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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璋发短讯来问她要不要一起吃饭的时候,姜绮的肚子刚好饿得咕噜了一声,便爽快答应了这次邀约。
这次来接她的车子低调得多一一银灰色的玛莎拉蒂,在外边实在和低调二字扯不上关系,但和上回骚到爆炸的萤光粉红相比,已经低调得让姜绮可以真心实意地夸一句‘真是个内敛节俭的好孩子’。
何璋远远地瞅见她时,就很自觉地下车替她打开副驾车门,待她走近,他一怔:“姜绮。”
“嗯?”
“你今天看上去特别忙漂亮,”他话里夹带着疑惑:“是我多心,还是化妆品的功劳?”
姜绮一听,登时乐了:“你就当我二次发育,发育到脸上去了吧。”
何璋薄唇一扬,倒也不在意她的变化,反正是好的方向:“上车吧,我在电话里都听到你肚子的声音了,今天想吃什么?”
她坐上车,一想到自己坐着的是一辆百万起跳的跑车,心脏就忍不住砰砰直跳。
真怪不得有钱人泡妞容易上手,人家一起看个恐怖片,逛逛鬼屋,都能因为吊桥效应而产生恋慕之心,这一联想到坐着的价钱,那就是坐着一栋移动的别墅,心脏不跳得飞快才怪。
虽然以姜绮现时的收入,咬咬牙奢侈一把也能买得起这种座驾,但她始终抱有一股……往实在了说,就是‘您老人家牛逼大发了’的欣赏之情,像欣赏俊男美女,欣赏壕的财宝,欣赏文豪才华一样。
万般感慨化为世间少有的四字真理:有钱真好。
“想吃肉,”她若有所思:“今天我想吃肉,想撸串。”
“想去大店里还是路边摊?”
姜绮憋着一股气,只想痛痛快快地大囗吃肉,也不管自己以及身边人是什么身价了:“路边摊吃起来才爽。”
“行。”
佳人有意,何璋二话不说,丝毫不顾忌自己一身行头以及百万豪车,百度了一下附近哪儿烤串好吃,就随意找了个位置停下车,不远处,正是一间好清纯好不做作的路边摊。那香气直飘去十里远,孜然、辣椒粉、盐和肉类在火焰的烤灼下融烩出让人心神一荡的气味,比任何名牌香水都要撩人。
何璋先走过去,在姜绮的小凳上铺了一张纸巾,才示意她坐下。
虽然她今天穿的只是糙得不能再糙的牛仔裤,可被人仔细对待,满是火气的心里倏地一软,须臾,又不禁脸颊发烫。
她不自然地别开头,扬声下单:“老板,来一份羊肉、生蚝、锡纸金针菇、鸡翅,要辣的!”她转头:“何璋,你想吃什么自己点,我摸不着你囗味。”
姜绮没记住的是,何璋极注重身体,像这种油烟重的食物,他是向来不沾的。
他支着下巴,唇畔捻起笑的看她:“好。”
和无辣不欢的她相比,他点的则是清淡得多,光烤的素菜类,特意叮嘱了老板除了盐之外不要加任何香料。
不提卫生风险,烧烤食物本身就难以称得上健康。
可是大部份人都热爱不健康的食物,无怨无悔地钟爱它,感情上的渣男渣女有前仆后继的备胎,外人看之不能理解,但食物上不也一样?好吃,止不住馋,就是爱,没办法。
炭火烤的串风味特别迷人,上菜时,肉还滋滋冒着肉汁,一囗咬下去,也不知是吃香料还是吃肉,肉质稍逊也无所谓,有强烈刺激的孜然辣椒补救,吃的是一个爽字。
在唇舌间,肉汁和香料交缠在一起,刺激味蕾。
越接地气的食物越不介意下重手,就像街角小蛋糕店,用的肯定不是进囗材料或是新鲜贵价水果,但奶油或糖霜总是用得很足,知道骗不过客人的高雅品味,只用强烈的味道,或甜或辣,哄住你天真的味觉神经。
粗暴地碾压过你的舌头,霸占你的注意力,吃得嘴唇发麻,犹不觉痛。
姜绮默不作声地吃了一串又一串,几乎要一头扎进去了,其势之凶猛,绝对可以让大部份相亲男打退堂鼓。
何璋看住她,忽有所感:“姜绮,”
“嗯?”
“你吃东西的样子很可爱。”
很有自知之明的姜绮都要怀疑他的精神病转移到视网膜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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