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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们的想法则简单得多,甭管这年头是不是只有屁股大会干活的女人最受青睐,但人的审美是不会有太大偏差的,玲珑那纤细袅娜的模样,以及白生生的小脸蛋儿,明显就是好看,今儿一早霍青山还没来上工,下午来了又是春风满面,都是男人谁不懂啊?虽说拉了灯都一样,但玲珑那一身雪白的皮子,不知多少男人私底下都想着呢!

结果叫霍青山给娶走了!

眼下,唯一能安慰男人们的便是霍青山娶了个败家精回去,干不动活,屁股又小得很,一看就不大能生,生了也不一定养得住,不像他们自家媳妇,脸盘子跟腚盘子一样大,好生养,他们以后传宗接代肯定是不愁的。

霍青山完全不关心别人在想什么,他一般干完活就回家,因为跟玲珑结了婚,他的户口也落到了大队上,一人干两人的活对他来说轻轻松松,好在现在已经不吃大锅饭了,否则他真担心自己娇气的小媳妇每天食不下咽。

他得想想招儿,弄点好吃的回来。

这年头不兴买卖,但仍然有“集”,规矩是只许换不许拿钱,上头管的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你别太显眼,基本上攒点小钱也不难。不然投机倒把的罪名往身上一套,这辈子可别想直起腰了。

霍青山以前打了猎物会拿去黑市换,不过他花不到什么钱,身强体壮不生病,也不爱口腹之欲,钱攒着也是攒着,他甚至都没想过娶媳妇的事儿。

现在有了媳妇,还白捡一大胖儿子,小孩儿头疼发热的很常见,没钱肯定不行。

霍青山还想给自己媳妇买漂亮衣服,那耳朵脖子小手多好看啊,没点首饰戴可单调了,得想办法搞钱。

他胆子大,也敢干,也就在玲珑面前看起来老实巴交的不会说话,对着外人那是满身的心眼防备,想从霍青山嘴里套话比登天还难。这种人有能力有手段有胆识,如果不是时代限制,早就一飞冲天了。

不过这位未来的大佬,如今还是得回家给媳妇做饭,顺便给儿子喂奶换尿布。

天儿热,干起农活来更是难熬,但没到下工时间,活儿没干完谁也不能走,男人们擦了把汗,汗水咸津津的,不小心弄进眼睛里,特别辣眼睛。

不远处田埂上走来个穿着白裙子的纤细身影,头上还戴着一顶草帽,草帽上有一朵正怒放的月季花,看起来娇俏极了。

那一举一动都跟画似的,可好看了。

“山子哥!”

霍青山放下手里的锄头,扭头瞧见玲珑站在地头,他不觉露出惊喜的笑容,大步走到她跟前,“你怎么来了?”

扑面而来的那种男人味跟汗味夹杂在一起,玲珑笑得比蜜糖都甜:“给你送水来喝呀。”

她说话也跟村里那些大嗓门的女人不一样,温温柔柔清清脆脆,对女人们来说就是故意装的,但男人们可爱听了,哪怕这话不是跟他们说的。

玲珑拎起一个军绿色水壶,她倒是有很多很可爱很漂亮的水壶,可惜都不能拿出来用,这个倒是不错。

霍青山拧开盖子,仰起脖子咕嘟咕嘟往肚子里灌,他五官生得棱角分明,不是那种花美男,而是特别锐利的长相,就是男人气十足,荷尔蒙爆发能让女人腿软的那种超级硬汉。

仰头喝水,喉结凸出来,身上的褂子破破烂烂,胸膛跟胳膊上的肌肉掩都掩不住,周围的大姑娘小媳妇都是又不好意思看又忍不住想看。

“这个好喝。”

玲珑笑盈盈地看着他,又甜又乖的,完全看不出那股子野劲儿,霍青山稀罕死她了,把水壶又塞给她:“我马上干完了,你等等我,我们一起回家。”

“好。”

有了媳妇在后头看着,霍青山干劲十足,宛如推土机一般以摧枯拉朽之势,干完了别人好几倍的活儿!

