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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说错,眼镜特意走到卧室门口,打开了房门。

然后,王晨就真看到了一张超大的窗,静静的趴在卧室内,几乎把整个空间都占满了。

眼镜得意的问道:“这张大窗,有没有让你们两口子联想到什么——哎哟,靠!”

眼镜在提到这张大窗时,目光始终盯着王晨,很得意很猥琐的样子,看得王晨脸儿羞红垂下眼帘时,却不防备高飞拿起一团抹布砸了过去,恰好砸在他嘴里。

王晨扑哧一笑时,高飞敲了敲茶几:“别在那儿叨叨了,赶紧坐下,我有正事要和你谈。”

眼镜把抹布扔在地上,又用力呸呸了几口,坐在了他两口子对面的沙发上,看着箱子:“这里面什么东西,不会是金条吧?”

“你今天该去买彩票的。”

高飞打开了箱子。

黄金特有的金属色彩,一下子迷花了眼镜的眼睛,让他本能的张大嘴巴,伸手抄起一把金条,牢牢的抱在了怀中:“哇噻,都说黄金比起美钞来更有视觉冲击力,原来果然是这样!高飞,你们华夏人常说好朋友见面分一半,你就说你同意,还是不同意吧!”

高飞没有理睬眼镜故意的财迷神色,从箱子里小心翼翼的把那尊奎莫拉紫檀雕像拿了出来,放在了案几上。

等他扯下上面的红绸,露出雕像后,眼镜的眉梢猛地跳了几下,把金条随手放在了一旁,拿起雕像左右看了几眼低声问:“从哪儿找到这东西的?”

“这些东西和这些金条一样,是在我姥姥家的老宅夹墙内找到的。”

“在老宅的夹墙内找到的?”

眼镜满脸都是不可思议,喃喃的说:“我以为,奎莫拉的传说,只流传于美国死亡谷那边,没想到在华夏也有……完全是一模一样,只是比死亡谷那边的雕塑缩小了很多倍罢了。”

方家老宅的夹墙内有奎莫拉的雕像,还有价值不菲的金条,这两样东西对于高飞来说,都比不上那本白色封皮的《安归经》。

在眼镜翻来覆去查看那尊奎莫拉雕像时,高飞拿出了另外一本《安归经》。

这是老实和尚送给他的那本,黑色封皮,用一个红色方便袋包着。

拿出经书后,高飞没有着急翻阅书上的文字和插图,和刚得到的这本有什么区别,而是随便翻开一页,小心的折了起来。

丝帛的字体随着断裂,和白色经书上的字体一样,都是一种材料写就的。

高飞把经书递给了眼镜,说:“你能判断出这是用什么东西写得吗?”

“难道不是墨水?”

眼镜接过经书,放在鼻子下面轻轻嗅了下,摇了摇头:“看不出。”

“没有嗅到什么气息?比方血腥。”

“血腥?你的意思是说,这些字是用血写就的?”

眼镜不置可否:“不可能吧?从丝帛上来看,年代应该很久远了,就算当时是用鲜血写就的,但随着血液凝固、发挥,到现在也早就看不出来了。”

“她对血腥气很敏敢。”

高飞看了眼王晨,说:“要不是她当时忽然恶心,我也想不到这是血书。”

“到底是什么东西写成的,这个很简单,只要找个有显微镜的化验所化验一下就能确定的。”

王晨插嘴道:“也许,是我感觉出错了,误导了你。”

“嗯,说的也是,用什么写得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给我们读一下,看看能从中找到什么秘密。”

高飞觉得王晨说的很有道理,把两本经书都放在了她面前。

“好,那我先给你们读一遍。”

王晨说道:“不过最好是有纸笔,我把这些小篆用简化字写出来。”

纸笔又不是什么稀罕东西,小区内的小超市内就有的卖,高飞很快就买回了王晨所要的东西。

为了能让王晨精心工作,高飞让她去了卧室内,坐在那张超大的窗上,关上了房门。

出去买纸笔时,高飞特意买回了几袋熟食,和两瓶白酒,与眼镜俩人对饮。

“我去京华的这几天,这边没什么动静吧?”

高飞喝了口酒,咬了口鸡爪。

“死气沉沉。”

眼镜叹了口气,说:“你的天涯集团,现在给人就是一种死气沉沉的感觉,从上到下,人人都是无精打采的。倒是那个叫兔子的家伙,一脸土财主进城的兴奋,上窜下跳的,把雄脯拍得砰砰响,和梁明吹嘘只要给他几天了解产品的适应期,他肯定能为产品打开一条销路。”

高飞去京华之前的那个夜晚,曾经嘱咐眼镜替他坐镇天涯集团的,带着兔子。

想到兔子那张能把死人说活了的嘴,高飞倒没有觉得他是在吹,只是笑了笑拿起了酒瓶子。

眼镜继续说:“还有个不怎么样的消息,窃取你产品配方的天源化妆品,要在近几天内,和南韩一家有意进军化妆品试产的大公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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