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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近乎套得很成功,我点点头,“是呢,可惜我没有机会读到毕业。”

在程公子面前,她看起来相当的单纯无害,但从她的种种表现,以及她说话的风格,我基本上可以判断出来,她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

我知道她一定是为昨晚的事来的,但这事实在挺尴尬的,特别是两个出现在同一个男人身边的女人坐在一起聊这事,总觉得有种正室约小三谈判的感觉。

曹怡敏不紧不慢地看了眼开水壶,然后把茶荷里的金骏眉拨进工夫白瓷小茶壶里,把热水倒进茶壶,然后很快就把茶水滤出来,洗过茶盏,倒掉茶水,这才再次往茶壶里注水,依然只泡了约莫十几秒钟,倒进公道杯,然后分在两只茶盏里,递了一只给我。

金骏眉不是十分容易冲泡的茶叶,我低头品了一小口,曹怡敏不知是早有准备,还是原本就颇擅长此道,她沏的金骏眉颜色明亮,味道甘甜清润,水温和时间都掌握得刚刚好。

她看了我一眼,像是自言自语一般,“这金骏眉啊,泡起来说道还真多。水温太高则茶叶会被烫熟,泡的时间太久,味道也会变得酸涩难入口。惟有合宜的时间,合宜的温度,才能得一盏好茶。”

“看来曹小姐对茶道还颇有研究。”

“了解不深。只是觉得,茶叶里头有些说道,同这世上的事是一个道理。一切都要讲究恰到好处,一旦火候过了,时机错了,好好的一桩事,也就没了原本的味道,再怎么觉得可惜,也是徒然。”

说的是茶叶,可我怎么听都觉得她是在隐晦地说我和程公子的事。她这么说,我倒是觉得比较容易接受一点。我顺着她的话说下去,“温度错了,时机也差了,自然是没法再泡出一壶好茶,这个道理我何尝不懂。可是,若有人非要扭转过来,非要这样的一壶茶,不计口感,哪怕是当做饮牛饮驴的蠢物也在所不惜,又如何是好?”

“只要不想泡这样的一壶茶,自然会有很多办法拒绝。”曹怡敏笑了笑,把白瓷杯子里的茶汤一饮而尽,“如果孟小姐肯放手,我有办法说服彦哥不要再纠缠你,如此可好?”

从茶道跳到程公子身上,话题却好似毫无违和感。我正愁没有办法摆脱程公子呢,听她这么一说赶紧点点头,“那么谢谢曹小姐。”

她微微颔首不语,我想了想,忽然忍不住问道:“你很喜欢程公子吗?”

她微微一怔,随即笑起来:“你知道我和彦哥是怎么认得的吗?那时候,我在儿童福利院做义工,他新来的,阿姨叫我带带他。我觉得他人超好,笑起来很温暖,而且特别有爱心。福利院里很多小朋友都是身体有缺陷的,有残疾,也有重病和弱智的,因为义工人手不够,很多小朋友看起来都是脏兮兮的,满脸的鼻涕和口水。但是他一点都不怕脏不怕累,很有耐心地哄他们,给他们讲故事,帮他们擦洗,照顾他们。有一个小朋友特别喜欢吃炸鸡排,可是在福利院里吃不到,他每次去都会带很多的炸鸡排去分给小朋友们。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他很有钱,也不知道他在南都的权势,我只知道,他是一个靠得住的男人,给我带来过无数的欢喜和感动。”

她说到程公子的时候,脸上闪耀的神采和恋慕绝不是假的。

我不知道我所认识的程公子,和她见到的他,到底哪一个才是真实的。我从来没有办法想象程公子会对陌生人和一群残疾的孩子有温暖的笑容,也无法想象有洁癖的程公子怎样替脏兮兮的小孩擦脸上的鼻涕和口水。这样的他,同我印象中的程公子唯一的联系就是炸鸡排,是的,大学城学府路的那一家炸鸡排,我曾经在那里等了他无数次。

也许那就是程公子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也许在他经历一切的艰难与伤痛之前,那就是真实的他。他父亲程锦东过世,青梅竹马妻子徐夙颜的背弃,还有他身上那神秘的枪疤,还有文佩……那一切的过往,我都没有办法参与。

他和曹怡敏,像是在另一个次元里,穿越了时光,发生着不同世界的故事,而我却没有办法参与其中。我忽然有一种莫名的心酸,我的小旻涵,左脚也有先天的缺陷,如果他知道了他的存在,不知道会不会同样疼爱与欢喜?

“其实我一点都不希望彦哥有这样的身份地位。他回来以后,就感觉整个人的气场都冷酷了很多,也许是因为他一回来,就要面对太多太多的麻烦,算计太多太多的事,他看起来一点都不开心。如果可以,我宁愿他就是一个普通的大男生,可以开开心心地相处。你不知道,那时候在酒吧里,他为了救我,腿上被打了一枪,那个时候我都要吓死了!”

她说起这件事的时候,脸上甚至有那么一点点炫耀的神色。一个男人肯为女人挨枪子,的确是一件很狗血,很让人感动的事。我想起他大腿上的那个枪疤了,就在前天,他跟我说的是,如果他不受一点伤,就无法取信于曹功亮。

我不知道哪一句话才是真实的。曹怡敏眼里的他要纯粹得多,而我看到的他有太多的阴谋和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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