做?

包拯也给出了答案。

他手指向那个说来府上做事只有半年的丫鬟说道,“就是因为她。”

原来,包拯注意到,那两个分别来了十年和七年的丫环,所用手绢还是布手绢。

而这个才来半年的丫环,所用的手绢却是丝绸的。

那么,为什么一个才来半年的丫鬟,所用的手绢会比人家来了七年、十年的人更好?

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那就是这个丫鬟和老爷,也就是死者的丈夫有染。

包夫人这个时候替丫鬟号脉,发现丫鬟已经有孕在身。

至此,一切真相大白。

丈夫暗中勾搭上了丫鬟,还让她怀上了身孕。

为了让丫鬟上位,以及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丈夫铤而走险,掐死了自己的夫人,并伪装成上吊自杀的样子。

在铁一样的事实面前,丈夫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一切都如包拯分析的那样。

至此,案件结束。今天的更新也没有了。

虽然没有了,但所有的读者们已经看得相当过瘾了。

精彩啊!

没有借助任何现代刑侦手段,仅仅只是靠观察与推理,就将案件完美解决了。

硬要说的话,这才是真正的推理破案啊!

丈夫全身上下非常干净,手指上的扳指,以及三个丫鬟所用手绢材质的不同,这些毫不起眼的地方,看在别人眼里,与本案不会有半毛钱的关系。

但看在包拯眼里,这些就是一处处,能够让案件真相大白的线索。

这种抓住一点点蛛丝马迹,然后慢慢分析、推理出事件真相的过程,无疑让人看得非常爽、非常过瘾。

其他那些推理破案小说作者,为什么写不好古代背景下的推理破案小说?

就是因为他们无法让主角通过一点点蛛丝马迹,慢慢去揭开整个案件的真相。

他们非常欠缺这方面的能力。

但是现在,通过这一个案子就能够看出,李闲鱼在这方面有着非常强的能力。

这让所有读者都相当的兴奋。

现在,那些说审猪案没什么大不了的家伙们,应该没什么话说了吧?

……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uknshu.c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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