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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章血染衣衫
秦云朝来者看去,这些人打半朴素,泥黄色的衣衫,看起来颇为陈旧,眉宇间煞气凝聚,不知道要杀多少人才能凝聚出如此之重的煞气。数过来数过去,只有一手之数。秦云冷笑,这些人仗着人多,就像抢夺他手中的法宝,仅仅一件法宝倒是无所谓,只是这样一来,对方难免会蹬鼻子上脸,说不定之后又要向他索取储物袋了。
见秦云不作答,五人身上的杀气弥漫开来,威胁之意不言而喻。秦云面对五人的杀气威压,非但没有一丝难忍的迹象,反而面目自然,令五人有些意外。“不过杀的人多些而已,进入断天山脉的修士,就算是个书生,只要最后不死,也会成为一个杀神。”
秦云伸手一招,赤霄剑化作一道红光飞出,半空中显现出韩青的身影,上映天煞孤星,天煞转世的修士一出生就杀气极重。眼看韩青的速度越来越快,猩红的赤霄剑变成了一条血红色细线,在五人的脖子上抹过,扑哧,五道血流喷溅,五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身死到底,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更遑论放抗了。
鲜血溅射在秦云的衣服上,连他自己都没发现,下身的一片衣角上禁尘法阵没有去掉残留的血液,使之染上了一片鲜红。秦云看着面前倒下的五人,没有一丝怜悯,杀人者人恒杀之,秦云拥有一颗仁者之心,但还不至于云蠢到留下他们性命的地步。
收起了手中的方天戟,戟内的器灵已经不再,但它的魔威尚存,毕竟是一件仙器,就算残损了也威力无比,比普通的宝器也不遑多让,以后对敌时说不定还能出其不意,攻敌不备,利用对方的轻视之心来给对方狠狠来上一下。
三天之后,断天山脉的一处废墟上,四周到处都是法宝残骸,刀枪剑戟斧钺钩锤,十八般兵器应有尽有,这些法宝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变得残缺不堪,似乎是折损在一件强大的宝物手上,经过千万年载时光的洗刷,其上仍然残留着恐怖的气息,令人心悸不已。
这些法宝早已残损严重,不堪大用,所以在数批探索险地修士的手中幸存下来,战场上基本上保存着完好,只是除了残损的法宝外,还有十来具血肉模糊的尸体,他们的衣衫不一,显然来自多个门派,为了能能够进入断天山脉更深处,许多人都联起手来,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他们很聪明,但无疑也是愚蠢的,这群人遇到敌人还好,能够同进退,要是遇到什么宝物,那么他们脆弱的联盟立刻土崩瓦解,生死相向者屡见不鲜。
滴答滴答,粘稠的血液从赤霄剑上不断滑落,一身白衣的秦云提着赤霄剑站在古战场中央,在苍凉的战场中由于一尊杀神般挺立,地上这些尸体全部是秦云一人所杀。一路过来,秦云杀了将近数百人,没有三两三不敢上梁山,进入断天山脉的修士哪个不是气运加身,杀人如麻的角色,却被秦云斩杀在剑下,一身修为今日道消。
原本洁净如洗的云锦裳不知在何时已经变得血红一片,浑然是一件血衣,即使禁尘法阵也无法阻挡如此之多的鲜血洗刷。换做平时,秦云定会大骂雾隐老人坑人,一件没穿多久禁尘法阵就失效的衣服,居然卖给他这么贵的价格。此刻他却不同,鲜红的衣衫正好应了他的杀意,不仅是白人,凡阻止他的人都会死在他的剑下。
秦云并不知晓,识海中那颗黑色的魔血正在慢慢改变他的性格,修罗魔功被称为魔功,自然是在无数尸骸之上建立起来的,魔功创立的那一刻起,已经注定要杀戮四方,否则妄称魔。
杀了这十来人,秦云在他们身上搜刮了一番,进入断天山脉的修士身家极为可观,每一个修士的储物袋中都有将近一千极品元气石,更多的是那些保命的法宝,这些人大多在进来前花费了重金去搜罗一些法宝,好在断天山脉中有更大的几率活下来。
光是这十多人的储物袋就让秦云大赚一翻,身家一路暴增,若是能够从断天山脉中活着出去,恐怕以后的日子都不愁没钱用了。将这些储物袋一个个收进戒指中,这枚从三贤者手中的到的戒指还真是一件难得的至宝,除了掌控星辰塔和小世界之外,还拥有着一片不小的空间,能够储存无数宝物。这样的法宝恐怕在修真界也极为难得,至少他没看见天机和雾隐两位大乘亚圣拥有类似的戒指。
收集完战利品,秦云快速离开了这片战场,向断天山脉深处进发。在他走后没多久,一道人影出现在战场之中,穿着一身泥黄色的僧袍,最明显的是他顶着一个光头,似乎是一名西州的佛门弟子,凡人称之为和尚,当然有些看不惯的人经常会称他们为秃驴。
若是各位有印象,定会发现此人曾经也出现在九龙山脉之中,这个和尚名为空色,一身修为不算高深,却将佛门戒律破的个一干二净,酒肉不忌,杀生不忌,吃喝嫖赌亦不忌。其实这种看似游戏人生的态度在佛门之中很少有人能够做到,西州佛门僧人大多修的是清净修行的法门,这个空色则正好相反,修的是佛门中极为少见的红尘练心之法,经历红尘的诸多诱惑,再从中跳脱出来,便可修成佛祖业位,只是这种方法极难,红尘之中,酒肉贪欲色欲对于僧人来说皆不算什么,但爱恨情仇当如何看待,是沉溺其中,被爱恨情仇所左右,还是从中抽身出来,就连佛祖也没有答案。
佛祖曾说,红粉骷髅,指世间一切美色皆为骷髅表象,只是该如何看待,有人以大定力,在美色面前不为所动,有人却禁不住美色的诱惑,沉沦其中,最终功亏一篑,化为尘土。空色和尚修炼此法之后,离开了西州,先是来到荆州,之后又来到迷州,若是仔细观察,便能发现,凡是有宝贝出世的地方,就有他的踪影。
秦云一路走来,杀人逾百,却被这贼秃远远缀在身后,看得一清二楚。待秦云走后,空色走进了太古战场,看着地上百余人的尸体,面色不变,假装仁慈的道了一声阿弥陀佛,便蹲下身来,在他们身上开始摸索,这贼秃居然是想捡秦云的漏子,看能不能在这些人身上找到一些秦云没有发现的东西。
在一个死尸的身上摸索,真的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空色却一脸愉快的进行着此事,从头上摸到脚下,不放过一根头发,发簪,头冠,腰带,衣衫,底裤,袜子,靴子,不管男女,竟皆扯出来观察一翻,说不定在这些东西中就有许多物品是法宝。
空色乐此不疲的在一具具尸体上断翻找着,根据他的经验,很多人都不会把重要物品放在储物袋中,而是贴身存放,比如一张藏宝图,他们不会随随便便的藏在储物袋中,有可能是缝在衣服上,隐秘的还可能缝在腰带的夹层里,或者纹在自己身上,至于记在心中的,空色就没办法给弄出来了,以他的修为,搜魂之事还有一定难度。
“乖乖,那个修士修为的提升速度也太快了,十多年前看见他的时候,还只是一个筑基期的修士,如今已经达到御风期,法力更是厉害的很,连十多个御风后期的修士都不是他的对手,就算圣地的天才弟子也不过如此,真不愧是千古难得一见的宝体,若是有可能还是不要惹他的好。不过,这家伙也太狠了,自己吃肉也不给我汤喝,连个储物袋也不留下,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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