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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世界都是废土,整个世界都是争斗,魔法,生命,枪械,血肉,只不过是所有人苟且偷生的筹码罢了。
随着最后一发子弹与面前的敌人擦肩而过,黑发少女不得不放下武器投降。
“请放过我吧,这样子我也就能多活一天了。我可以把枪给你,这是我唯一的家当了。”
她说话很干脆,平淡的将枪丢到一旁,接受对方对自己的审判。
在她面前是一位明显不来自于她时代的的男骑士,皮甲裹锁子甲的搭配你不可能在任何一个时代见到,刚刚的那一枪被他的肩甲完美的挡住了,天知道那到底是用什么做的。
男人压根儿不想再牵扯出过多的事情,他能从一把狙击步枪枪口下活下来已经是万幸了,他也只是平静的道出了自己的目的:
“我要找一个人,你认识何娜吗?她是个传教士。”
少女皱了皱眉头,平淡的答道:
“我不知道,如果你要不出任何消息的话,杀了我也无妨。活在这个世界上多一天都是煎熬。”
骑士把自己的重剑归回剑鞘,伸出已经裹满了绷带的手,有礼貌的说道:
“我没有伤害别人的意思,我只想找一个人。我叫罗莫隐,你不像是明秦帝国的本地人,如果你国家的发音可以的话,请叫我罗莫斯塔吧。你来自哪里?你叫什么名字?你为了干什么?”
在末日里提前把这三个问题给回答完,是保住你的命的一个好手段。少女自然不傻,她老老实实的回答:
“我来自柏都第三帝国,那是一个曾经存在过的地方,不过现在毁灭了。我的名字是罗温斯娜,你可以叫我罗雯,和你一样,我来找一个人,他叫做提兰·怀特,在末日到来前,他曾是我家里的男仆。”
罗莫隐扬了扬眉头,显然是有欣喜的成分在里面。问道:
“要一起吗?”
罗温斯娜稍微走了几步,拿起已经空子弹的莫辛纳甘。把说话当成是一件可以随手解决的事情回答道:
“可以。”
两个人略显无力的抬起自己的嘴唇,他们已经很久没这样了,在末日里大家都是愁眉苦脸的,连笑都忘记是怎么样的了。
罗莫隐问:
“我们要怎么做?要去哪里?怎么配合?”
罗温斯娜回答:
“向西走,直到再也走不了,去法兰克帝国,你到前面,我去找子弹。”
在末日里,大家连说话都希望尽快省略。
末日是什么时候降临的呢?两个人都说不清,道不明,拿不定主意。
在罗莫隐的眼里,末日是十年前降临的,自己的国家遭到了“神迹”的攻击,神迹几乎插满了自己所认识的每一个都会,每一个都会都变成了魔力激涌的海洋。好在自己是个孤儿,不然的话,在那个世界苟且偷生不是件简单的事。他跑到还能正常工作的军事学院在那里读完了所有的军事理论课程,然后在他毕业的那一天,一颗大陨石把他的所有同学和老师全部砸死了,而他由于去上厕所了,所以幸免于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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