回去的时候跟玲珑并肩走,要不是身上全是臭汗,简直想牵住她的小手。

两人一走,地里才有人说话,有几个女人看不惯玲珑那做派,大家都是灰蓝黑三个颜色的衣服来回穿,都是褂子裤子方便干活,就她能!不仅穿白裙子还戴那么好看的草帽!搞什么资本主义做派!

不过她们也只是口头上酸一酸,没敢大声说。

玲珑的草帽是霍青山给她编的,月季花是从院子里摘的,他早上出门的时候给她固定在帽子上,小狗子的小草帽上也有一朵,新草帽比旧草帽更好看,旧的玲珑随手就送给了隔壁婶子,把婶子给乐的,愣是把家里做好的菜给端了一碗过来。

婶子现在已经不会像从前那样不打招呼直接进门了,农村没有锁门的习惯,很多人家甚至连个木门都没有,篱笆墙围一围,这样的话自然也没什么隐私感,好几回婶子来找玲珑,一推门都瞧见玲珑坐在霍青山大腿上,两人亲昵地抱在一起,边上小木车里小狗子呼呼大睡,唉,这看多了,婶子哪还好意思直接过去啊!

都是在自家院子里喊一声玲珑,得到回应才去。

霍青山一般会在晚上上山打猎,在山上的木屋里处理好肉跟皮毛,天亮前就能从县城赶回来。

回来的时候,背篓里除了钱票,必定还有一些零嘴跟平日里要用的东西,以及他心心念念的细棉布。

从村子到县城有几十里地,也就是他腿脚快才能赶得上来回,天亮前回来稍微抱着小媳妇眯一会儿,第二天白天又生龙活虎的下地干活去了,浑身的精力仿佛使不完。

随着时间过去,小狗子的吃喝拉撒都是霍青山一手包办,两人结婚有一年了,玲珑肚子没动静,村子里不少人都私下里说。一开始霍青山跟玲珑结婚,很多人都说霍青山这么凶,要是打起媳妇来,怕不是一个巴掌,那娇弱的小媳妇就没了,可一年过去,人家霍青山别说打媳妇了,就差没把媳妇供起来!

跟霍青山一比,自家汉子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啊!

那玲珑,在家里酱油瓶子倒了都不带扶一下的!

而且看久了,才发现霍青山根本不丑,人家就是太高太壮了,仔细看脸,那还挺好看的咧!

除了知青姐夫外,下乡的知青们就没几个能走的,大部分都死了心在农村扎根,结婚生子,也有几个不甘心的,仍旧做着回城的梦,他们村子里的知青点当初一共是有十二个知青,当地结婚的有八个,还剩下四个一直未婚,两个男的两个女的。

知青们要吃饭,也得跟村民们一样上工,可他们毕竟是城里长大的,不管干了多少年,对农活仍然是不擅长。

里头有个女知青,叫方爱红,因为在女知青里长得最漂亮,也最是心高气傲,一直看不上农村的泥腿子,不愿意嫁人,尤其是看到那些跟泥腿子结婚的女知青没几年就蹉跎成了苍老的模样,跟农村妇女没什么区别,她更是坚定了不在农村嫁人的想法。

直到她见到了霍青山。

霍青山疼媳妇是出了名的,他媳妇在家什么都不用干,要吃有吃要喝有喝,现在政策略微宽松,村民们要是在山上找到点什么东西,大队也不管,都能带回自己家,当然,要是野猪之类的大件儿,那还是属于公有财产。

一开始方爱红也瞧不上霍青山,觉得这人又老又壮,疼媳妇又有什么用?

结果一个月前,知青们馋肉馋的不行,上山布置了几个陷阱想抓点野鸡野兔什么的尝尝,万万没想到野味没抓到,自己差点儿把小命给葬送了,惹来两头野猪,方爱红更是吓得跌断了一条腿!

要不是霍青山正好出现,他们四个都得交代在那儿!

城里知青是读书识字还会念诗,可他们遇到野猪,吓得屁滚尿流,乡下男人虽然粗鄙,却强悍无比,霍青山愣是凭一己之力,把两头野猪都给弄死了!

野猪的獠牙都到了方爱红脸上,她都闻到了野猪嘴里的腥气,是霍青山救了她!

这一救,可不救出了个芳心暗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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