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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穷文富武,到了现代,进美院相当于学武,较之一般院校烧钱,而学摄影专业投入更大一些。他们上学那会儿数码相机尚未普及,拍摄设备自不必说,胶卷、冲洗也是一笔可观的开支,更不要说还得时不时外出采风,或者请模特拍摄。严旭晖家境富裕,经常天南地北到处跑,按快门时视胶卷如粪土的潇洒做派着实折服了包括老师在内的好多人。

他热衷拍摄的主题首先是美女,其次才是风景。他和辛笛交流时装摄影,颇有共同话题。两人有近似的品位和见解,都有些恃才傲物和小小的不羁,他也能很好地理解辛笛的设计表达,拍摄出来的效果能让她满意。于是两人时常凑在一块,在校园内外勾搭模特美女,辛笛出设计构思,想点天马行空的主题,由他拍些所谓创意片出来,居然也赢得了不少好评,有的被杂志采用,有的还得了不算重要的奖项。

李馨毕竟不放心辛笛,时常会盘问她的行踪,辛笛把严旭晖当个完全无害的中性交代给妈妈让她放心。不料瘦瘦高高、貌似忠厚、谈吐斯文的严旭晖在长辈面前很好地隐藏了自己的棱角,竟然颇得李馨好感。

大二那年辛笛要去北京看服装展,妈妈照例追问同行的人,听到有严旭晖的名字先是意外,“他又不是学服装的,看哪门子服装展?”随即点头,“小笛,有他跟着照顾你,我也放心些。”

辛笛懒得解释他是奔着服装展上的模特如云去的,没想到李馨就此误会了。

等到大三那年,辛笛说服辛辰穿上自己的得意之作,请严旭晖拍摄,他顿时为辛辰倾倒,拍出来的一组照片十分成功。

辛开明看辛辰在高二下学期突然表现得无心向学成绩大幅下滑,开始安排她学美术,以便报考艺术专业升学,严旭晖也自告奋勇地来指导她。他那点小心思被辛笛看出来,辛笛不客气地警告他收敛着点,“我妹妹可还是未成年少女,又要读高三了,你要胆敢去骚扰她,当心我跟你翻脸。”

严旭晖点头不迭,可还是按捺不住,在假期也跑去找过辛辰,后来还说服她拍了一组广告照片,闹出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李馨生气之余,自然推断出了一个移情别恋的故事,后来每每提起,让辛笛好生挫败。

“这都哪跟哪呀妈,我跟严旭晖就是校友,再纯洁不过的同学关系,我对他一点感觉也没有,不要把我跟他拉扯到一块。”

“谁和谁开始时都是纯洁的友谊,你们同学之间从恋爱到结婚的还少吗?”

辛笛明白,她说服妈妈和妈妈说服她的可能性一样低,而且她发现,只要她没交男朋友,她妈妈就会坚持己见,为自己才华横溢、性格开朗的女儿至今单身找最现成的解释。她只好由着妈妈去了,反正妈妈的牢骚只在家里发,爸爸跟她一样不以为然。

辛笛没法满足妈妈的要求,她陆续谈了几场恋爱,却始终做不到专心投入。她自认不是一个挑剔的人,可是她无可救药地爱批评别人的衣着,没几个人过得了她的品位这一关;她自认不是一个寡言的人,可是她对国计民生问题一概没共鸣,要她对着一个沉闷的白领精英找话题,就会要了她的命。那些平淡如水的相处模式,让她觉得还不如将时间花在独自在家看时装发布会光盘来得有趣。

她曾好奇地跟辛辰交流:“恋爱的乐趣到底是什么?”

那时辛辰念大学二年级,身边有个帅气的男孩子跟出跟进,她只笑,“可以让我不寂寞吧。”

寂寞?辛笛觉得这词离自己实在很遥远。她从来没有寂寞的感觉,她在学校里人缘不错,有知心密友叶知秋,有大把欣赏仰慕她才华的老师同学;工作以后,更是忙得没空寂寞,只恨独处的时间太少,不够好好沉淀下来整理设计思路以求进一步地提升。

如果恋爱只是占据自己有限的一点业余时间,她耸耸肩,决定还是算了。

当然也有谈得来的男人,辛笛的朋友阿风是个很好的例子。两人在一个画展偶然认识,穿着格子衬衫的阿风看上去有几分像文艺青年,有点不过火的干净与落拓不羁的气质,衣着是随意的精心,谈吐风趣。

说起正职,阿风与朋友合开着一个汽车修理改装公司,跟文艺半点边也不沾,只是另外投资着一间算不上赚钱的酒吧,偶尔还兼职驻唱,喜欢冒险,正将兴趣由自驾转向更刺激的登山。

辛笛与他互留联系方式,后来也有约会,他们喜欢相同的艺术流派,欣赏差不多的乐队、电影、导演和作家,这样高度的兴趣跟品位的契合,让辛笛也有点疑惑了,莫非真的遇到了对的那个人吗?

