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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才曾经和李夕伶是邻居,两家一起在竹郡居住。
两人曾经是亲密无间的童年好友,后来李家倒了以后,李夕伶就搬走了。再后来,李夕伶响应李佑庭的号召,前往了京城,两人就再也没有见过。
不久前,周志才来到宿镇来寻李夕伶,听李俭说李夕伶就要回来,于是就干脆买下了这家酒馆在这里等她。
“你点了什么?”
“阳春面。”
周志才将一只手搭在了李夕伶的肩膀上,热情地说道:“记得当年你是只吃肉的啊,生肉熟肉都吃,我都震惊了。”
妖怪长身体需要吃大量的肉,这两年她在李佑庭那生活,李佑庭不知道她的体质,以至于她的发育都慢下来了。
李夕伶有些羞涩地将头扭向一边,默默的将周志才的手推开。
周志才心里顿时产生了一种莫大的生疏感,心里说不上来的难受。
他唤过来店里的伙计,吩咐道:“把那碗面下了,给这位小姐把店里所有的肉食都上一遍。”
“欸?”李夕伶伸出手,刚想喊着阻止他,可终究是没喊出口。
周志才看着她那见外的样子,虽然心中不舒服,却仍是颔首微笑道:“当年跟着你我可是沾了不少光,如今却连我的一顿饭都不肯吃吗?”
“我……”
李夕伶自己也说不上来为什么自己会这么别扭,大概是因为长大了一些觉得男女有别?亦或者是因为她内心深处认为,李家已经衰落,二人现在不属于一个阶层,不再适合做朋友了。
不管怎么样,她现在一句话都说不出口了。
菜很快摆了满满一桌,足足有十几道,应周志才要求,这些菜全都增加了分量。开了口的杏酒坛中飘出一股芬芳醉人的果香,直叫人口中生津。
见李夕伶不动筷子,周志才便一直往她的碗中夹菜,完事儿又给她倒了一杯酒:“夕伶,你若是还认我这个朋友,就饮下这一杯。”
说着,他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
李夕伶再也不好拒绝,一杯热酒下肚,再闻着肉香,她的食欲瞬间被勾了起来。
二人吃了两个刻钟,十几盘肉食就只剩下了骨头。
周志才醉醺醺地看着肚子还是扁平的李夕伶,心中顿时生出了疑惑:“小时候我就好奇……你这肚子究竟是什么做的呀,居然能装得下这么多东西。”
李夕伶摇晃着起身:“饭吃过了,我该回家了,改日再来找你玩。”
周志才也站了起来:“我……我把你送回去吧,这里离你家只有两三里了。这么长时间不见,我们正好在路上说说话。”
李夕伶没有拒绝。
她拿出两张符篆,递给周志才一张。
“醒酒符?”
“你也是羽师了。”周志才想了想,推开了符篆,这东西他自己有,他要是想醒酒早就醒了。
李夕伶眨了眨眼,收起一张府,另一张则是化为了灰烬,
她的头顶冒出丝丝白气,眼神也是恢复了清明。
其实这果酒也不是很醉人,她这么做,也只是为了谨慎起见。
两人一路交谈着,互相说起这两年的经历来。
李夕伶了解到,周志才在这两年里,他爹给他找了一个年老的羽师做师父。他谦虚地称,自己现在虽然只会点三脚猫功夫,但自保还是没问题的。
这些日子在这里做一个甩手掌柜,日子过得还算是比较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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