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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斯洛安静的躺在自己的硬板床上,将双手枕在脑后。
床很硬,房间很冷。他看着黑漆漆的天花板,这个时候才反应过来,自己跟随部队驻扎在黑铁长城已经足有八年了。
而八年过去后,他竟然依旧不知道这座神秘的高城,究竟是由什么做成的。
想到这里,他伸出一只手试图摸到那遥远的天花板,这时他又在想,几千年过去了,有没有人曾经真正触碰过这座长城里面,那高达十米左右的顶棚?
答案应该是否定的。除非人能飞起来,否则…不会真的有人为了碰一下天花板,还专门搭一座梯子吧…
不过,话说回来,说不定还真有人尝试过,因为长城上的生活,就是这么令人蛋疼的无聊。他们的任务是防止漠北雪原上的放逐者回到北州,然而漠北雪原上一共才有几个活人...就算是千军万马,也不一定攻的下数百米高的黑铁长城。更不用说那群食不果腹的流放者。
每天躺在床上的胡思乱想,是兰斯洛在睡觉前一定会做的事情。守卫黑铁长城和坐牢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这里有大把的的时间无事可做。
兰斯洛回想起自己的一生,他感觉自己自从来到黑铁长城之前,一直过的顺风顺水。
二十六年前,他诞生于亚平宁半岛的一个渔夫之家,日子过得虽称不上富裕,倒也还算殷实。
然而,渔民的生活在罗马帝国绝大多数人的眼中,并不光彩。渔民出海一次就是半个多月,这就意味着14-20天吃住全都在渔船上。那一身的鱼腥味洗都洗不掉,每次上岸还要面对澡堂老板无情的白眼。
兰斯洛是个高傲的人,他的父母也对他寄予很多期望,这才会给他起了和上古那位著名骑士相同的名字。然而十八岁那年,在三次分别向三个不同的姑娘表白,均惨遭拒绝后。他因为实在忍受不了渔民的生活,加入了罗马军,成了黄金军团的一员。
不同于低贱的渔民,参军是光宗耀祖的事情,所有贡献出子女参军的家庭不但会受到帝国赠与的锦旗,更是会免除所有赋税。不但如此,参军十年后存活的退伍军人可以自动升级为三等公民,这就意味着可以轻松混上一份公务员的闲职养老。
和其他为了薅帝国主义羊毛的乡村同伴们不同,兰斯洛是真的梦想成为开国大帝奥古斯都那样的英雄,骑上巨龙征战世界。
在所有的训练中,兰斯洛都尽心尽力,他用了三年时间完成了军校的所有考核,正式的成为了一名重甲枪骑兵。这支军队是帝国陆军的牌面,是所有从军者都梦寐以求的去处。
因为这支军队纵横三大陆,几乎未尝败绩。
然而,正式当上了枪骑兵的兰斯洛此后的军旅生涯,并不幸运。当然...这种不幸只是对于他自己来说...
在很多人眼里,他简直幸运的要死。
坐了漫长的八个月楼船,辗转大半个已知世界后,兰斯洛所在的第十三骑兵团终于踏上了东陆大端朝的土地。然而,当他穿上那一身帅气的金甲,兴致勃勃的端起那把长达三米的重型盾枪后,他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杀不到一个人。
原因无他。大端的军队太弱了,用“一触即散”这四个字形容已经算是抬举他们了。罗马军那一排排武装到牙齿的钢铁军团还没列好队,东陆诸侯们的骑兵和弓箭手就已经做好姿势准备逃跑了。所有人脑中想的都是尽量保存一些自己的实力,好能争取在朝廷中说话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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