可是慢慢相处下来,他们谈得固然投机,却实在找不到一点心跳与悸动。一天熟过一天,可以相互拍肩膀说心事了,却没办法有拥抱亲热,更遑论接吻,难道这能算恋爱的感觉?

别人给辛笛的答案可不是这样的。

辛辰笑着说:“你要是与他没办法有身体上的亲密感,再谈得来也就是个蓝颜知己。”

辛笛正陷在恋爱中的好友叶知秋说:“我与他在一起时,有时什么也不用说,各做各的事,可是偶然一回头,他一定也同时正回头看我。”

辛笛颓丧地承认,她这不叫恋爱,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差错,她把一个可能的男友变成了哥们儿。

阿风与她有同感,他们一致同意,还是退回去做好朋友更合适一些,而且半开玩笑地约定,如果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对象,而家里人又逼婚,35岁以后不妨在一起生活。

路非悄然回到汉江市工作,而且说起已经和女友分手,处于单身状态,李馨再次被激发了想象力,刚才就一直在电话里将话题往他身上扯,辛笛的头顿时大了。

她对着面前的设计稿出神,一只手飞快地转动着铅笔,这是她的一个习惯性动作。细细的铅笔在她指间转得花样百出,刚看到的人不免大为惊奇,但索美设计部门的人早看习惯了,知道这个时候最好不要去打搅她。

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知趣,前台打来电话,说广告公司的戴总拿来改好的广告样品请辛总监再度审核。

辛笛很后悔揽这事上身,她发现自从挂了个设计总监的头衔后,听着威风,但不得不处理越来越多的行政性事务,而这些大部分都是让她厌烦的,只是烦归烦,却推不掉,只好扔下铅笔去会客室了。

另一个设计总监阿KEN也坐那边,正和戴维凡闲聊着。她不免奇怪,阿KEN等闲不爱理人,居然也和戴维凡相谈甚欢,莫非这人的美色对男女都有影响不成。看她进来,阿KEN说:“我都签字了,先回去做事。”

改好的样品看上去没什么问题,辛笛嘀咕:“阿KEN一个人签不就完了吗?”不过还是认真审查完毕后签字认可,起身要走,戴维凡赶忙说:“辛笛,喜欢张学友的歌吗?”

“还行。”

“那星期六晚上有空吗?一块去看他的巡回演唱会。”

辛笛手扶在会客室桌上,略微诧异,“戴维凡,你是想跟我约会吗?”

戴维凡当然点头,他这几天前思后想,觉得跟辛笛玩什么欲擒故纵之类的把戏大概是白费力气,打算还是老起面皮单刀直入地追求。他猜辛笛对张学友的兴趣应该不大,但本地这类演出并不多,挑选的余地有限,也只能试试了。

辛笛若有所思地看着他,嘴角突然挂了个让戴维凡觉得实在有点狡黠的笑意,他简直有些紧张了,不知道她脑袋里转的什么念头。

“看演唱会可以,不过你得答应,星期五晚上先陪我吃饭。”

戴维凡简直大喜过望,有点不相信自己的好运气,“那当然那当然。”

“地点由我定。”

戴维凡毫无异议。

辛笛回到设计室,阿KEN正站在她的设计稿前凝神细看,他40来岁,是个瘦削的香港男人,仿佛全身的营养都集中到了脑袋上,头发茂盛浓密得异乎寻常,穿着精致而简单,如同城市雅痞。

“阿KEN,以后你要在这边的话,那些事务性的事情不许全推给我,总有一天我会被这些搅崩溃的。”

阿KEN操着不咸不淡的普通话说:“我给你机会啊Sandy,小戴多帅,又摆明想追求你。”

