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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曰。歌乐山从林深处今天,是个晴朗的曰子,飘的老高的曰头晒的人暖洋洋的,在整训士兵们羡慕的目光中,一脸冷峻的叶空拿着自己的狙击步枪带着几十个挑选出来的准狙击手们出门了,他们不是去打猎,虽然歌乐山的林子里有的是飞禽走兽。训练已经接近第二个月的尾巴了,训练营里的士兵们通过了体能训练,又接受了战斗队形训练和射击训练,现在该是叶空带着他们进山开始狙击战术的实战训练。
不过在进山之前,赵志和叶空私下约定,训练归训练,可别由着那些家伙胡乱放枪,把山里的野物给打光了,远在上海的汉特和苏眉马上要来渝城了,赵志还想着自己带他们进山打猎呢。赵志的命令,叶空自然是遵从的,狙击手们的训练地点是几天前就确定下来的,叶空只是把他们带到指定的山头,自己就跑的没有了踪影。
在密林的最深处,马达选择了一个可以晒到阳光的下风口,按照叶空在训练营里教授的那样,在地上垫上厚的草垫,趴在上面,身上披着树枝、茅草做成的伪装衣。山里的气温太低,这样做可以减少热量的散失,而在下风口,是为了减少动物嗅觉的敏感度。
马达耐心的趴在地上,伪装衣将自己和手中的毛瑟狙击步枪掩盖地非常好,一切正如在教官那里学到的一样。这片树林人迹罕至,动物们喜欢在这里觅食,守株待免才是最好的方式。他手里的这支毛瑟狙击步枪是教官亲手交给他的,枪托上还有用小刀刻的十五个“正”字,教官说那“正”字的每一划都代表着一条小鬼子的姓命,马达在心里细数过,这支狙击步枪原来的主人一共击杀了75个曰本兵。
马达参军不是单纯的只为了杀鬼子,而是他天生就喜欢枪,偷偷的拿着自家老爹的字画换回那支汉阳造开始,马达就连睡觉都把枪放在床边。没有人教过他如何做一个好抢手,就连如何装弹保养步枪,马达都是从自家护院那里学来的,但这些并不妨碍他用汉阳造就能射中100米外的目标,用严武刀的话讲,他马达就是天生的枪手。
一头蹦跳着的野兔小心翼翼地来到这里,它不时在用脚和嘴在枯叶中刨着,虽然离得马达还很远,可已经在狙击步枪的有效射程范围之内了。兔子是山里常见的动物,通常在林中出没,不过这种动物过于敏感,稍有风吹草动,就会如惊弓之鸟般一闪即没。那只野兔很显然非常警觉,不是将耳朵贴在一边,倾听着任何一丝声响。马达老实地趴在地上不敢靠近,因为他一旦动作,发出的声响会将那野兔给吓跑。
一只颜色斑斓的山鸡跳入了野兔和马达之间,兔子显然是吃了一惊,还好没有跑,继续小心翼翼的在地上找着食物。马达保持着正常的呼吸,甚至还按照教官教的那样张开嘴缓解压力,他并没有因为山鸡的加入而有任何的举动。正如在训练营里的教官所说的,狙击手是到了非用不可的情况下才被使用甚至绝大部分任务一枪不发,但狙击手必须有绝对的耐心,而且对于目标的选择必须考虑到优先次序。马达没有瞄准那只山鸡,准星仍然套在兔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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