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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气说完上面那番话,陶坤脸不红心不跳地看着矮人大妈,其实他对七十年代的武器装备搭配,早就已经忘得差不多了。不过由于一闪这单手剑外形非常拉风,他也算是急中生智,才说出了上面那番暗含赞扬之意的话。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绝对是极致真理。
矮人面色由阴转晴,看来对这马屁非常受用,只听见她哈哈大笑起来,“雷秋啊,一段时间不见,你居然交到了这么能说会道的朋友,真是难得。既然如此,”她转身打开了背包,掏出一个精致的小酒桶,大大方方往草地上一放,“来来来,咱们都来喝一杯。”
陶坤舒了一口气,对着雷秋使了一个‘危机解除’的眼色,朝着那精致可爱的小酒桶伸出了手。每年矮人的美酒节都会举办大型活动,这个美酒节小酒桶正是活动的奖品之一,三分钟内,想喝多少就有多少,不过酒精浓度高到吓人,哪怕是矮人这种嗜酒的种族,最多也只能坚持三杯。
能拿出小酒桶来招待大家,说明这个直爽的矮人大妈已经把陶坤和薛莉也当成了朋友。当然,她和雷秋到底是什么关系不得而知,不过雷秋似乎浑身不自在,捧着酒杯老是东张西望,似乎想要伺机逃跑。
“她不是你未过门的未婚妻吧?”
见雷秋这么不自在,陶坤促狭地小声问道。
侏儒差点没跳起来:“谁?她?怎么可能!”
好在矮人忙着取酒,没有注意到他们在嘀咕什么。
“那是怎么回事?”陶坤拿出了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架势,“别想跟我耍什么花招,刚才要不是我,估计你的小命不保,那把一闪锋利得吓人,狡诈之剑也差不到哪里去。这个矮人大妈身手不凡,你到底哪里惹到人家了?”
“唉,”法师长叹了一口气,抓着酒杯灌了一大口,“这事说来话长,我们侏儒不是和矮人住在同一个主城吗?我就是在那里认识她的。哦,对了,她的名字叫姜曼曼。”
名字叫曼曼,她出手可一点都不慢啊。
侏儒法师大口大口地将酒灌到肚子里,酒精入口,委屈之情便滔滔不绝地涌上心头,“我们侏儒,最喜欢做什么?没错,就是各种稀奇古怪的小玩意,比如说,能把整个世界放大的世界放大器;只要戴上就能洞悉事物‘本质’的眼镜……”
似乎想到了什么,陶坤心里一乐,“你不会是用那种眼镜偷看别人了吧?”
在他印象里,这些侏儒做出来的奇怪眼镜,能够穿透别人的衣服,也就是透视功能。如果雷秋做了那种事,矮人大妈发火也就不足为奇了。
“嗝儿,”法师打了个酒嗝,一脸红晕,“谁,谁会去看那种,陶坤,你以为我是那种人吗?我,我,要看也是看暗夜……嗝儿……”
还好冲口而出的酒嗝救了法师一命,不然估计薛莉要把他打得满头包。
陶坤偷笑着问,“那你和她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还,还不是因为,那个天杀的地精说,锻造有前途,让我别学工程学,去,去给他做板甲供货商……”
提到地精,陶坤顿时了然,地精是一种长着绿色皮肤的矮个子生物,他们斤斤计较,嗜钱如命,对赚钱有着异乎寻常的热爱。许多商业大亨都出自地精这个种族,甚至有传言,艾泽拉斯的经济体系被几个大地精玩得风生水起,不管是银行还是拍卖行,都留下了他们的踪迹。
“然后,然后我就从他手里弄了些破烂矿石……可是,数量不够啊,要让我成为百万富翁,根本不够啊……”法师伸手又接了一杯烈酒,看得出他非常伤心。
百万富翁?难道他是想挣一百万个金币?这太可怕了,在艾泽拉斯,一百枚铜币可以换一枚银币,一百枚银币可换一枚金币。一百万金币?还是七十年代的一百万?这数量得庞大到什么程度?
陶坤摇摇头头,雷秋自以为聪明,可他居然跟地精做交易,难道他不知道,十个地精九个贪,还有一个耍手段吗?不用雷秋赘述,他已经可以猜到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
法师的讲述印证了他的猜测:“这个天杀的地精,他说……生意之道,没有投资就没有盈利,于是,于是我在他的授意下,吃进了许多矿石。那么多啊,那么多……甚至现在还,还没有用完啊!曾经,我也很有钱啊,我一点都不穷……”
话还没说完,他就脸朝下扑倒在草地上,看起来一时半会这家伙醒不来了。
薛莉叹息着将雷秋放平,免得他被自己压得无法呼吸,刚才雷秋的表现她也看在眼里,牧师知道他肯定是在与地精的交易中摔了个大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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