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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了两位太监,宁修总算可以稍稍松一口气了。
对他来说万历皇帝下的这两道圣旨无异于及时雨。
只要宁修一日在朝廷体制内混,就必须遵守规则。
虽然宁修有心创立水师,编练新军,却只能以练乡兵团练的名义。
因为他的官衔只是香山县令。越权练兵是大忌。
而有了广东海防道按察使这个官衔。宁修就可以正大光明的训练水师军队。他隐藏在乌猪山岛的士兵也都可以见光了。
甚至这些士兵都可以吃上军饷。
万历朝是大明由军户制向募兵制转变的关键时期。
自此后军户制名存实亡,到处都是吃军饷的营兵。
换句话说,当兵吃饷的观念也深入人心。
一般来说一个营兵一个月月银是一两五白银。那么一年就是十八两。一千个兵一年光军饷就需要一万八。
这当然是宁修可以负担的起的。但若是一万人呢?五万人呢?
随着时间的推移,士兵的数目必定会增加。
纵使宁修能够负担的起这么多士兵的军饷,也会肉疼的吧。
所以朝廷能够负担这笔费用当然是再好不过了。
不过这样一来军队长官对士兵的掌控力便有所降低。
为了增强掌控力,明末军官们多采取培植家丁的做法。
少的几十人,多的几百人,甚至像辽镇的祖家军足足有九千人。
家丁们拿的军饷是普通士兵们的几倍,吃的穿的用的也远比普通士兵好。故而这些家丁对军官可谓忠心耿耿。若军官被兵部调任,家丁也可以一并带走。
正是因为有了家丁制度,明末才会出现武将势大,藩镇林立的情况。
也正是因此,普通士兵的战斗力越来越低。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不患寡而患不均。
都是爹生娘养的,凭啥你吃香的喝辣的,老子就得饿肚皮?
凭啥老子饿着肚子还得干仗冲在最前面?
要知道在一支军队中家丁就是天然的军官。
作为精锐,他们自然不会亲自冲锋。不到最关键时刻,军官们也不会舍得把家丁们拿出来亲冒矢石。
毕竟这些训练有素的职业军人都是靠银子砸出来的啊!
死一个少一个,少的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但那些普通士兵又不是傻子,拿钱多的都不肯卖命,指望他们这些饿肚皮的卖命?
玩蛋去吧!
故而明末的战斗都极具戏剧性。
不论是与李自成、张献忠作战还是和后金作战,明朝官军往往一触即溃。不管家丁们多么骁勇善战,也阻挠不了溃势。
因为他们人数太少了,军队一旦溃败,他们也只有被冲散、裹挟的份。
能打的越能打,不能打的越不能打。在宁修看来,募兵制发展到明末也已经畸形。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家丁制度。
所以宁修是打心眼里反对家丁制度的。
他无力改变别人,只有先从自己做起。
宁修决定在他训练的军队中,无论是骑兵还是水师,都不允许家丁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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