Sandy是他自作主张给辛笛取的英文名字,他在香港算是比较知名的设计师,一年前被索美老板曾诚重金礼聘过来,初来时不苟言笑,整个设计室被他的名头和那张严肃的面孔吓住,只是辛笛的神经比较粗,根本不被别人的排场撼动,他跩,她比他还要跩。

阿KEN要求设计部门所有女孩子都取英文名字,声称比较好称呼。本地不比北京、上海外企集中的地方,向来并不是人人都要有个洋名的风气,不过大家都很踊跃响应,甚至连财务部、市场部的女孩子也跟风相互叫起Susan、Mary之类来了。只辛笛没理会,他叫她Sandy,她老实不客气拒绝答应,而且不嫌拗口地开口就称他为“王耀伦先生”,弄得他好不气恼,觉得这个已经开始负责索美最主要品牌设计的女孩子很难弄,大概是想搞传说中内地企业出了名的人事斗争。

可是几个回合打下来,他发现辛笛其实并无玩办公室政治的瘾头,她对权力毫无兴致,是再直接不过的一个女孩子。待看过辛笛的设计稿,他叹气摇头,直接说:“Sandy,没说的,你很有才气。”

辛笛也承认这个言谈举止放诞傲慢的香港人同样是有才气的,他的设计和市场结合得十分好,而且对于流行商业元素高度敏感,面料素材运用得十分纯熟,值得她好好学习。

两人惺惺相惜,也就开始称呼对方英文名字算是和解了。两人的头衔都是设计总监,但按曾诚的安排分工明确,相互制衡,倒也合作得不错。

辛笛怀疑地看着他,“阿KEN,你一年才在这边待几天,居然知道他的名字,还知道他要追求我,堪比狗仔了。”

阿KEN大笑,“这是直觉,吃设计这碗饭没良好的直觉可以直接出局了。我看了你刚出的设计稿,Sandy,你的内心好像住着一个顽童,拒绝长大,简直是女版的彼得·潘。”

这个说法让辛笛一怔。她当然记得,多年以前,路非以相似的说法形容过辛辰,让她印象深刻。阿KEN看她的设计显然是以专业的眼光,十分用心专注。而当时18岁的路非,向来性格持重,谨言慎行,没有流露对任何女生的兴趣,若不是认真观察了辛辰,怎么可能得出这个结论。

她只能承认她妈妈在这方面比她要敏感得多。

阿KEN摊开她的设计草图,兴致勃勃地指点着:“有一点我很奇怪,Sandy。人家画手稿,模特面目通通省略,怎么你每次都不厌其烦画得很清楚,而且画的好像是同一个女孩子。”

辛笛笑道:“男人太细腻简直有违天和,阿KEN,我早晚在你面前没有任何秘密可言了。这个女孩子是我堂妹,我从小喜欢画她,画手稿时脑海里不自觉就会浮上她的面孔来。”

当然不只是画手稿时她会想到辛辰,事实上每一件作品出来,看着公司的试衣模特穿上,她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象十六七岁的辛辰穿上该是什么效果。这样的联想有时会有很反讽的效果,因为她负责设计的索美主牌的定位这几年越来越趋向成熟了,倒是她只负责审定的二线品牌走的是青春路线。

“这女孩子真是美得生动,几时介绍给我认识?”

“你见过啊,上次我们一块去吃饭时,我指给你看,旁边桌上的就是我堂妹和她男朋友。”

两个月前,辛笛带阿KEN去吃本地特色菜,正碰上辛辰和冯以安一块吃饭,彼此点点头算打了个招呼。阿KEN见惯美色,看到辛辰并无惊艳之意,只说辛笛让她堂妹穿得这么简单随便就出门,简直对不起自己的设计师名头。

吃到中途,那边桌上两个人似乎为什么事争执起来,辛笛一瞥之下,只见一向文质彬彬的冯以安看上去很激动,额头青筋都在跳动,虽然尽力压低声音,但也能看出怒意。辛辰却保持着平静,始终轻声细语。最后起身怒冲冲走掉的居然是冯以安,辛辰只苦笑一下,若有所思地看着他走出餐馆,然后低头继续喝汤,对比以前她与男孩子略不顺心立马翻脸走人,实在判若两人了。

辛笛坐过去,打算安慰辛辰,可辛辰笑笑,全没在意的表情,只说:“没事,不过是吵架,笛子去陪你朋友吧。”她招手叫服务员结账,还耸一下肩,“男人没风度真是可怕。”

她的风度倒是十足,却叫辛笛觉得实在陌生,而她回到自己桌边,阿KEN笑着说:“Sandy,你堂妹看着比你成熟。”她也只能默认。

陪阿KEN吃完饭,辛笛到底有点不放心,去了辛辰家,辛辰照例坐电脑前修着照片,看上去浑若无事。

辛笛问辛辰:“他为什么跟你吵架?”

