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身世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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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府邸!
你敢动一根手指头试试?
你只不过是一个卑贱的下人,秦府的一条狗而已!
敢在我面前耀武扬威的聒噪。
真是不知死活!”
孙然的气场就和那此时此刻悬挂于高空之上的骄阳一般,目光所到之处,无人敢与其对视!
壮汉犹豫了一会,默默的退了回去。
如果要是放在几年以前,他会手撕的面前这个女人。
那时候他身处于江湖,就算是背上人命官司,大不了浪迹天涯罢了。
但是现在,身处于庙堂之中,忍气吞声才是最好的选择。
因为,他不再是孤身一人。
“咣!”
秦禧终于拔出了手中的长剑。
他举剑便向着孙然的脑袋砍了过去,一边砍,嘴里还在大喊,:“我要杀了你,你这个贱人!”
壮汉大惊失色,赶忙伸手去拦。
孙然身份可不简单,一旦要是真出了意外,秦熺不一定有什么事儿,自己可是要背锅的。
毕竟,这是自己的佩剑。
但一只手掌却比他的速度要更快,提前一步紧紧地攥住了宝剑的锋刃,鲜血顺着剑刃向下流淌。
孙然大惊失色,抢过了宝剑,防止进一步割伤邬宫的手掌,可邬宫一直握着剑刃,冷冷的看着壮汉,冷声道:“他喝醉了,还不带他回去?”
壮汉如梦初醒,用着感激的目光看了邬宫一眼,扛起了秦熺,向着大门之外走去。
那一剑要是真砍上了,就算不致命,也得有一堆人要掉脑袋,其中自然包括他。
“弟弟!”
“我没事!”
邬宫松开了剑刃,手上的伤痕深可见骨,阿朱在他的穴道上用力的点了几下,血液立刻止住了。
孙然这时候也拿来了上好的松江棉纱布。
松江棉布价值昂贵,质地柔软,同时吸水强,一匹都要七钱银子,眼下却被拿来做纱布。
实在是有一些太过于奢侈了。
撒上金疮药,用棉布牢牢的包裹着,孙然恶狠狠的说道:“弟弟,你放心吧,这口气,姐姐一定会帮你出一出!”
邬宫不着痕迹的将那些黑色的血液,用松江棉布给吸走。
防止误伤到身边的两人。
随后说道:“这不算什么,一点小伤而已。我只是怕他酒醒以后可能还要再来闹事,我和阿朱在这里落脚,是不是有一些不合适?”
“不怕!”孙然斩钉截铁的说道:“他也就是喝了二斤马尿,才敢来我这撒野,敢拿剑砍我!我看他是活腻歪了,一会儿我就进宫,去见吴皇后,顺便帮阿朱找一找平一指。”
“那就多谢姐姐了。”
阿朱的伤是最重要的,不能再拖了,邬宫也就没有再提换地方的事情。
正好他也想享受一下这個时代富人的生活。
孙然把他们安排在了宅院最里面的院子。
只是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
邬宫和阿朱被分别安排在了两间房子里。
一间在东头,一间在西头,中间还隔了好几间屋子。
孙然理由是受伤的阿朱需要静养。
这个理由天衣无缝,阿朱也不好多说什么。
傍晚的时候平一指,被顺利的请了回来。
平一指,是江湖混号,真名叫做平一,字维直。
之所以在他的一后面多加一个指头,是因为他医术高明,但性情古怪。
杀一人便要救一人,救一人便要杀一人。
杀人只用一根手指头,救人也只用一根手指头搭脉。
不过,如今他已经贵为太医院的院判,宫内宫外都拥有着极高的名望。
一些准则也就被他放了下来。
至少在给宫里的大臣娘娘们看病的时候,便没有执行,救一人便要杀一人。
眼见着秦夫人请自己回去看病,平一指也没多想。
这位秦夫人不但是秦丞相的儿媳妇,还是当今吴皇后的闺中密友。
两人铁杆的关系,整个皇宫都知道。
平一指如今身为官场中人,自然不能再拿着江湖气息的傲气。
可是到了宅院以后,眼见着救治之人,是江湖中人。
就又有一些踌躇起来。
“平太医,怎么,不肯救我这位妹妹?”孙然话锋之中尽是威胁:“我这位妹妹和我也是要好的关系,她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我少不得要伤心难过,到时候要是失去理智做出什么事情,还希望平太医不要见怪。”
平一指赶忙尴尬的笑了笑:“秦夫人多虑了......您回避一下,我有些事情要问一下这两位,问完以后,不管如何,我都会医好她。”
“嗯!”孙然眉头一皱就要破口开骂。
邬宫却上前一步拦住了她:“姐姐,平太医是在世大医,悬壶救世、满身功德。既然,平太医已经答应救了,那就听他的!”
