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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放学,叶一博正欢快地哼着歌往房间走,忽然在楼道里听见一阵断断续续的弦声。
从来不知道这楼里还有个音乐爱好者,他疑惑地快步上楼,再仔细一听原来声音竟然是从自己的房间传出的。
叶一博急切地打开房门,看见堂哥正怀抱一把红色吉他咧着嘴对着他笑。
叶立恒面前摆放着一本五线谱,一手按着琴头一手抚着琴弦,看见一脸惊诧地叶一博,急切地想表现一番。
“快来、来,我给你弹一首听听,看看我的学习成果。”
“你哪弄的吉他?”
“你先听我给你弹一段。”
顾不上回答,叶立恒先扬手弹了起来:
“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
一曲唱罢,倒是有模有样,这让初次接触吉他的叶一博不由有些羡慕起来。
从前村子里有红白喜事,主人家往往都会请来镇上的歌舞团,演出时人山人海,每当看着那些披头散发的民间艺术家们疯狂地拨弄吉它吼着摇滚,底下的孩子们是最开心的,而这也给他们从小播下了一颗想当明星的种子。
叶一博走过去好奇地抚摸着吉它光滑的漆面问:
“是你买的吗?”
“当然,这吉它啊就像是歌手的女朋友,别人怎么可能借给我。学校旁边的吉他店买的,300大洋!怎么样,帅吧?”,叶立恒说完抱着吉它倏的一下站在床上,有模有样地扭动着身体甩起头来。
“你这日子不过了吗?真奢侈啊……”,叶一博咂舌。
“你知道马上要到学校元旦联欢会了吧?我们班打算演唱beynd的《红日》,这是我的道具。”,叶立恒一脸得意,仿佛在说我这也是正当需求,你不要回去告状。
“你要上台啊,真的啊?”
“嘿嘿.....那是必须的。”,叶立恒说着眼里闪出一道莫名的羞涩。
“有内情?什么情况快说说。”,叶立博追问。
“我们班学习委员......叫杜君茹,负责组织这次排练,她让我加入的,也就凑个数。”
“你是不是对她有意思?”
“嘿嘿”,叶立恒笑而不语。
这两兄弟真是一个德行,遇到喜欢的女孩从来不知该怎么表达,只知道有求必应。
“那李佳妮呢?”,叶一博义愤填膺地问。
“她和我有啥关系?我们现在是同桌,是好哥们。”,叶立恒风轻云淡地说。
说到李佳妮,叶一博又不觉心头一沉,自从那次回信后就杳无音讯,他也不好意思向叶立恒求证信是不是已送到,更羞于询问为什么没有回信,只是不断回忆自己那封信里的细节,怀疑是不是自己的文字太过苍白无趣,又或者是自己的字迹不够飘逸,才会让对方失去了继续回信的欲望......
“你不是挺欣赏李佳妮的吗?怎么成了同桌反而失去了兴趣?这难道就是兔子不吃窝边草?”,叶一博好奇地追问。
欣赏这个东西说来真是奇怪,可能因为一个小小的举动便会产生,也可能因为一件微不足道的事而失去,所以说往往距离才能产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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