辛辰困惑地皱眉回忆,不得要领,“他最近经常这样,全是小事,说着说着就翻脸了。我理他,他就雄辩滔滔;我不理他,他就指责我冷漠。”

辛笛发现自己问错了问题,其实她真想知道的是,辛辰为什么这么容忍他。在她看来,冯以安并没有值得辛辰容忍的魅力,而辛辰从来也不是一个愿意容忍的女孩子,“经常这样很不正常啊,难道你就由着他吗?”

“过两天他就找上门来道歉,又是送花又是检讨,我也就算了。”

“喂,你不会是把这当成情趣了吧?这男人很不成熟呀,他今年贵庚了,还玩这一套。”

“我早烦了,要不是怕大伯说,我就直接跟他说分手了。”

辛笛简直要吐血,“看不出你这么怕我爸,我爸爸也不至于非要你跟个幼稚男人恋爱结婚吧。”

“他倒不算幼稚,不过……”辛辰思索一下,放弃了,“算了,天知道男人的情绪周期是怎么回事?”

隔了几天,辛辰就与冯以安分了手,尽管是冯以安提出的分手,但辛笛倒替她松了口气,她实在觉得他们的相处,总透着点让她说不清的诡异感。

阿KEN低头再度看设计稿,然后断定:“她们只是面孔相似,那天见的你堂妹冷静得让人害怕,是可以让男人崩溃的那种,我同情她男朋友。”

“她长大了啊,我画的永远是她15岁时的样子。”

“那我的确没说错,你内心在帮她抗拒成长。”

“能抗拒得了吗?时间洪流席卷一切。”辛笛想,这几天可真是奇怪,似乎尽与人在讨论这个问题了。

“有些人得天独厚,比如Vivienne Westwood,60岁了还能侧手翻出场亮相,别跟我说你不喜欢她啊。”

辛笛点头,她的确喜欢那位朋克教母,虽然她自己的设计并没什么朋克风,“像她那样,得有一个坚定的信念,几十年如一日的不妥协,我做不到,我现在比什么时候都认识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妥协变化。”

“Too fast to live,too young to die,Vivienne Westwood早期的店名。人生短暂,去日苦多。变化并不总让人沮丧,好比你的堂妹,哪怕现在长成冷漠的都市女孩子了,至少在你心里,永远综合了少女跟顽童的特质,永远启发你的灵感,多好。”

“阿KEN,当设计总监浪费你的才能,你应该去兼职搞精神分析做心灵导师了。”辛笛倒并不在意别人分析她的这点小嗜好,而且承认他说得不无道理。

“你否定起我的设计来毫不手软,要我来否定你这样独特的设计,我会有罪恶感,不过……”

“拉倒吧,不要跟我讲你的理由,那些我比你还熟悉:我们必须考虑受众,我们必须贴近市场,我们必须保持风格的统一,对不对?这些设计是我私人的灵感,不是拿来给你否定的,拿去研讨定稿的那一部分,会保守得多。”

“聪明女孩。”阿KEN笑着赞叹,“真希望曾总能多给你点发挥空间。”

辛笛歪头看设计图,“他不会,他的名言还用我重复给你听吗?时尚只是专业人士有默契地忽悠消费者的阴谋,我猜什么样的设计都打动不了他。”

“他是对的,也只有他这样的心态才能不为眼花缭乱的潮流所动,迷失既定的经营策略。可是我依然会觉得可惜,这样美的设计只能停留在纸上。”

辛笛但笑不语,她对自己的前途和设计都有很多想法,并不打算和同事就这个问题讨论下去。

阿KEN拿上他的包准备下班,“去谈场恋爱吧,Sandy,设计不是生活的全部,小戴蛮养眼的。”

辛笛直笑,“夏天没过完,你倒萌动春心了,不要拉扯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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