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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喝干净杯子里最后一滴酒,仍意犹未尽的舔着嘴唇,已记不清侍从第几次进来提醒出发的时间,“太累了,真想找个塞满天鹅绒的暖床好好打个滚。”我对自己说,“那上面最好没有臭虫和虱子。”
“大人,罗洛大人领着前队已经出发了,就在刚刚。”侍从帮我整理铠甲的时候低声汇报着。
“哦。”我漫不经心的哼了一声表示听到了,这锁甲后面系得真紧,我费力的喘了口气,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问道,“比尔斯去哪里了?那个瘦瘦的巴塞尔小孩,不是让他做我的侍从吗?”
“罗洛大人嫌他笨手笨脚,不放心在您身边伺候,决定让我来替换他。”侍从低头小心翼翼的站到一旁,“我叫尼姆,来自赫鲁斯贝克的布维尔村。”
我仔细打量这个新来的侍从,他红扑扑的脸蛋确实像个从小侍弄庄稼的泥巴汉,稚气未脱的样子看上去只有十几岁。“你今年多大了?”我斜挎上披肩,用一枚鎏金的带钩将衣襟挂住。
“十四岁,大人。”他拘谨的盯着脚尖,想了想又补充道,“我五岁就进了领主大人的城堡担任侍从,那时候……那时候布斯大人还不是赫鲁斯贝克的领主,我伺候的是另一位男爵大人,他经常夸奖我的。”
“布斯?”我听着这滑稽的复数单词不禁哑然失笑,公牛的官方名字听起来貌似喜剧效果更强,“我当然相信你是个优秀的侍从,不过我曾经答应要比尔斯留在身边,身为一个贵族绝不可以出尔反尔。我不会赶你走的,布维尔的尼姆,但贴身的活计还得比尔斯来做,你能养马吗孩子?”
“是的,我会养马大人,我的一位祖先曾经做过领主老爷的刷马侍从。我们家的人都会侍弄马匹,尤其是老爷的战马。”他挺了挺不怎么健壮的胸脯,努力表现的更自信,“我们家一直出侍从,个顶个的优秀,最厉害的甚至做到了持标侍从,您完全可以信任我。大人,我愿意摸着十字架发誓!”
“好了好了,不要弄得那么紧张,我又没说要赶你走。”我接过长剑把它挂在腰上,鼓励的拍拍尼姆的肩膀,“把比尔斯叫回来。你去照顾我的马儿,所有的,包括驭马和战马,现在你是公爵大人的马倌了,幸运的小伙子。”
尼姆感激涕零的差点跪下亲吻我的袍角,幸好我及时制止了他进一步的过激行为。在这些出身寒微的农民孩子看来,成为贵族的侍从绝对是能够光宗耀祖的出息差事。尤其所效力的领主是帝国公爵这样的高级贵族,就像一个压根不识字的人进入科研集团当了小项目组的头头,档次的提升绝非一点半点。
走出营门的时候,刚好过了一天里最燥热难耐的中午,阳光把裸露的岩石烤的温热,连长在石缝的绿草也蔫蔫的耷拉着脑袋,其实这个时间段不太适合行军,人们都到达身体困乏的节点。沉重的眼皮让大家全沉浸在一股萎靡的气氛中。恐怕敌人也提不起精神,我自得的望着一列列昏昏欲睡的骑士从面前经过,十分肯定的想到。
关在大帐的教士依旧反绑着双手,他们正被押上简陋的马车,那垂头丧气的模样仿佛酒馆里输掉赌约的穷鬼。我看到米凯兰杰洛远远地冲这边微微点头,他身边坐着几位要好的同伴,每个人在梵蒂冈都能再拉来不少同情与支持;盖尤利乌斯恨恨地瞪着我俩之间的小动作。那笃定的表情似乎认定了我在玩什么阴谋诡计,奥多西斯捅了捅脾气火爆的老主教,然后对我抱以得体的笑容。一个沉稳得可怕的对手,像大海一样深不见底。我讨厌这种无法掌控的人,我扭头骑马离开,下意识如此想着。
此行的目的地是罗马,那座孤独存在的永恒之城,权力的起点和巅峰,多少人一生孜孜求而不得的梦想彼岸,她在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种不同的风姿,可在权力的游戏里,她只有唯一姿态——胜利者的王冠与失败者的坟墓。
我进军罗马的决定遭到一些人的反对,他们更希望将作战目标定为百里之外的维罗纳,因为叛乱藩侯手下仍有一支数量可观的军队,占据地利的敌人进可攻退可守,方便随时卷土重来。
“巴伐利亚和卡林西亚的联军恐怕很难迅速取胜,这场战斗会变成对双方都不利的拉锯。”持反对意见的骑士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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