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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了我的推断,常荣警官说现场确实留下了目击孩童,这两起案件,都发生在母亲接孩子放学回家乘坐电梯的时候,凶犯只杀害了母亲,却留下了孩子,两个都是六岁的幸存孩童。
犯案现场留下的不仅有目击孩童,还有凶犯的标志血色手印,第一起案件的电梯内,在尸体的上方留有一个血手印,不过从样子和高度上面来看,很有可能是凶手在杀人之后,身体发软下意识用手撑在电梯上面留下的印记。
但是第二起案件的血手印,明显是刻意涂抹上去的,因为在电梯内,还有其他用血液涂抹的痕迹,说明凶手变得越发自信起来,控制欲变强,越加的享受杀戮,甚至开始追求“杀人艺术”。
李茜觉得这种血手印有种哥特味道,以前调查鸳鸯绣花鞋案件的时候,那个木米作家的办公室,就充满了哥特风格。
若是哥特风格,犯案现场的电梯内,还会留下其他的涂鸦,像是英文字母,血色十字架,骷髅头等暗黑元素的图案。
所以我认为血手印是凶手将意外留下的血手印作为了他的标志,延伸到后面的案件上。若是标志也就是说,他还会继续进行杀戮,必须在又一名儿童失去母亲之前,阻止他才行。
而且,像是这种发生在小区居民楼内的连环凶杀案,很容易就会引发大规模的不安和恐慌,若是不能尽早破案,后果不堪想象。
这两起案件因为都发生在老旧的住宅区,电梯内并没有监控设施,所以并没有拍到凶犯的样子,我们便先从凶犯的心理开始进行侧写。
连环杀手并不会留下目击证人,除非有着某种的特定意义存在,而电梯这个不常见的杀人场所,也同样对于凶犯来说存在着特殊的意义。
特定场所的连环杀人案,一般凶手都是因为自身的原因而迁怒于他人。所以这起电梯连环杀人案的凶犯,有可能曾经在电梯内遭遇过什么。根据案件的分析,凶犯很有可能在小时候与母亲在坐电梯的时候,被困在电梯内,致使母亲猝死或是受到了精神刺激,亦或是,他同样也经历过母亲在电梯内被谋杀的事件,并且当时就在现场,结果从被害人变成了行凶犯。留下孩童这个目击证人,也说明凶犯想要让这些孩童品尝和他一样的痛苦。
我让徐荣打开电脑,查一下近十年到二十年的新闻,看看有没有与案件相似的电梯伤人报道?
电梯并非是私人空间,凶犯在行凶期间,有可能会被其他人撞见。所以,他一定曾经有观察过被害人一段时间,知道居民楼内住户的作息时间,很有可能,就是附近的居民。而他敢留下目击证人,说明他长相一定很普通,令人没有太大的印象。
徐荣查了近二十年有关电梯的新闻报道,并没有查到相似的案件,我让他扩大调查范围,不仅只限于山河县城,搜索一下周边的县城,进行交叉对比,看看能不能够查到。
徐荣很快就查到了一个发生在二十年前的案件,陈女士与七岁的儿子乘坐电梯的时候,因为电梯的质量问题受困在电梯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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