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这个案子看得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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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实在是不像一个匆匆从田间赶回来的人。
所以,丈夫说谎了。
然后第二,死者脖子上有明显的拇指印。
而且,印痕还有些奇怪。有向着两边延生的小角。
为什么会这样?
这是因为凶手的拇指上带着一枚扳指。
而老爷的右手拇指上,恰好带着一枚扳指。
官府的人将其取下来,然后和死者脖子上的印痕做比较。
印痕完全吻合。
这几乎就已经是铁证如山了。
只是,为什么呢?丈夫为什么要这么做?
包拯也给出了答案。
他手指向那个说来府上做事只有半年的丫鬟说道,“就是因为她。”
原来,包拯注意到,那两个分别来了十年和七年的丫环,所用手绢还是布手绢。
而这个才来半年的丫环,所用的手绢却是丝绸的。
那么,为什么一个才来半年的丫鬟,所用的手绢会比人家来了七年、十年的人更好?
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那就是这个丫鬟和老爷,也就是死者的丈夫有染。
包夫人这个时候替丫鬟号脉,发现丫鬟已经有孕在身。
至此,一切真相大白。
丈夫暗中勾搭上了丫鬟,还让她怀上了身孕。
为了让丫鬟上位,以及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丈夫铤而走险,掐死了自己的夫人,并伪装成上吊自杀的样子。
在铁一样的事实面前,丈夫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一切都如包拯分析的那样。
至此,案件结束。今天的更新也没有了。
虽然没有了,但所有的读者们已经看得相当过瘾了。
精彩啊!
没有借助任何现代刑侦手段,仅仅只是靠观察与推理,就将案件完美解决了。
硬要说的话,这才是真正的推理破案啊!
丈夫全身上下非常干净,手指上的扳指,以及三个丫鬟所用手绢材质的不同,这些毫不起眼的地方,看在别人眼里,与本案不会有半毛钱的关系。
但看在包拯眼里,这些就是一处处,能够让案件真相大白的线索。
这种抓住一点点蛛丝马迹,然后慢慢分析、推理出事件真相的过程,无疑让人看得非常爽、非常过瘾。
其他那些推理破案小说作者,为什么写不好古代背景下的推理破案小说?
就是因为他们无法让主角通过一点点蛛丝马迹,慢慢去揭开整个案件的真相。
他们非常欠缺这方面的能力。
但是现在,通过这一个案子就能够看出,李闲鱼在这方面有着非常强的能力。
这让所有读者都相当的兴奋。
现在,那些说审猪案没什么大不了的家伙们,应该没什么话说了吧?
……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uknshu.c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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