邬宫好说歹说才把孙然送出了屋子。
转头看去,平一指已经收起了脸上的笑容。
他冷冷的看着屋子里的两人。
“两位,把易容摘了吧。”
“平太医好眼力。”
“不是眼力,只是见多了而已。”
等摘完了易容以后,平一指的脸上却露出了见鬼的神色。
邬宫还以为是他认出了自己是通缉令上的犯人。
刚要伸手解释,平一指却快步走过来,伸出一根手指搭在了邬宫的脖子上。
“伱怎么可能还活着?
冷灵回蛇之毒是天下第一奇毒,中毒之后,十五息内必死,两日之内身体就会腐烂见骨。
你怎么可能还活着?”
邬宫眉头一皱。
捕捉到了他话语当中的词语。
“你认识我?”
“我不认识你。”平一指摇摇头,:“但是你身上的这个毒却是我给出去的。
这冷灵回蛇之毒是我家传的秘宝。
传说来自一只能够口吐闪电的大蛇。
传承到我这里的时候,只剩下三滴。
一滴被我用来毒死一个仇家,第二滴被我用来当做彩礼,迎娶了毒手药王的女儿,第三滴则换了这个院判的位置。
这三滴蛇毒,自打我出生以来就和我贴身相伴。
闻上去无色无味,但其实有着一种独特的香味。
因此,我一进到屋子,便闻到了从你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
“谁要杀我?”
邬宫问出了,从他醒来以后便一直在他脑海当中的问题——谁要杀他。
或者说,是谁要杀这具身体的主人。
“不一定是我给出的那一滴,也有可能是当做彩礼的那一滴。
但他老人家已经醉心于毒术,不屑于掺和江湖之事。”
平一指脸上露出了尊敬,很显然,对于这一位岳父,他充满了敬意。
但是紧接着他又话锋一转:“而我的那一滴毒液,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则被拿去杀两个人。
如果你没有皇室血脉的话,那你应该并不是那一滴毒液的目标。
那么,你中的毒,很有可能就来自于我岳父。
所以,如果你想知道有谁想要杀你,你就只能去找我的岳父了。”
邬宫听完沉默的片刻,平静的说道:“我不记得我是谁,我也不记得我的身份,我的家庭,我是否还有亲人。
我甚至丧失了所有的记忆。
救我的人说,发现我的时候,我身上不着片缕的躺在路边。
大腿肿胀发紫,差一点点就没能救回来。”邬宫说到一半突然像是反应过来似的,:“皇室血脉......你是说。”
平一指摇了摇头示意邬宫别说了,转而指向阿朱:“我可以救她,你身上中了我家传的毒药。
虽然,不是我下的毒,但终究和我有关。
我这辈子杀人无数,救人无数。
唯一的原则是杀一个人便要救一个人。
你中了我的毒,相当于我杀了你,没死是你运气好。
所以我愿意出手救她,只是救了她以后,我们两人便再不相欠。”平一指再度长叹一声。
这一瞬间他仿佛衰老了许多:“要是放在南逃之前,我会绞尽脑汁搞明白为什么你没被毒死?
但是现在,我却无所谓了。”
“等一下!”床上的阿朱却突然说话:“这毒可有解药?”
平一直冷笑了一声,不屑的说道:“我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能够从蛇毒之下活下来。
但这毒要是那么容易就能够解掉,又怎么能够让我迎娶毒手药王的女儿,又怎么能够让我这江湖散人,成为皇家太医院的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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