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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立华心中欣慰,从包里又很郑重地拿出二十块钱,交给王秀珍:“这是我上个月的加班费,加上小曼的这两块钱,你都收着。明天去买一只老母鸡煨个汤,好好补补身子。另外给小曼买件新衣服,她好像又长高了。”
王秀珍美美地收了钱,只觉得身体都好了一大半:“小曼最近的确窜个子了,以前看着她像我。最近又长个子又开窍,倒是越来越像你了。”
何立华看着灯下的王秀珍,她开心起来的样子,依稀又回到了当年。
当年的王秀珍,可是村里最好看最生动的姑娘啊。心中不由柔情顿生,又想起王秀珍最近一次检查结果非常好,看来病愈也是指日可待,生活真是越来越有奔头了。
只可惜,在局促的世界里,柔情都是不长久的。
第二日,何玉华看到王秀珍从外面回来的时候,手里提着一只杀好的鸡,这也就算了,竟然还有一件新衣服。
那是一件雪白的针织衫,娃娃领下缀着两朵绒绒的毛球。
何玉华认识这针织衫,第一百货公司柜台里,挂在最显眼的地方,就是这件了。她去看了好几次,但是要十五块钱一件,几乎是她半个月的工资,很有些舍不得,一直没下手。
却没想到,一直嚷嚷着手头拮据的王秀珍竟然买下了。
“你去一百了?”何玉华不禁问。
王秀珍比较迟钝,没能第一时间领会何玉华的意思,还摩挲着毛球回答:“是啊,刚买的,是不是很好看。”
何玉华表情有些不服气:“好看,可是恕我直言,嫂子你这个年纪不适合穿这个针织衫。”
“不是我穿的,我是买给小曼的。”
“小曼!”何玉华失声尖叫,“她还是个小孩子,要穿这么好的衣服做什么!”
话音未落,听到外面“卡察”一声,是自行车落锁的声音,何立华回来了。
“小曼,你学习任务重,以后不要等我。”何立华一边说着,一边就进了屋。
屋子实在小,屋里屋外的,都很难有秘密。但何小曼知道,在这个年代,家家都是这样的环境,能有个栖身之处都已经很不容易。
就这套/弄堂里的小房子,还是当年爷爷在厂里劈波斩浪给争取下来的。
何立华是个高中生,在这个年代这个年纪,也算是个小知识分子,对孩子的教育还是比较上心。
只可惜,以前的何小曼实在不太聪明,学习非常吃力。所以何立华一方面望女成凤,一方面又心疼女儿过于用功,小小年纪就愁眉苦脸。
王秀珍转身想去给何立华盛饭,何玉华却抢先一步。
“哥,回来啦,今天是我做的饭,快尝尝手艺怎么样?”她对兄嫂,完全两副嘴脸。
何小曼冷眼看着,心里早就琢磨过味儿了。
父母的爱情是有些失衡的。王秀珍来自农村,是何立华插队的时候恋爱上的。后来何立华落实政策回城,王秀珍也跟了过来,在家赋闲了很长时间,才求爹爹告奶奶地弄进了纺织厂。
所以,何玉华看不起她。
加之王秀珍后来生病,之前的风姿也日渐萎靡。男人却不一样,何立华虽然已近不惑,但长得颇为斯文儒雅,戴着眼镜,一脸温和,透着浓浓的书卷气。
这样的男人,很有些迷人。厂里的女徒弟也很愿意跟他亲近。
王秀珍更加自卑。
自卑的人,最容易被欺负。因为她只求安身立命,生存哲学就是“家和万事兴”,何玉华就是断定了她逆来顺受,绝不会去跟何立华嚼舌根。
何立华浑然不知一小时前家中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品尝着何玉华的手艺,频频点头。
“秀珍有没有帮忙啊?”
王秀珍赶紧说:“都是玉华做的,我打打下手。”
“玉华也是越来越懂事了,都知道帮嫂子分担了。”何立华点点头,对家中的互敬友爱十分满意。
何玉华一脸得意,刚想继续邀功,一抬眼,迎上了何小曼冰冷的眼神。
这间小客厅,就只能放这么一张小餐桌,四个人各占一边坐下,已是满满当当,何小曼就坐何玉华对面,一个眼神过去,相距不过两尺,真叫一个晶晶亮、透心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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